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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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是我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有益探索。租賃場地需要簽訂租賃合同,本文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層/廳)___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___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三亞市解放路一路118號中郵展鴻手機連鎖店場外或場內位置進行擺放手機防水設備展櫃,用於宣傳和DIY手機防水處理等覈准的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5▁日止,試租一個月。如需要續租,另外按協商好的其他租賃方式執行。

第三條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標準爲: 第一個月租金20xx元試租。(包含水電費)。

2、租金支付時間爲:設備入駐後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水電)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利用場地進行違反犯罪活動及經營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3、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銀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兩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統一規劃),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日內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簽訂續租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樂清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有關規定,乙方租賃使用甲方房屋及房屋前後場地,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場地面積及其附屬設施: (北面通道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前南面5米寬作爲日常通道以及用電和生活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叄年,自乙方要續簽,經甲方同意協商一致後,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付期限:

1

2、租金按年度先付後用,每次提前一個月付訖,退租或協議終止時,須將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設施完好交還甲方。

四、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和維修不及時,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2、乙方租期內損壞的門、窗、磚牆及場地等均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3、租賃期內,乙方經營時所損壞的水管、電線等設備由乙方自己負責。如需甲方修繕,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爲違約時三個月的租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15天以

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乙方租用的房屋進行停水停電等措施,無故拖欠房租2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3、乙方經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如有違法行爲乙方自行負責。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樂清市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由於出租的房屋集資房,是由20戶房東共同所有的房屋,經全體房東協商一負責同乙方對接和日常房屋事項問題處理。

2、由於出租的房屋是由20戶房東共同所有的房屋,所以本次房屋租賃是經全體房東協商一致後同意租給乙方的,附全體房東同意租賃承諾書一份,如果乙方租賃房屋後在承租期內出現有個別房東不願意出租或不配合乙方工作,由甲方委託的房屋租賃負責人出面協調解決,如甲方委託的房屋租賃負責人出面協調無效,並給乙方日常經營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6個月房屋租金作爲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如承租期內我司在日常經營活動當中與周圍鄰居、村民或村委會發生矛盾或糾紛,甲方可協助乙方調解。

4、由於甲方當地風俗習慣的原因,所以乙方同意在甲方辦理紅白喜事時,打開一樓二扇大門配合甲方,但甲方應提前一至二天通知乙方。

5、乙方經營所耗用的水,由乙方按本村統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甲方,由甲方統一支付給水力公司,由於甲方的原因在收到乙方水費後未及時繳付造成乙方停水,致使乙方停產,則由甲方承擔賠償損失。

6、乙方經營所耗用的電費,由甲方代收交付給電力公司。

7、租賃期內乙方應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包括器材配備)和治安等各項工作。

8、出租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9、如遇政府建設性徵地和市政工程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髮生,雙方均無條件服從,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應在接到徵地批准書或通知後三個月內搬離租賃場所。

10、由於乙方的各種原因,租賃期內要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終止合同的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1、租賃期內,經營、生活產生的垃圾由乙方承擔清運及費用,甲方協助解決。

12、租賃區域外公共通道,乙方不得隨意佔用和停車。如需臨時佔道,則不得影響交通。

13、若乙方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以確保房屋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所裝修的功能設施,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得拆除,無償留給甲方。

1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經過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三頁,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施金桂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本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及廠房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

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地址) ,XXX廠房及場地,面積共計 平米,其中輕鋼結構庫房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每年上交款支付制,租金標準爲每年 元人民幣,租金的支付時間爲每年 月 日前。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定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用水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廠房及相關配套供水地下管道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生產、生活用水,按國家標準按月收取乙方水費。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6、對乙方在場地廠房範圍內進行的建築、裝修進行審查和監督。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約定期限一次性支付每年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及廠房內的各項設施,因正常生產需要在租賃物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或對原有廠房結構的改動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造成損壞的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廠房的自然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6、應按照法律法規及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所需動力電設施,乙方自行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計量電錶,接入甲方電錶下,乙方每月初向甲方繳納上月電費,電價按當月電網公司對該公變覈定的單價進行結算。

10、乙方需安裝獨立水錶,按國家規定價格單獨計費,每月初向甲方繳納上月水費,水價按當月供水部門收取的單價進行結算。

11、乙方生活性污水排放管道需接通到厂部大排污管中;生產性污水乙方送排污廠處理,費用自理,不得任意排放造成水源污染。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一年租金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30 日未支付租金的。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60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三個月租金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遇國家徵佔用地,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廠房或生產生活用水、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3%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6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

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條 租賃物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15日內將租賃物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場地上投資建設的不動產,在合同終止後15天內自行拆除清理,否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條 其他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蓋章) :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5

甲方:

住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

住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乙方在甲方投資開發的地產項目景區內租賃草坪作爲嘉年華兒童樂園場地事宜簽署本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場地

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開發項目景區南門入口西側的草坪,草坪佔地面積約爲13000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以下簡稱“租賃場地”,場地範圍見附件1)

二 、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三 、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於 支付。

四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甲方權利保留:甲方因總體建設的需要,有權在包括租賃場地在內的所屬區域內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爲合理的管道、線路及廣告架等設施設備,並有權檢修、拆卸、更換。甲方施工時應儘量避免對乙方遊樂園活動的干擾。

5、租賃期間甲方不承擔保安工作,乙方應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如發生偷盜事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協助調查,但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乙方有責任保證租賃場地、綠化及附屬設施的無損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損壞,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經營活動中,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的潔淨。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合同簽訂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乙方合法有效的資質證照、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等相關經營許可證明。由乙方加蓋公章的各項經營許可證明覆印件將作爲合同的附件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9、應確保經營兒童遊樂園期間消費者的人生安全與財產安全,如果因遊樂設施造成消費者人生安全與財產安全將承擔一切賠償與法律責任。

10、乙方負責租賃場地經營活動的安全責任。乙方在租賃場地內因經營活動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事故及經濟責任;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

11、乙方有義務在合同期限內在其所屬的店面媒體宣傳中,以“多彩宣城,美麗新港”爲主題,傾力爲甲方作項目推介。推介方案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 、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合同樣本6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 場地坐落:

瀋陽市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爲個月,從年日起至年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收回場地:

1、承租方擅自將場地轉租、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三個月的;

合同期滿,承租方拒不搬遷的,應向租方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合同期滿,如出租方繼續出租場地,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1、出租方不履行場地維修責任的;

2、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營活動的。

第三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爲人民幣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交納時間 。

第四條 租賃期間場地修繕

修繕場地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對期出租的場地及其設備,每隔個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場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將場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新的場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場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隨訪需要與第三從互換場地時,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場地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2、出租方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場地,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場地毀壞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導致場地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發生場地動遷事議,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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