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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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精選17篇)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爲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傳真: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車位號爲_________區______號的使用人

二、車庫概況

車場名稱:

乙方使用的車位類型:購買□租用□

乙方購買(租用)車位坐落位置:地下車庫______區______號

三、車位使用時間

車位使用時間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服務內容及標準

1、甲方對乙方車輛的出入、庫內行駛、停放進行指導服務。出入登記,庫內限速行駛、統一有序按規停放。

2、保障車庫內交通設施設備完好,標線、標誌牌清楚,設施穩固。

3、甲方負責車庫內保潔。車庫內設施、設備整潔,路面無明顯雜物。

4、甲方負責車庫內巡視。定時定點按規定路線巡視,並做好記錄。

5、甲方爲乙方建立車輛及收費檔案。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整個車庫行使管理權。

2、按照服務內容及標準爲乙方提供服務。

3、爲乙方辦理保險理賠出具證明。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車輛享有順利的駛入、駛出、停放的權利。

2、乙方享有車庫管理服務工作的監督權和建議權。

3、乙方必須遵守地下車庫的相關管理規定,確保地下車庫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交納停車費用。

5、爲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七、服務費用(不含車輛的各種保險及車位租賃費)

1、費用支出:人員工資、福利等,辦公用品,電費及損耗,設施設備的維護、及合理利潤。

2、費用標準:

(1)車輛包月停放費爲____________元/車位1月。

3、停車服務費標準按政府政策執行,隨着政府政策的調整而調整。

4、車位使用原則爲先交費後使用原則。每年前交納下個年度的車輛管理服務費。

5、乙方出租車位後停車管理費用由乙方的承租人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6、乙方轉讓車位時須結清以前停車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約定的服務質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約定的服務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按照協議的約定交納相關費用,使用期滿或經甲方催交仍不交納的視爲乙方自動解除協議,甲方不再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停車手續,乙方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的,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停車要求。

5、乙方將停車卡借予他人或丟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並進行補辦,導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未按照地下車輛管理規定執行的,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不爲停放的車輛辦理各種保險,爲了確保車輛意外損傷或丟失,乙方必須爲自己的車輛辦理保險。

十、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解決。

十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處理。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設備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設備租用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租賃設備名稱及數量

二、使用地點及用途

設備用途及作業範圍: K134+600-K138+139.78 內工程施工所需土石運輸工程。

三、設備的調遣與費用

乙方承擔設備進離場調遣費用及運輸保險費。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經雙方協商,所租土石方運輸車的租金爲 元/方,付款方式爲每計量一次結算工程量的80%。

五、甲方的責任

1、設備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用從結算中扣除。

2、在設備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設備轉租或抵押及變賣,需轉移施工地點時,須徵得乙方同意。

六、乙方責任

1、出租設備保證技術狀況良好,做到勤保養勤檢修,準時按雙方商定的時間進場和施工。由於機械設備故障或其它乙方人爲原因影響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責任及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安排合格、經驗豐富的操作司機2名,隨機負責設備的操作與維修保養,並負責人員、設備的安全及使用事項。隨機人員要遵守甲方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必須服從項目部調度安排,端正服務態度

1、用於工程項目名稱:張承高速二期F合同段路基五隊

3、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儘量安排在施工間隙和公休時間進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報,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保養維修。

4、乙方必須保證設備所有運營手續齊全,否則由此引起的罰款,乙方自行承擔。

5、由於操作人員不服從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及其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一切經濟損失及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期。

6、由於乙方原因與地方發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與甲方無關。

7、乙方負責車輛安全停放、看管,車輛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另一方賠償因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適當的間接損失。經雙方協商無效後,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爲汽車代駕服務合同,是指甲方爲乙方車輛提供司機,甲方司機爲乙方提供駕駛服

務,乙方向甲方按月支付服務費用。

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車輛爲 臺;車型爲 ,車輛號碼分別爲

車輛所有權爲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或拆卸車輛的任何零部件,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用於其它非法活動。如有違反,乙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必要的損失。

四、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控制車輛的使用成本,避免浪費和不必要損失的發生,並積極維護保

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行駛安全。如乙方發現甲方有浪費車輛成本或蓄意破壞車輛的情況,乙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同時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必要的損失。

五、甲方提供的司機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A牌及以上),品行端正、

身體健康,年齡在25 ~ 50歲之間,甲方與所派遣的司機一經簽訂正式的聘用協議書,甲方負責所派遣司機的工資、福利等,爲乙方服務司機因聘用、調換或被解僱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司機在爲乙方服務期間,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及時調換司機。甲方

司機如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須提前向乙方請假,休假期間甲方應安排相應司機代替,不能因此而影響乙方正常工作,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損失。休假期間未能向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免於支付其相應天數的服務費。

七、甲方不得將乙方車輛用於乙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用途。每日工作完畢後甲方司機需將乙方車

輛停放在甲方停車場,(地址:深圳市布吉鎮老圩村百合山莊停車場),停車費由乙方承擔,每臺每月人民幣 /元。如甲方違反此條約定,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保證乙方車輛的安全,車輛被盜、被搶或滅失,甲方應承擔乙方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或賠款不足的部分。

八、甲方司機駕駛乙方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相關事宜的處理均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政府

有關部門出示的責任鑑定書、保險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協調進行,負責賠償相關費用。甲方司機的違章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購買車輛的全額車輛保險(保險包括:車輛損失險、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100

萬、乘客座位險50萬、駕駛員座位險50萬、全車盜搶險、前後擋風玻璃單獨爆裂險、無過錯損失補償險、不計免賠特約險, 乙方負全責不計免賠及找不到乙方之外責任方不計免賠)。如乙方沒有按照以上條款購買保險的,甲方不負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司機共 人、每名司機的月基本服務費爲人民幣 叄仟 元整

(¥3000.00),每月共計服務費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十一、甲方司機爲乙方的正常服務時間爲每週的星期 一 到星期 五 ,早上 點到下午 點。

每天行駛的公里數不得超過 300公里,超出另加費用, 0.5元 /公里,加時服務費另行計算:

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早上 點到下午 點之外),人民幣 25 元/小時 星期六、星期日人民幣 50 元/小時 國家法定節假日,人民幣 75 元/小時

十二、如因乙方工作要求,甲方司機需隨同乙方工作人員在外地住宿,司機每晚的住宿補助爲

人民幣 貳佰 元整(¥ 200.00 ),乙方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十三、乙方承擔其車輛的保險、燃油、路橋費、停車費、車輛維修及保養費等。乙方於合同籤

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預付乙方車輛的路橋費、燃油費、停車費等,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十四、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之前將上月車輛的費用清單(包括車輛的路橋費、燃油費、停車

費;司機的工資、加班費和食宿補貼等),交給乙方負責人並提供有效發票。乙方必須於每月 日之前將費用支付給甲方,超期支付的每天加收所欠款額 的違約金。因甲方的延遲而導致乙方付款的推遲,乙方不負責任。

十五、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不能要求甲方司機超速

行駛,違規停車等,否則,產生的費用(罰款)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因車輛機械故障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十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司機若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嚴重擾亂乙方的工作秩序或違反國家法

律、法規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七、甲方司機爲乙方提供服務期間,涉及到有關乙方工作及乙方公司其它信息的有保密義務。 十八、如甲方經營狀況惡化、喪失信譽或其他(不可抗力除外)影響其向乙方提供司機服務的

事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九、合作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要提前終止合同的,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七天後,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解除。

二十、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中交路橋鶴大高速公路項目ZT03標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 一輛,(車牌號: ),用於項目部施工使用,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20xx年 月 日起,租用期以實際使用期限爲準,月租金: 叄仟元整(¥ 3000.00 )。

甲方須於每月25日按時支付租金。

二、在甲方租用期間甲方擁有該車的使用權,所有權歸車主所有,甲方負責租用期間該車正常使用的主油(柴油或汽油),其它油料及由於車輛正常使用、維修保養、更換零部件由甲方負責,由於車輛事故、司機操作不當等非正常使用引發的修理費由甲方負責。

三、在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定期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發生的費用參照第二條執行。

四、該車必須按機動車保險的各項規定辦理保險,該車若發生在保險範圍內的任何事故,在保險公司賠付金額的範圍內由乙方負責,超出理賠金額範圍發生的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有義務保存和收集用於理賠的資料和證據,由於甲方對資料和證據收集保存不當造成無法理賠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承租期滿後,甲方把車交付給乙方,甲方不再承擔與車輛有關的後續的一切費用。租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自動續約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結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中交鶴大高速ZT03標項目經理部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於機場內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於油料運輸業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叄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爲20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爲20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爲20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爲20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戶支付租金。

4、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後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油罐車的維修保養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週需發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油罐車應屬於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於44.5立方米,若低於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議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爲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爲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爲:__________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爲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__________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執行。

第一條 承租機動車的牌號:

第二條 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15天,期間出現的一切機械故障所花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過後,在租賃期間由於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保證合同期滿時,甲方保證乙方的車容及能夠正常行駛。

第三條承租費用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承租費用,不足滿月的以實際使用天數計息。甲方於每月的10日下午按時支付乙方租賃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在承租期內對車輛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權限。 甲方負責使用期間的加油費、日常保養費。 甲方承擔在車輛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違章的各項罰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設備的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行。

2、 乙方自行承擔車輛每年的車檢費、保險費等。 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乙方承擔在車輛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違章的各項罰款。

、 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利自行處理車輛,如雙方需要續約,在重新商定後簽定合同。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承租期滿,甲方應完整的把車輛退還給乙方,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維修費用,如因司機駕駛問題造成車輛損毀的,由司機承擔費用。

2、 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滯納金。

3、 如因甲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車損人傷(亡),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 甲方承租期間如有車輛丟失,甲方照價賠償乙方損失。 承租期間甲方如改變車輛的使用性質,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繳納保險等,造成對車輛進行罰款的,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 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賠償乙方現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賠償甲方現金5000元整 (伍仟元整)。

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當地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一、租賃事項

1、甲方租用乙方客車一輛,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員工上下班接送任務。

2、車輛要求:

3、租用客車行駛路線:

4、原則上甲方用用時間爲週一至週五每天;甲方節假日休息。具體時間及線路見附件。

5、甲方節假日如需用車,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安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爲__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繼續租賃。若雙方確認繼續租賃,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每單班租費爲 元,每天每班計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則按上述運價結算。

2、每月按實際發生班次結算租車費用,先租後付,乙方於次月____日前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發票給甲方,甲方於____日內付款。

四、特別約定

1、乙方承諾:如客車駕駛員存在超速行駛、闖紅燈、服務態度惡劣、因乙方駕駛員原因導致漏載甲方員工等情況,甲方隨時要求乙方更換駕駛員。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被視爲單方違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乙方車輛不能按時接送甲方員工的,每次扣款元;如____月累計發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換客車駕駛員,乙方則必須更換駕駛員,如因天氣等不可抗力而影響正點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約定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內出現上述合同終止或解除情況的,任何一方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以便雙方能通過協商給予以解決。

2、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不定時需租用乙方運送挖掘機板車一輛,租用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葉縣境內,每租用乙方板車一次(輛),付給乙方租賃費貳千元人民幣。

二、乙方必須應甲方要求時間,隨叫隨到,不得無故推諉,否則需負違約責任。

三、因甲方用車時間、次數具有不確定性,故雙方在履行責任義務後,在第四條內註明甲方共租乙方板車幾次(輛),租金共計多少元。雙方履行完畢後由甲方一次性結算租賃費。

四、年甲方租用次(輛),每次租金元,共計租金人民幣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爲 ,車牌號爲 ,必須使用93號以上汽油。出租時行車裏程爲 公里。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 日時收回,按每日80元計算,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租金交納形式爲現金。租賃期滿後,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 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後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暫住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租用期內,該車保險費,燃油費、維修費、路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如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乙方在租用期內,必須愛護使用車輛,定期維修養護,確保車況處於最佳狀態。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丙方共同監督下換髮動機油、三濾。每滿10000公里時必須更換齒輪油。

4.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將車輛開至丙方或甲方指定的維修點。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並經甲方驗收。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8..乙方在簽署本租賃協議後,需繳納風險抵押金壹萬元,交於丙方。

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風險抵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將新駕駛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交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第五條 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間,丙方擔負見證人和擔保人的責任。丙方應替甲方保管風險抵押金壹萬元,簽署收條。

2.丙方可按照本協議收益風險抵押金的利息部分,另外甲方從租金中按每月100元支付風險抵押金保管費。

3.丙方必須優先幫助甲、乙方進行該租賃車輛的必要維修檢測。

4.如發生交通事故,丙方幫助甲方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六條 車輛保險

1.甲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甲方負責投保車輛保險及年檢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屆時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三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 證件號

乙方: 證件號

丙方:

證件號 年 月 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

租賃使用車型 、行駛證號 。隨車工具及備用輪胎。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價格:租賃期內按每月價,超過半個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價,超過租賃期的,應按實際使用時間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爲、-----------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四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五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3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爲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爲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爲: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爲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爲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爲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爲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 型、顏色爲 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 元,租金於 月 日結清。

4、 租車時間爲 天,自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至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共計 。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8、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3、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4、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 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爲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2、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3、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4、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 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爲車輛損失折舊費。

5、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後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6、 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籤 名: 籤 名: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爲 車型號爲 座,顏色 。狀態良好,乾淨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附《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機動車行駛證》。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租金每月爲 元人民幣( 元),內含包含司機服務費。承租方僅向汽車提供油費,此外費用如保險、維修、年檢等均由甲方自負。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簽訂後,承租方將甲方員工編制,汽車租金(內含司機工資)按月支付,汽車加油費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爲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維修。

3、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4、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5、甲方負責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年檢等相關手續。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2、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3、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4、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爲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若單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擔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經辦人: 承租方(乙方): 承駕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6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爲: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爲元,(大寫:)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_____報價:人民幣:130000元。

四、甲方負責_____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_____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_____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自駕車租賃合同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隨着公司事業的拓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各項工作逐漸繁忙,對外業務和接待任務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公司員工自己購車除作爲交通工具之外,用於公司公務活動日益增多。爲鼓勵員工購車用於公司的業務活動,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質量,增強企業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對管理人員汽車實行租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汽車租賃原則

(一)有利於公司各項工作業務便捷開展的原則。

(二)有利於改善工作條件、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

(三)有利於提高工作質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則。

第二章 範圍及條件

第三條 本租賃辦法適用於機關及所屬各子公司二級業務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用於公務活動的車輛,其他人員的車輛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也可申報租賃。

第四條 汽車租賃的條件

(一)具備駕駛和行駛資格。

(二)汽車車主身份必須是公司管理人員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員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購置汽車的,必須滿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賃程序

第五條 凡符合租賃條件的公司管理人員購車並同意租賃給公司後,需在企管部填寫《公司員工汽車租賃登記表》。

第六條 將有關購車資料(行車證、本人駕駛證、與車主的關係證明、車輛購置發票、購置稅發票等複印件)存檔於企管部。

第七條 由企管部審覈認定後,按本辦法規定的職級、車型覈定出租賃標準和行車燃油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 企管部代表公司與被租賃的汽車車主簽訂私車租賃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財務部與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條 汽車租賃費用報銷 費用報銷及標準

(一)被租賃的車輛,在費用報銷前,均由車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的車輛,由車主本人開具車輛租賃稅票後,到公司財務報銷,定期領取費用。

(三)車主報銷燃油費用時,由車主本人提供符合規定的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到財務或各子公司財務報銷,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原則上年內不超過三個月。

(四)被租賃的車輛的行駛里程數要實事求是,如果發現弄虛作假,一經覈實,公司立即終止與車主本人的車輛租賃合同,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公司財務部每半年對發放的租賃費用情況,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一次覈實檢查。

第十條 汽車租賃的費用標準

(一)公司對員工汽車的租賃費用,主要依據現在車主崗位職位、車

1.職位費用:依據公司職務序列,從業務主管至總經理共分爲八個級別,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職位費用的補貼;

2.車型費用:根據車價共分爲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1:《汽車租賃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另外,考慮車輛的新舊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對車型費用按車輛的使用年限給予相應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長,車型費用補貼越低,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車型費用的補貼。具體見下表:

3.實際里程燃油費:根據車型共分爲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

(二)本租賃費用設置了最低、最高費用標準;車型費用達不到租賃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不予報銷車型費用,汽車排量達不到燃油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按對應的標準執行,所有超過費用標準的部分均不予執行(詳見《管理人員私車租賃費用標準參照表》)。

(三)被租賃的汽車實際行駛里程數,由企管部進行覈查、登記並填制《租賃汽車裏程統計單》,經部門領導及企管部簽字後交由財務部作爲行駛里程報銷依據;宏亞煤礦租賃汽車行駛里程數由其辦公室覈算、領導

(四)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員工職位或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後,按照下達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與其重新簽訂汽車合同,從下月起按新職級標準執行。

(五)管理人員新購車輛或車輛更換後,必須重新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從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標準執行;執行新合同後,原合同自動作廢。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質的汽車租賃及費用參照本標準由總經理特批執行。

(七)公司一至四級員工凡因工作需要經單位批准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審覈符合租賃條件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後與公司簽訂合同,根據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參照報銷實際里程燃油費。

(八)本租賃費用標準爲原則性標準,作爲公司年度租賃汽車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 凡按本辦法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公司人員,必須保證在公司上班期間將車輛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條 遇到公司業務繁忙時,公司綜合部有權調用租賃的汽車用於公務,必須安排由車主駕駛,辦事人員隨車乘坐,車輛所有者有配合的義務,凡無故拒絕被調用者,每次扣減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費用。

第十三條 與公司簽訂租賃的車輛在使用中,要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道路與交通的法律、法規,車輛在行駛中,出現任何違章行爲均由車主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承擔交通違章產生的罰款。

第十四條 公司調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本人駕駛發生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特殊情況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駕駛時出現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規定由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各部門人員外出辦公,原則上由本部門負責人調動使用本部門內部公司租賃的車輛,特殊情況時,可申請調動其它車輛。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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