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租賃合同(精選3篇)
土地經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爲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 土地約 畝出租給乙方作爲 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大寫) 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爲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土地經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
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
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
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爲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
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覈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爲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
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
如乙方有上述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爲,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覈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
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土地經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3.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爲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爲: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