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試用期考覈鑑定

來源:瑞文範文網 2W

團各部門:

教師試用期考覈鑑定

按照學校幹部管理和考覈的相關規定及集團中層幹部聘任要求,經2012年4月1日集團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任職試用期滿的中層幹部進行考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覈對象

集團聘任時明確試用期且試用期已滿的中層幹部。

二、考覈內容

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着重考覈考覈對象的政治表現、工作實績、政策水平、服務態度、奉獻精神、全局觀念和勤政廉潔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是考覈工作實績。

三、考覈程序

1、個人書面述職。考覈對象就任職以來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書面述職,填寫在《中層幹部任職試用期滿考覈鑑定表》中。

2、集團分管領導考覈。集團分管領導對考覈對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考覈,並在《中層幹部任職試用期滿考覈鑑定表》“分管領導意見”欄中填寫明確的鑑定意見。

3、組織考覈。集團組成考覈組,採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有關記錄等形式進行考覈,廣泛聽取考覈對象所在部門幹部羣衆及服務對象的意見。考覈組經集體討論,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提出考覈等級建議,並在《中層幹部任職試用期滿考覈鑑定表》“組織考覈意見”欄中填寫民-主測評結果、建議考覈等級等考覈意見,提交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4、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定。集團黨政聯席會議根據考覈對象個人書面述職、集團分管領導鑑定意見、組織考覈意見及平時掌握的考覈對象的各方面情況,研究審定考覈等級及考覈意見,並填寫在《中層幹部任職試用期滿考覈鑑定表》“集團審定意見”欄中。

5、反饋考覈結果。由集團分管領導或人力資源部向考覈對象反饋考覈結果。

6、考覈材料歸檔。考覈結束後,《中層幹部任職試用期滿考覈鑑定表》等考覈材料歸入考覈對象本人檔案。

四、考覈結果的使用

1、經考覈確定爲基本稱職及以上等級的中層幹部,正式發文任職,其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對其中確定爲基本稱職等級的中層幹部,集團將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進和提高。

2、對考覈確定爲不稱職的中層幹部,集團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調整崗位、降職、責令辭職或免職。在試用期內出現問題的,待查清問題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1、考覈工作在集團黨總支統一領導下進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2、嚴格工作程序。要準確把握考覈工作的精神,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開展工作,確保考覈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3、嚴格考覈紀律。在考覈工作中,考覈組成員和考覈對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不準憑個人好惡瞭解和反映情況;不準借考覈之機謀取私利;不準泄露考覈機密;不準故意誇大、縮孝隱瞞、歪曲事實;不準搞非組織活動;不準設置障礙,干擾或妨礙考覈工作;不準對反映其問題的人打擊報復。對違反組織紀律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部門要按照集團考覈工作安排,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員工充分認識考覈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正確對待、積極配合考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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