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培訓自我鑑定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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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培訓是作爲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有效途徑,培訓過後要及時寫好自我鑑定,才能及時發現自己需要改善的地方。本文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院培訓的自我鑑定範文,僅供參考。

法院培訓自我鑑定範文

法院培訓自我鑑定範文篇一

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本 人於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一庭實習,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對於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說,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爲我提供實習平臺的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爲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麼實質的收穫,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爲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送送卷宗或文件,所以學會的我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通知書、送達回證、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序將受到影響。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拿送卷宗到律師閱覽室,這樣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看神祕的卷宗裏都包含了什麼東西,卷宗是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我在想內卷爲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爲何不能與公衆見面呢?爲什麼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持呢?這又是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 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瞭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爲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這使我認識到作爲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衆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有很大不同的,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帶領我工作的李小姐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裏,不能說出去。連席會議上得各個法官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裏的,然後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燬,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裏,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一個月裏,儘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自我鑑定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

法院培訓自我鑑定範文篇二

8月22日,是自1月份報名參加省公務員考試並最終被錄用之後,正式踏入****人民法院報到的日子。此刻的心情,有興奮,有緊張,更多的是一種期待,對未來職業的一種期待。這種感覺特別像剛去大學報到時的情景,對一切都充滿陌生但又十分想進一步瞭解,可謂是心潮澎湃。

到今天爲止,爲期一週的簡短的培訓就將結束了,下週就將開始到業務庭開展正式的工作。在這一週時間裏,從院長跟我們新進人員的一一握手,到院領導們對我們的熱烈歡迎;從各部門負責人對我們各項制度的講解,到年輕幹警們的經驗交流座談會;從參觀法院各項設施,到旁聽案件開庭審理。我們從各方面,包括工作內容、規章制度、學習進修、業餘生活等等,全方位的對****法院有了一個基本的瞭解。這使我對即將開始的工作生活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消除了我對未來的茫然和緊張,從而逐漸有了自己對工作的一些想法和對職業的一些規劃。結合我即將從事的相關工作,並且總結這一週培訓的內容,希望自己能從以下這幾方面做好本職工作,以對單位作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第一,轉變角色,儘快適應法院工作生活。作爲一名88年出生,剛剛走出大學校門的應屆畢業生,因未經社會磨練,我略帶稚嫩。然而稚嫩不能作爲不工作的理由,既然我有幸能成爲**法院的一員,就要儘快適應新單位的生活工作節奏,從校園裏面真正的“走出來”。從學生變成“法官”,這是我目前必須完成的角色轉變,也是參加工作的必要前提,否則一切無從談起。

第二,抓緊學習,儘快進入工作狀態並且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儘管我完成了本科階段的學習並且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但這隻意味着我僅具有在法院工作的基礎理論水平,而真正的司法實踐工作與法學理論上的巨大差距那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只滿足於現狀是絕對不可能做好工作的,所以,我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的是要向單位的領導和老同志們虛心請教學習,既包括業務上的內容,也包括爲人處世的方法。從而靈活的運用法律解決好人民矛盾,減少社會糾紛。

第三,腳踏實地,認真的做好最細緻的工作。人民法院的工作繁蕪複雜,既要講求實體公正,更要講求程序正義。而做好程序工作,我認爲除了細緻還是細緻,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和範圍內,做好相應工作,確保當事人利益。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力求做好每一個環節,確保訴訟順利進行。

第四,低調爲人,處理好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很多人都說我們80後是相當自我的一個羣體,自私似乎也成爲了我們的標籤。因此,我必須重視這個缺點,從自身的努力來完成對它的克服。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懂得尊重領導和老同志們,儘量將繁重的工作讓自己來處理,遇到困難或疑惑時,則應該虛心向前輩們請教。在生活中,則要做到寬容待人,凡事多想想自己是不是哪裏做的不夠好,只有不斷提升自身的素質,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才能和同事們和諧相處。

綜上所述,我會時刻以高標準嚴要求對待自己,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自身素質,以儘快適應在**法院的工作生活。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也要多些理論思考,並且要積極處理好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在寬鬆和諧的環境中對單位作出更大的貢獻,謀求與單位的共同發展。

法院培訓自我鑑定範文篇三

本人於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實習。在實習期間我認真工作,遵守上級指示。把在學校學到的理論和實踐想結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爲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爲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爲“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覈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爲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爲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爲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纔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爲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爲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爲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爲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爲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爲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爲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爲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爲”;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爲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爲,因爲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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