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發展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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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發展演變

我國自1987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國各地消費者組織都聯合各有關部門共同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運用各種形式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成果,促進全社會都關心、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宣傳活動已成爲具有廣泛社會影響、意義深遠的社會性活動。

現今,消費者問題已經成爲社會發展的一重大社會問題。本文分析消費者問題出現的成因,消費者保護運動立法的發展,促進了有關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發展來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

經營者利己行爲嚴重。現代市場經濟中不正當競爭的加劇,使得有些商品供給者視損害消費者利益爲獲取利潤的途徑之一,他們置誠實信用等商業道德原則於不顧,竟相採取不公平的商業行爲或限制性商業行爲,在質量、價格、計量、商標等各個方面竭盡各種欺詐手段,坑害消費者,其結果仍然是消費者遭受損害。

最後,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實力地位是非均等的。消費者通常是選擇犧牲少量效用,換取交易費用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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