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及學人在美國打工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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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留學生打工,必須瞭解和遵守美國政府有關外國留學生打工的法律規定。如果違法打工被發現,不僅自己的合法學生身份自動失效,其配偶和子女的簽證也全會跟着失效,都會被移民局遞解出境。

留學生及學人在美國打工須知



校內自由打工 根據美國政府的規定,外國留學生在校內打工,不需申辦特別許可,但要註冊維持全時學行身份。在學期中的每週工作時間一般限制在20小時,在假期時則可達40小時。這就是說一個註冊的外國學生,可在校內自由合法打工。

校外特許打工 如果想到校外打工,則需申辦特別工作許可。具體規定是:持有合法學生身份,入學一年(9個月以上),成績達一般標誰者,經學校國際學生顧問批准,即可到移民局或勞工部認可的公司去打工,打工有效期限爲一年,但可申請延長。但需注意的是,打工的公司必需是移民局或勞工部認可的公司,而不是任何公司均可。如發生緊急意外或突發的經濟困難,須到校外打工的外國學生,也需遵守上述規定,即在入學一年以後,向學校國際學生顧問遞交必須的證明,申請特別工作許可。這種特別打工許可的工作範圍,要比上一項工作許可更爲廣泛,它不受以上兩面三刀類公司的限制。

實習工作 外國留學生還可以實習的名義,在美國申請工作。申請人的條件,首先須讀滿一個學年,然後在畢業前90天到畢業後30天之內,填好相關表格並帶着學校國際學生顧問的推薦書,到移民局去申請工作許可。申請時,應向移民局表示實習之目的是爲取得工作經驗,以便畢業後返國就業。獲得移民局批准後,就可以工作,期限爲一年。

訪問學者及配偶打工規定 根據美國政府的規定,訪問學者期滿後需回國服務兩年。但如獲學校或計劃負責人的同意,也可期滿後留美工作,其規定與學生簽證者相似。以訪問學者配偶身份來美者,可申請工作許可,併合法工作。以學生配偶身份來美者,則不得從事任何有報酬性的工作,無論是薪金或財物均不行,但投資、經商可以。

近年來,美國移民管制全面收緊,有關法律也經常變更。因此,以上內容只做參考,決定要打工之前最好做進一步的瞭解。最後,建議廣大學子無論經濟如何困難,在打工之前一定要先辦好工作許可證,以防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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