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實習報告(精選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3W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1

實習人:肖德琴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精選6篇)

專業:法學

學號:

實習地點:鹽津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我想感謝所有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鹽津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感謝你們爲我能擁有這樣一個有意義的實習所做的努力。

雖然名義上我的實習時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但除去節假日和週末,我真正的實習僅有半個月。但就是這短短的半個月,卻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幸運能夠來到貴法院實習。,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加上在這的工作人員是我的一個學姐,交給了我很多知識,也給了我更多的學習機會。讓我從課本中走到現實,從抽象的理論到具體的實踐中,細緻瞭解了案件公訴的程序及注意事項,掌握了一些法條的適應及適應範圍。讓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多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十五天的實習匆匆而過,如今回味起來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自己在校園內學到的知識是那麼的膚淺,匱乏,僅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爲考試成績高就對法學很瞭解,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情況,才發現自己對法學的瞭解真的是太少了,還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種僅是看課本,背法條的學習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爲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是整日埋頭於書本就能成爲法學強人的。對於具體案件的處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條,理論聯繫實踐纔是正確的方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幫忙整理卷宗,打印當事人的陳述,或去幫忙給材料蓋章。整理卷宗時,我感受到了真正實實在在的案例,同時認識到了辦案人員的詢問程序與技巧,一份供述要當事人多次詢問才行,尤其對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內容,不止只有當事人的陳述,還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專業文件,像拘傳通知書,批捕決定書等。拿着他們去蓋章時,手裏拿着章,感覺到一種神聖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實習中,我們還去法院旁聽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合同詐騙罪,一個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通過旁聽,我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以前旁聽的都是民事案件,這次旁聽的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親眼見證了在法庭上公訴人是如何提起公訴的,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是如何的嚴肅,瞭解了其中的步驟,知道公訴人在其中的職能與職責。這兩次旁聽讓我更加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實習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個實在難得的機會,因此從一開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剛開始實習時,那的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要遵守紀律,保守祕密,維護法律的威嚴。懷着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學姐請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在工作之餘,我細細看了中國檢察報,瞭解到各地的情況。以前總感覺法律從業人員一定會是很嚴肅,不苟言笑的。但實習發現他們都很親切,而且經常說笑話,和我們開玩笑,一點盛氣凌人的架子都沒有,都很平易近人,我們都親切地稱姐,哥。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經歷,是將來走上社會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段實踐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大多是來自工作人員的虛心教導,這是我一生中寶貴的財富。通過實習我明白了我以後應以什麼態度對待法學,以什麼方法學習法學,明白了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多麼重要。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範文四:法學專業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範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鑑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實習經過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鍊機會,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以民事卷爲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爲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啓迪。

(二)通過協助律師諮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於這兩年來的鍛鍊,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爲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儘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諮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着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爲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爲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爲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儘早明確,因爲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五)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1、嚴謹、辨證與恆心。嚴謹、辨證的法律人思維在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堅持的心態才能樹立信心,取得成功;

2、發現不足,彌補欠缺。實習過程中無論碰到的是專業還是非專業領域,我都積極查找資料,虛心請教律師。同樣這個方法也應該運用到今後的學習上,這對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不足,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

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

五、結語

通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爲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爲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法學專業實習報告範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後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爲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卓凡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啓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既然我熱愛法律,那麼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相信自己!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2

總結我的實習生活,那是一段快樂的時光。

在這將近20天的時間了,我對基層法院的工作有了初步瞭解,旁聽了民三庭、行政庭、少年庭的案件審理過程,對審判流程、法官、書記員以及當事人雙方及其代理人的工作任務有了清楚地更真切地認知,達到了實習的目的。

說到實實在在的感受,可以總結爲四點:

1.基層人民法院真的很“基層”,卻沒有真正代表“人民”利益;

2.永遠不要與法院扯上關係,無論是做原告還是被告;

3.事業單位的浪費很嚴重,嚴重影響了中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進程;

4.中國的法治建設真的任重道遠,毫不誇張地說。

我所在的實習單位是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一下車,我就看到法院的五星紅旗在瑟瑟秋風中迎風飄揚,高懸的國徽在陽光照耀下熠熠生輝,寫着“歡度國慶”四個大字的大紅燈籠依然高高懸掛着,節日的氣氛仍未褪去。走進二樓大廳,可以看到左邊掛着木質的代表公平正義的天平,裝飾簡單單不乏莊重,讓人走路都不敢出聲音,遑論大聲喧譁。幾乎每一層樓都掛着代表公平正義的毛筆字:“通曉法律不在於瞭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於掌握它的精神實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及時作出判決是每個法官應盡的義務”

之所以說基層人民法院很基層,主要基於以下表現在審理程序方面的欠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的規定,開庭審理的基本程序,依次爲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這樣幾個訴訟階段。而在基層法院的審理過程中,許多環節多省略了。比如,書記員應當在正式開庭審理前宣讀法庭紀律,宣讀完後,即應當宣佈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如果合議庭組成人員中有的話)入庭,然後向審判長報告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出庭情況,由審判長逐一覈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並詢問各方當事人對於對方出庭的人員有無異議。而在我旁聽的這幾起案件中,書記員都沒有宣讀法庭紀律,而是法官或法警提醒旁聽人員關掉手機,庭審期間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譁。但是,這並不奏效,還是有手機鈴聲響起,還是有閒雜人從法庭中央走過到其他審判庭去。而我說的並不是個例,因爲和我一起旁聽的同學就爲了走近路從其他正在庭審的庭裏穿過,而不管正在庭審的事實。

說到代表人民利益,我想,所有的法院都做的不夠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可是,現在連住院開刀做手術都要送禮,有多少人會不接受請客送禮呢?又有多少人會在庭審之前知道這些情況而要求迴避呢?庭審之前送禮,庭審之後再請客吃飯,喝的醉醺醺的回來,下午上班時間就開始睡了。“代表人民利益?”他們是否考慮過這個問題?只代表那些有錢人的利益吧!

看那些到法院打官司的人,特別是那些平民百姓,我就心生憐憫。他們幾乎是一點法律知識都不瞭解,法官問問題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到法院複印身份證都會被多收錢,他們賺錢不易啊!如果再沒錢聘請律師,更像無頭蒼蠅,不知所云。即使聘請了律師,多半是法律工作者,水平有限,法官問什麼有時都不知道,讓舉證連證據分類都分佈清楚,有時在法庭上都會被法官斥責:你就是這樣代理案子的?!很多時候,他們氣不過,就會發生肢體衝突。即使這樣,也無法改變自己的處境。所以我說。永遠不要與法院扯上關係,不管做原告還是被告,特別是那些法律知識嚴重欠缺的勞苦人民羣衆。

浪費,永遠是中國人民難以解決的問題吧!事業單位的浪費尤其嚴重。審判庭裏的照明燈和電腦一開就是一天,即使沒有案子要審理。打印、複印紙一摞一摞的扔的情況是常事。他們總覺得花的是國家的錢,浪費也無所謂。至於公款吃喝、公車私用更不用說了,雖然我從中獲得了一點兒利益,但我也十分厭惡這種現象。

至於中國的法治進程,那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的。這不僅僅是法學家、法官、律師的職責,提升普通民衆的法律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

在我們民三庭審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中,在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時法官才發現是一個普通程序,於是藉口其他兩位法官忙於他事由自己主持審判,我當時一聽就無語了,而雙方當事人律師竟然沒有異議!!這樣一個普通程序的案子被活生生的改成了簡易程序。在其他庭的審理中,法官也是總是很不耐煩,催促雙方律師抓緊時間,說句不客氣的話,法官像是趕着去投胎。

書記員,那是一個令人心痛的羣體。他們拿最少的工資,卻幹着最累的工作。打掃衛生,安排開庭,通知領傳票,幾乎除審判以外的工作都由他們來做,做好了是應該,做不好則經常被罵。他們多爲合同工,法律水平不高,有些根本沒有法律知識,有些書記員經過一段時間培訓剛剛熟悉工作又因工資待遇問題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嚴重影響了法院的工作效率。我想。要徹底改變這種情況,首要的一點是提高他們的工資改善工作環境,這樣就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質法律人才,從而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也有利於法治建設的順利進行。

普通民衆的法治意識的提高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定期的法治宣傳普法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實習結束了,但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思考纔剛剛開始。中國的法治,不僅需要我們大學生,而且需要全社會共同去努力。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3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這一個月我來說是收穫頗豐的一個月。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指導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觸了四五起真實案件的辦案經過;

親手書寫了起訴狀、證據清單、申訴狀、再審申請書、代理詞的法律文書;幫助客戶起草遺囑;到過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旁聽了兩件案子的開庭審判;還參與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樓盤的商品房預售的簽約工作……以前我對律師事務所的瞭解僅限於別人的口耳相傳,對此的感性認識少之又少。然而在這一個月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經歷,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嚴謹、充滿挑戰的法律實務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遇到了許多關於房地產商品房買賣糾紛的案件,由於能夠接觸到真正的案件辦理,我也逐漸地對此類案件產生了興趣。其中關於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問題我研究得比較深入,現在就這方面內容簡述如下:

一、關於《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在與買受人簽約購房合同之前,要買受人籤一份《認購書》並交納數額不菲的定金,如買受人不能在房地產公司限制的期限內與其簽約購房合同,則房地產公司就沒收其定金。而要認定房地產公司能否有權沒收定金,是否存在違約行爲,就要認定《認購書》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種觀點認爲《認購書》不同於買賣合同。這種觀點認爲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爲目的,於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它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形式。定金由當事人訂立定金合同成立,於定金交付後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爲前提。定金合同具有從屬性,即擔保之債與被擔保之債形成主從關係。擔保之債是從債,被擔保之債是主債;擔保之債是對主債效力的補充和加強,受主債效力的制約。主債無效,擔保之債亦不存在;擔保之債隨主債的終止而終止。而現在通行的《認購書》無非是限制購房者(債務人)必須繳納首付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喪失定金,其確保售房者(債權人)利益。可見,其定金所擔保的主債務(購房行爲)還沒有發生。因爲至此,雙方尚未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爲規定其內容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即《認購書》)亦無效。

另一種觀點認爲《認購書》相當於買賣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關於合同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二、文件體現了合同主體、標的、價款等合同一般應包括的條款;三、文件內容雖然簡單,但根據項目批准文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易習慣以及開發商的宣傳、展示內容等,文件所確定的房屋買賣完全可以實現;四、文件中通常會對定金問題作出約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該定金具有證約作用,即能證明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係;五、開發商和購房人簽署《認購書》之類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現,符合合同訂立過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則;六、雖然《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中都會約定某一具體時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但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沒有強制使用文本,因此,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完全是對《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的細化、補充或變更。既然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之類的書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質,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定金責任)。

我覺得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片面性。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序。《認購書》可以看作是一份獨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簽訂對購房人來講只是爲了獲得特定房屋一定時間內的優先購買權,對開發商來講只是爲了加強對購房人的約束以增加交易機會。《認購書》的簽訂是爲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夠順利簽署,但當它的條款約定相對較爲詳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時亦可視爲它爲買賣合同。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爲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

綜上所述,《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就是《內部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爲了更好地分析問題,這裏先說明一下幾個名詞的含義。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爲。而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爲。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預售人在樓盤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開始進行認購,並與客戶簽訂《認購書》,這種做法被稱爲內部認購。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認購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合同。因爲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的條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形式條件與其他實質條件,即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預售商品房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前所訂立的《認購書》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合同,自然無法律效力。即認購無效時,預售人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同時預售人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二、訂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一份商品房《認購書》,其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名稱、房屋坐落、型號、面積、訂購總價、定金、簽署“契約”時間等條款。由於《認購書》多爲房地產司制定,所以作爲商品房的買受人在訂立《認購書》時,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多注意以下事項:

(一)訂立《認購書》前認真瞭解擬購房產的真實情況,不要輕易落定認購。如應多瞭解房地產公司的資質、擬購房產是否具備預售資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產轉讓的情形等等。

(二)訂立《認購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個條款,弄明白各條款的真實意思,容易產生歧意的表達最好進行修改或作出解釋予以界定。

(三)訂立《認購書》時,與房地產公司仔細約定“定金”在各種情況下處理的方式;還應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況下惡意將房屋另售他人的情況。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這次在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我將課堂上所學的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覺得自身的素質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運用能力。這次實習讓我體會到律師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非常具有實現自身價值機會的職業,同時,律師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嚴謹、艱苦、繁重、需要終生學習的工作,容不得半點懈怠和差錯。我會鞭策着自己不斷前進,成爲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4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實習人:

實習內容:案件訴訟業務

實習地點:

實習時間:20_年 月 日——20_年 月 日

爲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爲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繫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爲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後請律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覈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並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麼簡單,裏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並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後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着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複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閒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後是怎麼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緻的瞭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爲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複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後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纔是真正的收穫。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採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 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於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爲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於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麼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裏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範,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裏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於那種觀點,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於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於日後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最佳。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爲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5

20xx年2月19日到3月20日間我在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裏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麼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夷陵區法院去聯繫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夷陵區法院是因爲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鍊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裏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擡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擡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瞭解了我們的來意後對我們來實習表示歡迎,並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於保密方面的。聯繫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麼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裏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說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行政上訴狀。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夷陵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爲的拉大法官和羣衆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爲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啓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爲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事實上離婚上訴狀。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鬥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宜昌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爲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爲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着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夷陵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裏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瞭解。

在法院裏呆了個把月,對這裏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夷陵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特別是過完年的頭三個月,離婚案件大概佔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長審理過一個77歲的老爺爺和66歲的老太太離婚的事,老爺爺還是躺在擔架被擡進法院的,還有一對官莊的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 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 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有一件案子是一輛武漢新洲籍的車在小溪塔撞了人,訴訟當事人涉及還涉及到武漢保險公司新洲支公司,關係錯綜複雜。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對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問: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這個問題至今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爲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適用規定不一致,夷陵區法院在審理中是把保險公司列爲共同被告的。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後,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係的認定。我旁聽的一個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業有限公司訴 被告宜昌市分鄉鎮界嶺村7組唐天龍關於撤消(20xx)夷陵勞仲裁字第29號裁決書,駁回原告方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請求,當時聽了後覺得好笑,這原告方律師怎麼提出了這樣的請求,雖然我民事程序法沒學好,但有一點我還是記得的,法院怎麼能撤消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呢,好像是隻能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予採信而不能撤消,由於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纔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 並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 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爲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在庭審後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爲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裏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爲法院裏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麼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着,總以爲基層法院裏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後,才瞭解到,我坐的那張辦公桌是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馮楊勇坐過的,而他現在在黃花法庭裏工作,我對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楊介平法官是中專學歷,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專生,要知道,那時候考上中專的難度並不比考上大學小!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裏總想着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爲法官們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爲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爲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着極大的幫助。

看着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感覺雜亂無章,似乎還有很多要說的話,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6

我是____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實習參加工作之際在學校和____法院共同安排下進行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是本次實習鑑定: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爲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____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____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爲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爲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爲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纔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爲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____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爲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____市公安局____區分局行政不作爲案

本案案件由來:20____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____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爲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____市公安局____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爲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爲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爲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爲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爲”;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爲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爲,因爲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__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爲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爲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