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班學生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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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班學生畢業前離校,學生和家長保證做到以下幾條:

畢業班學生保證書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高等學院學生行爲準則》和《××××××學院學生手冊》中的各項規定;遠離“黃、賭、毒”;不參加邪教和傳銷等非法活動;不做有損大學生形象的事。

二、認真複習所學課程,經常與系領導、班主任和同學保持聯繫,按時返校參加各類考試、考查,按時完成與畢業有關的各項任務。

三、認真履行《××××××學院學生手冊》中的《學生請銷假制度》。 四、身體不適要及時醫治;切實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五、發生突發事件或重大情況應立即報告政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並馬上聯繫班主任、系領導和學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部令第12號)處理。

六、尊重當地少數民族的民俗習慣;遵守試用、見習等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七、學生必須將自己畢業前離校的情況及本保證書內容如實告知家長,在徵得家長同意後,由自己及其家長自願簽署本保證書。家長要督促孩子履行本保證書。

八、學生及其家長必須確保本保證書內容的真實性,如有變更特別是聯繫方式發生變化,必須立即向輔導員和系領導報告;由於提供虛假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和學生承擔責任。

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本保證書的條款;如有違反,對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學生及其家長承擔,學院和經管系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保證人:

學生本人(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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