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企業的公開信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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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那麼你知道環保企業的公開信是怎麼寫嗎?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環保企業的公開信,供你參考。

環保企業的公開信範文
環保企業的公開信範文一

XXX:

近年來,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建設“美麗寧夏”的奮鬥目標,全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決策部署,推進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在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衷心感謝各企業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事業做出的重要貢獻,也衷心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環保部門工作的理解支持。

20xx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環境保護部印發了《關於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要求到20xx年底,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8個行業達標計劃實施取得明顯成效,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和環境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環境守法良好氛圍基本形成;到20xx年底,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保持達標排放,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環境守法成常態。這爲新時期環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確了奮鬥目標。爲了達成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的目標,環保部門對守法經營、積極開展環保工作的企業給予政策支持,也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爲。將對存在偷排偷放、超標排污、數據造假等環境違法行爲的企業,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和抽查比例,並將採取更爲嚴厲的懲戒措施。對違法排污處罰後拒不改正的企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報請有批准權利的人民政府責令停業關閉,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對違法排污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實施限制市場準入、停止優惠政策、限制考覈表彰等聯合懲戒措施,並在當地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

爲了保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我們倡議全區工業企業依法盡責,主動承擔環境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整改存在的環境問題,嚴格按照排污標準和總量排放環境污染物,完善各項污染防治設施,安裝和運行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並與省級、地市級污染源在線監控管理系統聯網,按要求嚴格開展自行監測,主動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制定達標計劃,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目標任務。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在做好依法監管、嚴格執法的同時,提供必要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污染防治技術支持,共同爲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增光添亮。同時真誠歡迎各企業對我區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寶貴意見

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積極行動,依法履責,共同爲建設“美麗寧夏”作出新的貢獻!迎接黨的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衷心祝願各家企業蓬勃發展,再創輝煌!

XXX環境保護廳

201X年3月27日

環保企業的公開信範文二

尊敬的各位企業負責人: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新環保法)已於201*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部法律被媒體稱爲“史上最嚴環保法”,增加了許多新理念、新舉措、新要求,明確了各級政府、各排污單位許多新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尤其是在打擊環境違法行爲方面,規定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許多新的更加嚴厲的懲治措施。12月19日,環保部連續出臺4部環保部令,對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等進行了明確的細化,進一步增強了新環保法可操作性。在新環保法正式實施之際,我們以公開信的形式提醒各位企業家朋友在百忙之中認真學習這部新環保法,自覺成爲新環保法的模範遵守者,更希望那些還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排污單位儘快整改到位。

新環保法涉及排污單位比以往更嚴格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條:

一、查封扣押。第25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二、按日計罰。第59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三、環評限批。第44條第2款: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限產停產。第60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五、停止建設。第61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六、環境信息公開。第55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七、環保“黑名單”。第54條第3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

八、行政拘留。第63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爲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僞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各位企業家朋友,環境保護關係人民福祉,關係民族未來,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做好環保工作,既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樹立良好形象的具體體現。我們真誠希望您能理解、重視並支持環境保護工作,在企業生產和經營過程中認真落實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和義務,讓您的企業和職工成爲**環保事業發展的促進者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推動者!

**市環境保護局

201*年1月8日

環保企業的公開信範文三

各企事業單位:

時值歲末年初之際,我局向各企事業單位拜個早年,感謝各位一年來對我區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所做出的努力!

媒體稱爲“史上最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新修訂版(以下簡稱“新環保法”)及環保部、公安部等部門配套制定的部門規章,已於20xx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環保法對違法排污單位設定了更加嚴格的管理規定,大幅度提高了環境違法成本。我局現以公開信的形式溫馨提醒各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和負責人,請您在百忙之中認真學習環保法,並自覺成爲環保法的模範遵守者。同時提醒一些還存在環境問題的排污單位儘快對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整改,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成爲新環保法追責的負面典型。

新環保法涉及排污單位比以往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是信息公開。新法規定環保部門應當將排污者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查封扣押。新法規定對違法排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環保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三是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新法規定對超標準或超總量排污的,環保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四是未批先建直接處罰。對未經批准擅自建設的違法行爲,新法規定不再有責令改正的期限,而是直接實施處罰,並可責令恢復原狀。

五是按日計罰。新法規定違法排污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六是行政拘留。新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處罰外,還要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1)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評,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2)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3)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僞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爲了貫徹落實新環保法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國家環保部頒佈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規章,明確規定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信息公開的適用範圍和程序;公安部聯合環保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部門頒佈了《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明確了環境違法案件行政拘留的適用範圍和程序。相關規章的頒佈實施,爲如何用好新環保法這把治污利劍提供了指引。

各企事業單位,黨的xx屆三中全會吹響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號角,xx屆四中全會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在此時期全面修訂《環境保護法》以及其配套規章的制定,正是傳達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對環境污染治理的決心和對環境違法行爲的“零容忍”。我局將嚴格按照新環保法的規定,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全面排查整治各類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環境安全隱患問題,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向污染宣戰!在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嚴格執法的同時,我局將積極爲企業做好新環保法宣傳解釋和法律諮詢服務工作,指導企業完善環保相關手續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真誠歡迎各企事業單位對我區環境執法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寶貴意見。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我局真誠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環境保護工作,在企業生產和經營過程中認真落實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和義務,規範治污、守法排污,健康發展、持續發展,共保一江水、同護一片天!

**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

20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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