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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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買賣承諾書指的是出讓方和受讓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關於房屋買賣事宜上協商一致所簽訂的承諾書。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年房屋買賣承諾書,歡迎參閱。

房屋買賣承諾書
20xx年房屋買賣承諾書篇一

買賣承諾書範本

致陝西某有限公司:

承諾人劉某(身份證號:),已經與陝西某有限公司(下稱貴公司)協商,購買貴公司在咸陽市人民路金帝國際辦公中心6層0601號、0602號、0603號、0604號、0605號共五間房屋,以上五間房屋總面積爲638.8㎡。

承諾人劉某現鄭重承諾如下:本人於20xx年10月30日前,到貴公司簽訂上述五間房屋的書面買賣合同,同時辦完所有購房手續。如到期未履行上述承諾,本人願將已經交付貴公司人民幣伍拾萬圓(¥500000.00元),作爲違約金由貴公司自行扣除。同時本人放棄購買上述五間房屋,貴公司將上述五間房屋另行出售或作其他處置。

特此承諾

承諾人:

年月日

作者:孫喜民律師

執業證號:245543

辦公電話:029-38137058

手機:

電子郵箱:#url#

單位:陝西天之驕律師事務所

地址:陝西省咸陽市人民東路9號怡和大廈404室

郵編:7120xx

20xx年房屋買賣承諾書篇二

賣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賣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賣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一、賣方承諾:

賣方是位於 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簡稱賣方、房屋及其所有

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地址以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佈置圖爲準,若有差異,雙方同意再作修改,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產權人,現賣方收悉並確認買方及中介方代理買方購房要約及同意以下述條件出售該物業予買方:

1、該物業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

同】爲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賣方同意以本承諾書訂明面積所得的單價爲標準增收或減付,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

2、賣方同意承諾以人民幣 元(¥ )出售該物業。

3、賣方於收取定金時,須出示【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

配偶同意出售證明】【委託公證書】等有關證明文件;買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時,賣方無條件提供買方辦理產權手續過程中的一切證明文件。

4、賣方承諾該物業以【空置狀態】/【連現狀傢俱及電器】/【連現有租約】等一同

交易。

5、賣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並無存在隱瞞與該物業有關的重要事實或

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爲。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並保證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需對上述事項負責。否則,賣方須賠償買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費用。由於賣方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被政府或司法機關查封等情形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費用。

6、賣方承諾協助買方於辦理產權手續時簽署有關轉讓文件及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並

於該物業產權登記完成前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產權瓜葛、債務、稅項、抵押、銀行按揭供款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管理/設備開通及物業維修基金等費用)。

7、賣方同意,如賣方簽署本承諾書後,賣方無條件協助買方辦理該物業產權過戶登

記手續。

8、賣方同意賣方之稅費由 負責,買方之稅費由 負責,其它有關費用各

自負責。

二、賣方配偶及共有人簽章(印):

賣方配偶及共有人對上述承諾認證意見

賣方(簽字): (蓋章或手印)

日期:20xx年7月23日

20xx年房屋買賣承諾書篇三

賣方:[身份證號]:地址:

中介方:[身份證號]:地址:

一、賣方承諾

賣方是位於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簡稱賣方、房屋及其所有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地址以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佈置圖爲準,若有差異,雙方同意再作修改,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產權人,現賣方收悉並確認買方及中介方代理買方購房要約及同意以下述條件出售該物業予買方:

1、該物業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同】爲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賣方同意以本承諾書訂明面積所得的單價爲標準增收或減付,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

2、賣方同意承諾以人民幣元(¥ )出售該物業,賣方並同意按下述方式收款:

a)、人民幣元(¥ )於簽署本承諾書後收取作爲臨時定金;

b)、人民幣元(¥ )於時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爲加收定金;

c)、人民幣元(¥ )於時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爲首期餘款;

d)、樓價餘款人民幣元(¥ )於時或年月日或於該物業產權交易過戶完成時或銀行辦妥抵押登記時收取。

3、賣方於收取定金時,須出示【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證明】【委託公證書】等有關證明文件;買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時,賣方無條件提供買方辦理產權手續過程中的一切證明文件。

4、賣方承諾該物業以【空置狀態】/【連現狀傢俱及電器】/【連現有租約】等一同交易。

5、賣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並無存在隱瞞與該物業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爲。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並保證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需對上述事項負責。否則,賣方須賠償買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費用。由於賣方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被政府或司法機關查封等情形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費用。

6、賣方承諾協助買方於辦理產權手續時簽署有關轉讓文件及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並於該物業產權登記完成前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產權瓜葛、債務、稅項、抵押、銀行按揭供款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管理/設備開通及物業維修基金等費用)。

7、賣方同意,如賣方簽署本承諾書後,買方在辦理該物業產權登記手續時因賣方事前責任及其它未完善事項引起的產權在年月日前不能辦理,則賣方除需雙倍返還訂金外,並須向中介方支護上述樓價6%之金額作爲違約金,及賠償買賣雙方諮詢及中介服務費金額的總和及支付買方因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律師費用給買方。

8、賣方同意賣方之稅費由負責,買方之稅費由負責,其它有關費用各自負責。

二、中介方權利與義務

1、監督賣方按上述承諾條款執行;

2、一旦雙方發生合同糾紛,中價方公平、公正、公開的調解買賣方合同糾紛,各方協商未果,與守約方一同追訴違約方責任,如果一方提起訴訟,無條件的及時接受訴訟傳證。

三、本承諾書一式三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買賣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同意如因本承諾書產生的糾紛由買賣方及中介方協商處理,協商未果,另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四、備註:

五、賣方配偶及共有人簽章(印):

賣方配偶及共有人對上述承諾認證意見:

賣方(簽字):中介方(簽字):

(蓋章或手印)簽字(蓋章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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