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8.08K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爲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爲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6篇)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絕不替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__X

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覈。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4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爲本,操守爲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班級誠信考試承諾書

期末考試將至,爲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爲,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複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爲。

五、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六、樹立與不良風氣作鬥爭的勇氣和決心,敢於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爲。

七、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嚴格遵守《考生守則》有關條款

1.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的秩序。

2.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英語15分鐘)進場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離場,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前5分鐘,將答題卡準備好,等待監考員收繳,終場信號發出時停止答卷,並等監考員收齊試卷並清點無誤後方可離場。

3.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或電子記憶儲存器等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小刀、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4.在試卷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案、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二、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接受《-----中學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一律記0分。

(2)扣除所在班級量化積分5—10分/人次。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通知家長來校交流,並協助監考。

(6)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覈檔案,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思想品德”項一律記“不合格”。並取消其今後參加省、市、縣、校三好學生、優秀學乾的評選資格。

(7)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並寫心得體會。

(8)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9)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轉換學習環境、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10)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留給學生本人,一份交德育處保存,作爲處理考試違規學生依據之一。

-------中學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我報名參加20__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我已閱讀並瞭解了《20__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爲,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2、服從考試組織部門的管理和安排,主動配合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器安檢、二代身份證覈驗等。一科考完後,主動將考場發放的考試文具收入文具袋並放置在桌上,最後一科考試結束後再將文具帶走。

3、20__年12月15日後,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紙張打印。不塗改准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證上(包括正反面)寫任何內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證,保證在考試時使用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如無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身份證芯片損壞無法讀取信息,不進場考試。

5、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及收發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考場中配有掛鐘,不攜帶手錶等計時工具進入考場。

6、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承諾人:

年 月 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期末來臨,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接受《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譁。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註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爲。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爲: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期末考試將至,爲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爲,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複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爲。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鬥爭的勇氣和決心,敢於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爲。

承諾人(簽名):

承諾時間: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我是一名在校大學生,自願報名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B級)考試。我已認真閱讀並理解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須知》、《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生守則》、《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保證報名時所交驗的證件和填寫的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爲,或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等造成的不良後果,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2、考試過程中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 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支持、配合考務人員使用專用設備查處利用現代通訊設備舞弊考生。

3、不攜帶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B級)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接受考試機構和學校按有關規定作出的成績處理和校紀校規處理。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0

爲了在同學們會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1

本文爲大家帶來承諾書範文,歡迎大家閱讀。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僞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2019最新公司承諾書)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

考生號: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2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也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作爲雲南藝術學院學生幹部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考試中做到以下幾點:

一、 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的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以及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四、不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等與考試有關的信息;

六、不請他人替考或者爲他人代考;

七、不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試卷資料;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雲南藝術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3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誠信考試

承 諾 書

本人自願參加 20xx年上半年(第54次)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並且透徹地理解了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僞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

年 月 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4

我是報考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絕不作弊,誠信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屬本人個人行爲,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並且與本人所在單位蘭州軍分區蘭州總醫院無任何關係。

承諾人:

20__年_月_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5

考試將至,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接受《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譁。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註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爲。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爲: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__學院 班級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6

__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__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爲本,操守爲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報名號:

考生(簽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