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通用14篇)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1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爲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爲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爲他人代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日期: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2
期末考試將至,爲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爲,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複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爲。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鬥爭的勇氣和決心,敢於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爲。
承諾人(簽名):
承諾時間: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3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纔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4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利用文具盒、衣物、身體或其他方法夾帶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資料的,或在衣服、身上等處寫有與考試課程有關內容的;
(3)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物品的;
(4)傳遞紙條、交換草稿紙、答案或試卷的;
(5)強拿他人試卷、草稿紙或其他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物品的;
(6)在交卷過程中,利用收卷間隙抄襲他人或互對答案的;
(7)經監考人員認定有其他作弊行爲的。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爲:
(1)由他人代替考試,或替人蔘加考試的;
(2)以各種形式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信設備(QQ羣、微信羣等)參與作弊的;
(4)在校期間有兩次考試作弊行爲的。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信息工程學院全體學生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5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也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作爲雲南藝術學院學生幹部,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考試中做到以下幾點:
一、 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的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以及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四、不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等與考試有關的信息。
六、不請他人替考或者爲他人代考。
七、不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試卷資料。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本人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雲南藝術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作爲一名雲南藝術學院學生幹部,理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爲此,我鄭重承諾,在學校組織的各項考試中,誠信應考,一旦出現任何舞弊行爲,除自願接受學校相關處分外,也自願接受本人所在學生組織的相關處分。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6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僞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________
考生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7
我承諾:
(1)我已充分知曉學校關於違反考試紀律和作弊的處理規定!
(2)我保證在參加考試時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指令,做文明考生,不違紀舞弊。本人如違反考試紀律或作弊願意接受有關規定的處理!
【本承諾適用期:大學期間四年的所有考試】
承諾人: (班)
年 月 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8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9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爲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爲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爲他人幫自己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爲,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10
期末考試將至,爲保持良好的考風考紀,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們班級全體同學在輔導員的帶領下召開《誠信考試—從我做起》的主題班會,認真學習了《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高校學生行爲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院系學生管理實施方案》、《學生成績考覈管理辦法》等有關課程考覈違紀、作弊的認定和處理的規定。若有違反考試規則有關規定,自願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七 、若違反考試紀律,自願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11
本人自願參加本次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堅決遵守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僞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處理。
二、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已閱讀並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並簽名。
考生(簽字):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12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爲本,操守爲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13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纔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人:x
20x年x月x日
學生期末誠信考試公開承諾書 篇14
我已收到並認真閱讀《20xx年福建省會考考場規則》,知悉相關內容,現承諾做到:
1. 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應考,聽從指令,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維護考場秩序。
2. 保證在考試時所填寫的姓名、准考證號等信息及所使用的證件均爲本人的,且真實、有效、準確。
3. 保證不攜帶手機、手錶、電子手環、計算器,以及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設備以及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4. 如有故意提供錯誤信息、弄虛作假行爲或考試期間違反相關規定、違紀作弊的,本人願意接受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規定做出的處理。
考生簽名: 准考證號:
身份證號: 學校名稱:
監護人簽名:
身份證號: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