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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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

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貴公司欲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銀行香港分行不可撤銷擔保書,擔保______________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銀行提供之信用證額度及信託提貨額度,現我公司向貴公司提供不可撤銷之反擔保書。

一般開出信用證額度共____________萬港幣,及其項下之信託提貨額度共___________萬港幣,我單位(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現在此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向貴公司提供持續的不可撤銷反擔保,保證借款人按___________銀行之要求償還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患、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______________銀行之規定依時償還任何或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應付款項,反擔保人須在______________銀行書面要求15天內,以_______________銀行規定的貨幣,將借款人欠款金額,電匯至______________銀行所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反擔保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銀行提出上述書面要求前,無須採取任何行動要求或強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銀行便利項下的義務。

2.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必須全數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銷、扣減或預扣。若因法律規定或其他原因,反擔保人不得不在其應付款項預扣或扣減任何稅項或其他款項,反擔保人須另付額外金額,以確保______________銀行實收金額與預扣或損減前的應收金額相同。

3.反擔保人同意本反擔保書和其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或受到影響:

a)貴司原擔保______________銀行在任何時間給予借款人的任何時間或寬容或放棄、撤銷或延遲行使對借款人的任何權利;

b)借款人的法人組織或股東的任何變更或人事變動;

c)反擔保人的內部改組或人事變動;

d)任何經反擔保人同意有關上述銀行便利的有關文件之修改或變動及/或貴公司擔保______________銀行現時或今後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擔保、留置權、匯票、票據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4.______________銀行給予擔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當以書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電傳號碼(或擔保人事先書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電傳號碼)發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

發送與反擔保人的通知或要求當下述時間視爲送達:

a)如採用信函,寄後第7天;

b)如採用電傳,發送之時。

5.反擔保人特此向貴公司陳述及保證:

a)反擔保人乃完全根據香港有關法律而成立並存在之公司。

b)反擔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權力簽署本擔保書及履行本反擔保書所規定之一切義務。

c)本反擔保書構成反擔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約束力之義務;

d)反擔保人已採取一切適當而必要之內部措施以授權簽署本反擔保書。

e)反擔保人已從香港政府有關部門取得香港法律及規定所需有關簽署、履行或執行本擔保書之認可、執照、批覆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幣付款之批准。

f)本反擔保書之簽署與執行屬民間商業活動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動;反擔保人不得以國家主權或任何香港法律爲理由在法律訴訟、終審裁決以前之法律行爲及有關反擔保人本身或其財產之終審裁決之執行及其附屬法律行爲中享有豁免權。反擔保人明確放棄所有現在或將來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權。

6.此反擔保書輿反擔保書中所提及之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轄。

7.本擔保書有效期自簽署日起正式生效直至上述銀行便利下所有應償還款項包括全部本息、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還爲止。

8.本反擔保書生效後,利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經濟往來及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反擔保人承擔。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2

根據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本保證人願意爲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額爲履行擔保時與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值的人民幣。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和費用,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代爲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3

致_______________銀行:

________與貴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擔保協議書》(編號________),約定由貴行爲________提供擔保,額度________萬元。爲此,本單位願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保證:

1.若上述擔保的委託單位(即________)不能按照協議的規定如數存人保證金,使貴行不能從委託人保證金存款戶中足額對保函受益人支付款項時,由我單位代爲支付,或在貴行先墊付資金後,由我單位承擔對貴行的補償責任。

2.當貴行憑本保函和有關付款憑證索款時,我單位將在五日內無條件地履行本保函所載明的義務,支付本金、利息、手續費、稅款及因延期付款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3.如我單位不能在五日內按期付款,貴行有權從我單位在銀行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款,這些賬戶爲: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4.此項保函是本單位的連續性義務,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損害。

本保函的擔保責任將隨本單位已付款金額而相對遞減。

5.本保函自即日起生效,至被擔保人的債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反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4

擔保人:(根本情況)

被擔保人:(基礎情形)

擔保人願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爲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累贅採用訴訟財產保全辦法所需全體用度;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過錯,擔保人願抵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遇的全部喪失。

三、將擔保人按期(存摺,現金χχ萬元)交你院作典質,可從中支付

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國民法院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5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協議或契約),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願爲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並願爲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奉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本擔保人以足夠償還本擔保金額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所規定的義務。本擔保人並在此聲明,本擔保書的開立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手續,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條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爲貸款的本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本擔保書爲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經濟行爲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擔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後,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五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擔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償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直接借記擔保人賬戶,賬號附後。

第七條擔保人如遇撤銷、改組、破產或其他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須提前3個月主動通知你行並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確認繼承擔保人後,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責任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九條本擔保書解釋於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6

致: 北京我趣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鑑於我本人委託貴公司辦理 位客人的日本簽證,爲保證以下名單中人員在使用簽證出入境過程中能夠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按時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承諾:若出現滯留不歸等情況,本人願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公司支付保證金每人伍萬元整人民幣。本人保證接到貴公司通知後三日內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願

意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 向貴公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過公安機關的

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公司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

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同時保證:

1. 客人回國48小時內將護照首頁掃描件,日本簽證頁掃描,日本出入境章掃描件、全程登機牌掃描件、歸國報告書蓋章

掃描件送交貴司做簽證回程確認(即送領事館註銷簽證)。如無上述資料或如護照缺失,在沒有有效證件證明客人回國,按客人滯留不歸情況處理,向貴公司支付每人伍萬元人民幣;

2. 如有出現上述任何責任問題,本人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後三日內付清上述款項。如果未能在期限內付清此款,本公司願承

擔一切擔保和法律責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瞭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公文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備註:

1.本擔保書從簽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單附後 2、提供傳真件,傳真件與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名:

擔保人蓋章: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客人名單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7

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

編號:

致: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瀘州分行

鑑於:

貴行和 公司(以下簡稱“授信申請人”) 於 X年 05 月 日簽訂了編號爲 號的《授信協議》(以下簡稱“《授信協議》”)。根據《授信協議》,在 20xx 年 05 月 日 至 年 05 月 日的授信期間(以下簡稱“授信期間”)內,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總額爲 人民幣 幣 伍仟萬 元整(含等值其他幣種)的授信額度(以下簡稱“授信額度”)。

經授信申請人要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願爲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所欠貴行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擔保事項如下:

第1條 本擔保書爲最高額擔保書

1.1 在授信期間內,貴行可根據《授信協議》和/或該協議項下各具體合同分次向授信申請人發放貸款或提供其他授信。循環授信額度授信申請人可循環使用,一次性授信額度授信申請人不得循環使用。每次貸款或其他授信的金額、期限、具體用途等可由各具體合同予以約定。

各具體業務到期日可晚於《授信協議》約定的授信期間到期日。

1.2 在授信期間屆滿時,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墊款或其他授信仍有餘額時,即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授信期間屆滿前,如貴行根據《授信協議》和/或各具體合同規定提前向授信申請人追索,本保證人亦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3 貴行在授信期間內爲授信申請人提供的商業匯票承兌、開立信用證(含委託轉開信用證,下同)、開立保函、開立提貨擔保函等授信業務,即使授信期間屆滿時尚未發生貴行墊款,但授信期間屆滿後貴行在前述業務項下對外實際發生墊款的,授信申請人因此而產生的所有債務均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第2條確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4 在《授信協議》項下各具體業務履行過程中貴行和授信申請人之間就各具體業務的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展期協議書或變更有關條款,或貴行在擔保期間根據《授信協議》及/或各具體合同規定調整利率的,無需徵得本保證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證人,且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擔保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1.5 若授信協議項下信用證業務中貴行收到的單證,經貴行審覈出現不符點,但授信申請人接受不符點,貴行據此對外承兌或付款而產生的債務本息,本保證人仍按照本擔保書的規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因貴行接受不符點未徵得本保證人同意或未通知本保證人而提出任何抗辯。

1.6 授信項下信用證、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的修改,遠期信用證承兌或承諾到期付款後付款期限的延展等,無需徵得本保證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證人,且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擔保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2條 保證範圍

2.1 本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爲貴行根據《授信協議》在授信額度內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及其他授信本金餘額之和(最高限額爲人民 幣 貳仟萬 元),以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保理費用和實現債權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2.1.1 貴行根據《授信協議》項下各具體合同發放的貸款本金餘額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2 貴行因履行《授信協議》項下商業匯票、信用證、保函、提貨擔保函等付款義務而爲授信申請人墊付的墊款本金餘額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3 保理業務項下,貴行受讓的對授信申請人應收賬款債權及相應的逾期違約金(滯納金),及/或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支付的基本收購款(基本承購款)及相關保理費用;

2.1.4 貴行在《授信協議》項下貿易融資業務中所委託的銀行對外做出的墊款及付款本金餘額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5 貴行應授信申請人要求開立信用證後,委託招商銀行其他分行向受益人轉開信用證的,該信用證項下貴行履行開證行義務而爲授信申請人墊付的墊款及因該開證所發生的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債務本金餘額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6 貴行和授信申請人原簽有編號爲 的授信協議,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原授信協議項下具體業務中尚未清償的餘額部分(如本條款適用,請在□中打“√”);

2.1.7 貴行向授信申請人追討債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2.2 就循環授信而言,如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或其他授信本金餘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則本保證人對授信餘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僅就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的貸款或其他授信本金餘額部分及其利息、罰金、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儘管有前述約定,但本保證人明確:即使授信期間內某一時點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或其他授信本金餘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但在貴行要求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時各種授信本金餘額之和並未超過授信額度,本保證人不得以前述約定爲由提出抗辯,而應對全部授信本金餘額及其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具體以第2.1條所述各項範圍爲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3條 保證方式

本保證人確認對第2條規定的保證範圍內授信申請人的所有債務承擔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責任。如授信申請人未按《授信協議》和/或各具體合同約定及時清償所欠貴行各項貸款、墊款和其他授信債務的本息及相關費用,或者《授信協議》和/或各具體合同所規定的其他任何一項違約事件發生時,貴行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先行向授信申請人追索或提起訴訟。即使爲擔保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的全部債務能得到及時償還而另行設有抵押或質押或其他保證,貴行亦有權選擇就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全部債務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先行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貿易融資項下貨物、單據,亦無須先行追索其他保證人。

貴行發出的索償通知書是終結性的,本保證人對此絕無異議。本保證人同意在收到貴行書面索償通知後的五日內,如數償還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的全部債務,而無須貴行出具任何證明及其他文件。除非發生明顯及重大錯誤,本公司接受貴行索償要求的款項金額爲準確數據。

貴行有權採取認爲適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在公衆媒體上公告等方式對本擔保人進行催收。

第4條 保證責任期間

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期間爲自本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協議》項下每筆貸款或其他融資或貴行受讓的應收賬款債權的到期日或每筆墊款的墊款日另加兩年。任一項具體授信展期,則保證期間延續至展期期間屆滿後另加兩年止。

第5條 擔保書的獨立性

本擔保書是獨立、持續有效、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不受《授信協議》及各具體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受授信申請人與任何單位/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授信申請人欺詐、重組、停業、解散、清算、破產、合併(兼併)、分立、改制等任何變化而變化,不受貴行給予授信申請人任何時間上的寬限和延期或貴行延緩行使依據有關協議追討授信申請人所欠款項的權利而受任何影響。

即使在同時另有抵質、押擔保或其他保證人的情況下貴行放棄、變更或解除抵、質押擔保或變更、解除其他保證人保證責任,本保證人依然按本保證書的內容對貴行承擔保證責任。

第6條 本保證人特別聲明和保證如下:

6.1本保證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保證人資格的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其他組織,或本保證人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證號碼爲 ),願意用本保證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作擔保,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6.2 本保證人出具本擔保書已獲得充分授權或經上級部門/董事會等有權機構批准;

6.3 出具本擔保書是本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6.4 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失效之前,全部對外擔保總金額(含外幣折算)不超過本保證人所有者權益總額;

6.5 按貴行要求及時向貴行提供財務報表,並及時向貴行通報本保證人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和變化;

6.6 本保證人向貴行提供的財務報表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本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人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6.7 根據貴行的要求,出具“對保”書;

6.8 本保證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結構、股權結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生任何變化或發生債務重組、重大關聯交易等事項,均不影響本擔保書對本保證人的法律約束力,如發生上述變化可能影響本保證人履行本擔保書的能力時,本保證人有義務立即通知貴行;

6.9 本保證人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均受本擔保書全部條款的約束。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上述保證義務。

6.10 本保證人未按本擔保書規定清償所擔保的債務,貴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在貴行開立的賬戶或委託其他金融機構從本保證人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直至付清《授信協議》項下授信申請人拖欠貴行的所有債務爲止。

第7條 不視爲棄權

在本擔保書有效期間,貴行對授信申請人和本保證人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授信協議》和本擔保書內貴行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貴行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擔保書作爲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能視爲貴行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8條 爭議及糾紛解決方式

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糾紛,保證人同意採取《授信協議》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

第9條 術語

本擔保書所使用術語,除另有明確說明外,均具有與《授信協議》規定相同的含義。

第10條 通知

貴行與本保證人之間關於本擔保書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發送。由專人遞送的,收件方簽收視爲送達(收件方拒收的,於拒收日視爲送達);以郵政信函方式遞交的,寄出後滿7日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遞交的,收件方傳真系統收到傳真後視爲送達。

貴行以在公衆媒體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證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視爲送達。 本保證人的聯繫地址爲: 本保證人變更聯繫地址,應當及時通知貴行,否則自行承擔因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第11條 本擔保書的生效

11.1 本保證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時,本擔保書於本保證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名章並加蓋本保證人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保證人爲自然人時,本擔保書於本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2條 債權及擔保從權利的轉讓

12.1 無論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是否確定,貴行將授信協議項下債權全部轉讓給第三方的,最高額擔保從權利均一併轉讓給債權受讓人。

12.2 本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確定後,貴行轉讓部分債權的,本保證人擔保從權利也部分隨之轉讓,貴行以未轉讓部分債權與部分轉讓債權的受讓人依債權金額共同享有對本保證人的擔保權益;本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確定前,貴行轉讓部分債權的,擔保權益也部分隨之轉讓,原最高額擔保所擔保的貴行主債權最高額相應減少(即原最高額擔保的貴行主債權最高額扣減已轉讓部分債權金額),待貴行未轉讓部分主債權確定後,貴行以未轉讓部分債權與部分轉讓債權的受讓人按債權金額共同享有對本保證人的擔保權益。

第13條 附 則

本擔保書一式 叄 份,貴行、授信申請人、保證人及 等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本擔保書的所有條款已由貴行向本擔保人做出相應的說明,本擔保人確認對本擔保書條款的理解與貴行完全一致。同時,貴行已提請本擔保人特別注意有關免除或限制貴行責任、貴行單方擁有某些權利、增加本擔保人責任或限制本擔保人權利的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

保證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時簽署此欄:

保證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

保證人法定地址:

保證人爲自然人時簽署此欄:

保證人(簽字):

保證人住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 保證人結算賬戶:

電話: 傳真:

簽署日期: 年日 月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8

根據公司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本保證人願意爲該項貸款的外匯額度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爲履行擔保時與萬美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量的外匯額度。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 字第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代爲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額度。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託外匯管理局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的外匯額度。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外匯額度開戶局名及賬號: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9

致: 北京我趣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鑑於我本人委託貴公司辦理 位客人的日本簽證,爲保證以下名單中人員在使用簽證出入境過程中能夠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按時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承諾:若出現滯留不歸等情況,本人願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公司支付保證金每人伍萬元整人民幣。本人保證接到貴公司通知後三日內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願

意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 向貴公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過公安機關的

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公司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

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同時保證:

1. 客人回國48小時內將護照首頁掃描件,日本簽證頁掃描,日本出入境章掃描件、全程登機牌掃描件、歸國報告書蓋章

掃描件送交貴司做簽證回程確認(即送領事館註銷簽證)。如無上述資料或如護照缺失,在沒有有效證件證明客人回國,按客人滯留不歸情況處理,向貴公司支付每人伍萬元人民幣;

2. 如有出現上述任何責任問題,本人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後三日內付清上述款項。如果未能在期限內付清此款,本公司願承

擔一切擔保和法律責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瞭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公文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備註:

1.本擔保書從簽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單附後 2、提供傳真件,傳真件與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名:

擔保人蓋章: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客人名單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0

___________分行:

根據________(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它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本保證人同意爲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爲

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代爲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帳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帳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1

不可撤銷擔保書(非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用)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協議或契約),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願爲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並願爲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奉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本擔保人以足夠償還本擔保金額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所規定的義務。本擔保人並在此聲明,本擔保書的開立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手續,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爲貸款的本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爲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經濟行爲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擔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後,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五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償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直接借記擔保人賬戶,賬號附後。

第七條 擔保人如遇撤銷、改組、破產或其他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須提前3個月主動通知你行並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確認繼承擔保人後,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責任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擔保書解釋於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借款合同擔保書

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鑑於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利率爲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爲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爲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

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爲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徵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後,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範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擔保書(一)

致:A銀行(作爲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爲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鑑於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願意向貴行A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爲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爲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範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

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爲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爲債務之一部分。

3.作爲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於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並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並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於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餘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爲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爲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後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爲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爲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2

致_________分行:

根據你行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的'貸款。現我_________(下稱擔保人)願意擔保:當借款人不論由於什麼原因不能按與你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願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是在_________註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額爲貸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金額即_________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和有關費用。如你行允許借款人的貸款到期後展期,只要擔保金額不超過貸款合同的金額,擔保人不會因此而解除或減少擔保責任。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後,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擔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從擔保人開立在你行的_________帳戶中扣收,並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你行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擔保人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本擔保人不會因爲借款人與你行同意對貸款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或因借款人與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擔保人,在本擔保項下的貸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你行對借款人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產或與其它公司合併,或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並不解除擔保人在此信用擔保書下的責任。

九、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你行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你行如將本擔保項下的貸款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並不影響債權人向擔保人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證明: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3

______________銀行:

根據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本保證人願意爲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爲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以及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借款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方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代爲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接受你行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4

不可撤銷擔保書

致: 北京我趣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鑑於我本人委託貴公司辦理 位客人的日本簽證,爲保證以下名單中人員在使用簽證出入境過程中能夠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按時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承諾:若出現滯留不歸等情況,本人願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公司支付保證金每人伍萬元整人民幣。本人保證接到貴公司通知後三日內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願

意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 向貴公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過公安機關的

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公司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

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同時保證:

1. 客人回國48小時內將護照首頁掃描件,日本簽證頁掃描,日本出入境章掃描件、全程登機牌掃描件、歸國報告書蓋章

掃描件送交貴司做簽證回程確認(即送領事館註銷簽證)。如無上述資料或如護照缺失,在沒有有效證件證明客人回國,按客人滯留不歸情況處理,向貴公司支付每人伍萬元人民幣;

2. 如有出現上述任何責任問題,本人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後三日內付清上述款項。如果未能在期限內付清此款,本公司願承

擔一切擔保和法律責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瞭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公文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備註:

1.本擔保書從簽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單附後 2、提供傳真件,傳真件與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名:

擔保人蓋章: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客人名單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5

_________銀行:

根據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元,本保證人願意爲該項貸款的外匯額度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爲履行擔保時與_________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量的外匯額度。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代爲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額度。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託外匯管理局從我單位帳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的外匯額度。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外匯額度開戶局名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6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協議或契約),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願爲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並願爲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奉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本擔保人以足夠償還本擔保金額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所規定的義務。本擔保人並在此聲明,本擔保書的開立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手續,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爲貸款的本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爲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經濟行爲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擔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後,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五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償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直接借記擔保人賬戶,賬號附後。

第七條 擔保人如遇撤銷、改組、破產或其他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須提前3個月主動通知你行並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確認繼承擔保人後,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責任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擔保書解釋於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借款合同擔保書

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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