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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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公證書

離婚公證書

)××字第××號

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於×年×月×日在×××(地點)登記結婚,於×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記機關名稱,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其夫妻關係自該日終止(登記離婚之日或者判決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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