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信的格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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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信的格式及

檢舉信又稱揭發信、控告信,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關於檢舉信的格式及範文(標準版),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檢舉信的格式及範文(標準版)

檢舉信又稱揭發信、控告信,主要用於向公安、檢察機關,政府的檢查、監察部門,黨的紀檢部門以及其他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揭發被檢舉人違法亂紀的行爲。其寫法如下。

(1)稱呼:檢舉信一般不用標題,開頭就頂格寫稱呼,後用冒號。稱呼的寫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寫機關名稱,另一種是機關名稱後面再加“負責同志”。

(2)正文:大體有三個部分:

①檢舉人和被檢舉人簡要情況。檢舉人對被檢舉人的基本情況可能不太瞭解,甚至連姓名都不知道,那麼可以寫被檢舉人的外貌特徵,儘可能詳細一點。

②違法亂紀的事實,這是全文的核心,它是能否立案的關鍵,因而一定要把時間、地點、當事人、手段、情節、前因後果講清楚,便於檢查處理有根有據、準確不誤。檢舉人可能對違法亂紀的事實也掌握得不準或不全,但要注意事實決不可捏造,卻要儘可能講清楚。

③檢舉人的態度、看法及要求,最簡單的就寫上“請查處”,“請查辦”。

(3)結束語:一般用“此致”、“敬禮”。“此致”需換行空兩格敬禮”再換行頂格。

(4)落款:具名、日期。

範文:

縣紀委:

我叫水,男,50歲,錢塘鄉財務幹部。我要向上級反映一起錢塘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財元帶頭低價私分集體財產的事件。這是我的老同學翁明遠和我一次同桌喝酒時向我吐露的。他是參與私分者之一。

x年x月5日,敬賢縣錢塘鄉政府在會議室裏,召開了一個討論私分集體財產的幹部會議。

會議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財元主持。他以“管理不善,牛羊嚴重損失”爲由,提出將鄉辦牧場撤銷,將房屋、牲畜、木料等財產作價分給職工。會場上從鄉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鄉長、副鄉長、辦公室主任到一般幹部,沒有一個人反對。一個“經集體討論私分集體財產的決定,,就在一片“同意”聲中通過了。

x月9日,岡寧坪牧場的37間房屋很快就被拆除掉。除4間房屋的木料被鄉政府拉去修建抽水房外,其餘財產有大梁19根、檁子129根、椽子182根、門窗21副、磚瓦23450塊、牛7頭、羊68只、大燕麥飼料1400千克,全部被私分。木料按人頭分成14堆,(13名幹部、1名炊事員)好壞搭配,每堆有大梁、檁子、椽子、門窗等。每堆初議爲20元,後來覺得價錢太低,複議提到30元。爲了避免糾紛,做到“公平合理”,便採用抓鬮的辦法。對68只羊,除承包給當地羣衆26只,鄉政府留6只,鄉政府食堂吃掉7只外,其餘29只也按每頭20元低價私分掉。1400千克大燕麥飼料,以上14名職工每人分得100千克,每千克按低價2分5釐收款。據說錢塘鄉幹部私分岡寧坪牧場財產不只這一次。

錢塘鄉幹部擅自決定撤銷岡寧坪牧場,私分集體財產,造成經濟損失高達376486元,在羣衆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以上事實情況,是我耳聞的,不是親眼所見的,可能與客觀情況有出入。請查處。

錢塘鄉幹部

水進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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