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貧困證明社區居委會版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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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貧困證明
茲有我社區居民
之子女
在
學校就讀,其家庭人口
人,勞動力
人,家庭年人均收入
元,家庭經濟較爲困難。
特此證明。
市
縣
街道
社區
(蓋 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家庭貧困證明書
茲有我鄉(鎮)(居委會等)×××(父母親姓名)之子(女)×××(學生姓名),於××年××月考入貴校學習。由於×××原因(每個家庭的具體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希望學校、銀行能爲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會等(公章)
××年××月××日
貧困證明要求: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範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儘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