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書大綱
敬告
各位債權人:
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發生、股東大會決議解散)而決定解散,並於
年
月
日成立本清算組。本清算 組決定自成立之日起
日內(注意不得超過10日)通知記名債權人,並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日報第
版發佈 解散公告。敬請各位債權人及時將債權申報表寄回或送至本清算組,並注意下列事項:
1.按照《公司法》第186條第1款之規定,您(單位) 如果及時接到通知,應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如果未及時接到通知,則應於第一次公告日起90日內(即
年
月
日之前)向本清算組申報債權。 逾期不申報者,將不能參加分配。爲避免損失,務請您(單位)及時申報債權。
2.您在填寫債權額時,請注意以下幾種債權額的計算:
(1)如果您(單位)的債權爲非金錢債權(例如
股份有限公司欠您單位鋼材一噸)而
股份有限公司又無力償還債權標的物,則請您單位與本清算組協商,將債權標的物摺合成金錢。您單位可在債權表上載明折算意見。
(2)如果您(單位)的債權爲附利息的金錢債權,而債權到期日在清算基準日(即
股份有限公司應解散日
年
月
日,下同)之後,則請您(單位)按下列公式計算申報債權額:
債權原本+到清算基準日前一日的利息=申報債權額
(3)如果您(單位)的債權爲無利息的金錢債權,而債權到期日在清算基準日之後,則請您(單位)按下列公式計算申報債權額:
s
申報債權額=——
1+pt
其中
s=原債權額;
p=法定利率(我國無法定利率,可按國際通行的商事法定利率年利6%計算)
t=清算基準日至債權到期日的期間。
3.本清算組將於 年 月 日之日報公佈債權表,請您注意查看。
4.本表可以複印或仿製但不用此表之申報,並不因此無效。
此致
敬意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章)
清算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申報債權聯繫人:
先生
聯繫地址:
省
市 區 街
號
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 層 號
郵編:
電話:
電傳:
接待時間:每日上午 點至下午 點(節假日不休息)
債權申報表
申報人(姓名或名稱):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住所:
省
市
區
街
號
郵編:
電話:
電傳:
債權原因:(合同、債權行爲、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債權標的及金額:
1.實物債權及摺合金錢數
2.金錢債權數
債權證明材料:
1.合同
2.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時間:
年
月日
公司清算方案
一、財產狀況
(一)現金
1.庫存現金
元
2.銀行存款
元
(二)非現金財產
1.固定資產變價
元
2.流動資產變價
元
(三)債權
1.收取金錢債權
元
2.收取非金錢債權變價
元
財產總計
元
二、債務狀況
1.清算費用
元
2.職工工資、勞保費用
元
3.稅元
4.其他債務
元
債務總計
元
三、持股狀況
1.優先股
股
2.普通股
股
四、分配方案
變價後共有現金
元
清償債務
元
支付優先股東
元
結餘
元
普通股份配比例=結餘 元÷普通股面值1元×普通股總股數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