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授權委託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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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委託
(公民身份號碼:
)爲我(單位)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單位)辦理坐落於
區(縣)
房屋的登記事項。
初始登記
轉移登記
變更登記
註銷登記
抵押登記
補證、換證登記
我(單位)對代理人依規定辦理的有關登記事宜均承擔法律責任。
系我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 託 人(蓋章、簽名):
受 託 人(簽名):
受託日期:
年
月 日
附註:
委託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受託人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