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異議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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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整理了案外人異議委託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案外人異議委託書篇一:授 權 委 託 書
委託人:
受委託人:
現委託 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爲我方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如下:
一般代理。
全權代理。
申請執行;放棄或變更執行請求;承認或者反駁對方請求;提出異議;簽收法律文書;執行和解;代領本案標的款。
委託人: 受委託人:
年月日
案外人異議委託書篇二:授權委託書
人民法院:
委託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師
茲委託在我方與因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爲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爲:代爲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爲協助法院執行,代爲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爲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爲提出執行異議;代爲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或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案外人異議委託書篇三:授 權 委 託 書
委託人 地 址 電話
受委託人 職業 工作單位 電話 委託人因與 一案,特委託上列受委託人爲(非)訴訟(仲裁)代理人,委託權限:
□一般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即有權代爲承認、反駁對方的(上)
訴訟(仲裁)請求;有權代爲提出、變更、放棄(上)訴訟(仲裁)請求(含反訴、反請求);有權進行和解;有權代爲申請執行、代爲執行和解、代爲接受執行標的物(款)、代爲提出執行異議。
委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