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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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1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精選11篇)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申請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銷售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內只限於乙方的銷售渠道內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授權其他銷售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一、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三、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四、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六、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三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爲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審覈,乙方無異議後交納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爲: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10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公司做備案書,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

二十八、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中條款的,違約方違約金額爲20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三十二、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爲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2

甲方:

乙方:

杭州先知先覺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成都迎客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信任、互利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規定,就乙方獲得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國內外快時尚品牌授權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歸屬關係。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國內外快時尚品牌授權委託”品牌。

3.甲方有權力,也有義務參與乙方品牌授權工作指導。

4.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品牌授權委託使用協議期限爲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授權品牌,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確定。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規定作爲本協議書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權企業:(蓋章) 被授權企業:(蓋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3

茲有xx公司爲商標的持有者。

現授權淘寶ID:;店鋪地址:爲我品牌在淘寶網/天貓商城上的分銷商,所售商品均爲正品,且可以使用商標進行品牌推廣。

店鋪廣告推廣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及責任由該分銷商承擔。

授權期限: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授權人:

公司蓋章/個人簽字:

xx年x月x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4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託人:

委託人是 國家/地區的公民/法人,現委託上述受託人代理對第 類 第 號

商標進行如下“√”評審事宜:

□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案 □商標異議複審案

□撤銷註冊商標複審案 □註冊商標爭議裁定案

受託人代理上述評審事宜的權限爲: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商標評審規則》規定的本案有關評審活動。委託人特別聲明包括下列第 項權限:

① 承認對方評審請求

② 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

③ 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委託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5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香港__集團有限公司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申請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銷售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內只限於乙方的銷售渠道內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授權其他銷售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一、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三、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四、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六、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三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爲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審覈,乙方無異議後交納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爲: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10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公司做備案書,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

二十八、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中條款的,違約方違約金額爲20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三十二、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爲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6

委託人姓名:

受委託人姓名:

現委託在我與一案中,作爲我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

委託權限如下:

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事項。

委託人:

受託人:

日期: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7

書致:

作爲 (生產製造商名稱)的生產製造商在此唯一授權的代理商 ,(代理公司名稱和地址)用我公司生產製造的( )產品就( ) 國內公開招標遞交投標文件並進行後續的合同洽商和履行。我方承諾,不會另行許可其他第三方用我公司生產製造的產品參與本項目投標,(範文網 )也不會單獨以我方的名義或委託他人代爲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由此引起相關方的投標被按照無效處理以及給相關方和貴辦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賠償。

我們在此保證爲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標而提交的產品承擔全部質量保證責任。

委託人:

受託人:

日期: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8

茲有x公司爲 商標的持有者。

現授權淘寶ID:;店鋪地址:爲我品牌在淘寶網/天貓商城上的分銷商,所售商品均爲正品,且可以使用商標進行品牌推廣。

店鋪廣告推廣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及責任由該分銷商承擔。

授權期限:2019 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

授權人:

公司蓋章/個人簽字:

2019 年9月10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9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香港XX集團有限公司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申請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銷售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內只限於乙方的銷售渠道內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授權其他銷售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一、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三、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四、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六、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三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爲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審覈,乙方無異議後交納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爲: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10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公司做備案書,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

二十八、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 中條款的,違約方違約金額爲20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三十二、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爲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10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託人:

委託人是 國家/地區的公民/法人,現委託上述受託人代理對第 類 第 號

商標進行如下“√”評審事宜:

□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案 □商標異議複審案

□撤銷註冊商標複審案 □註冊商標爭議裁定案

受託人代理上述評審事宜的權限爲: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商標評審規則》規定的本案有關評審活動。委託人特別聲明包括下列第 項權限:

① 承認對方評審請求

② 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

③ 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委託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填寫本委託書時請認真閱讀背面的說明。

附:

商標代理組織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說明:

1、商標代理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後爲有效。

2、委託授權的商標代理權限未經特別聲明的均爲一般代理,即不包括商標代理組織代爲①承認對方評審請求;②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③撤回評審申請。如包括前述某項或多項權限,應在指定的空格內填寫上述權限的相應序號;否則,視爲不包括上述權限。

3、委託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填寫有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欄目,並應在委託人簽字蓋章處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4、商標代理權限發生變更或者解除商標代理關係的,委託人應當書面告知商標評審委員會。

5、此委託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委託人存查,一份由委託人交由受委託的商標代理組織提交給商標評審委員會。

品牌授權委託書集錦 篇11

委託人:

受委託人:廣東君孺律師事務所

委託事項:委託人現委託以上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 因糾紛一案中( 審),作爲我方調解/訴訟/仲裁的代理人。

代理權限:

1、授予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可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或者提起反訴、上訴、申請複議、簽收調解書、判決書等權利。

代理期限:從授權之日起,至本案調解/判決/仲裁終結之日止。

委託人:

受託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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