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協議書(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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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娛樂場所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爲加強保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關於安全協議書(通用21篇)

一,防火檢查由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保安部和消防安全經理組織進行.

二,防火檢查人員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隱患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和消防安全經理報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部門當場改正.

三,防火檢查人員發現初起火災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四,防火檢查應填寫記錄;由消防安全經理籤,存檔備查.

五,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泵房設備,消防水源,水池情況;

4.消防設施正常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消防控制中心人員,廚房員工,洗衣房員工及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的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中心,各廚房,機房,洗衣房,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狀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其它需要進行檢查的內容.

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

爲有效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爲火災隱患.

二,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七,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籤確認後存檔備查.

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十,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並整改.

十一,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爲杜絕火災隱患,確保人身安全,強化用電管理,制定以下規定:

一,非專業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二,操作人員操作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工程部專業電工的安全指導.

三,任何部門,商鋪,個人不得指派無證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線路,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四,各部門領導應重視工程部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

五,工程部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六,娛樂場所各部門,商鋪需增加設備或更改用電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得到批覆後,由工程部派專業電工安裝.

七,娛樂場所各部門,商鋪和員工嚴禁隨意安裝,更改電器設備及擅自增加設備用電容量.

八,各部門的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工程部處理,嚴禁私自處理.

九,員工宿舍樓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

十,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十一,娛樂場所各廚房,餐廳,會議廳,辦公室下班時要確保關閉空調和燈光等用電設施,節約用電和環保.

十二,各機電房應定期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電房門必須上鎖,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十三,嚴禁在各機電房內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並有防小動物進入的設施,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

十四,工程部每班次對各電房,機房進行巡查,抄表,發現隱患時及時整改.

十五,工程部定期對各區域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動火前,必須事前向工程部及保安部申請,並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單位動火人必須持有效作業資格證.動火區域不準堆放可燃物品,施工人員嚴禁吸菸.

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娛樂場所有關消防管理的規定.

一,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物品不動火.

7.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不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二,動火中"六要"

1.動火前工程部值班工程師要跟進檢查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施工人員要一人施工,一人在現場監護.

3.現場監督人員必須嚴格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4.保安部主管及工程部值班工程師要對施工動火現場定時巡查.

5.發現火災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和報警.

6.施工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動火後"一清一查"

1.施工動火人員在動火結束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

2.動火結束後,保安部主管和工程部值班工程師應檢查現場,確保無任何隱患後在《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結束欄籤,並將《動火作業許可證》交到消防安全經理處存檔.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告知書

下達責任方: (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先生

承擔責任方: (以下簡稱乙方)

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 先生

安全管理是在生產經營,行政事業管理活動以及公共場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廣東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特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的權利

(一),依照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條例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管理行爲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方面的違規,違法行爲,予以糾正並視情況做出處理;

(二),指導乙方做好安全工作,協助乙方解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困難和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承擔直接管理:

(一),對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環境衛生安全負責;

(二),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小組和指定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管理;

(三),依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有關法律規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電氣設備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切實抓好本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嚴格落實新員工上崗前的安全培訓;

(五),積極組織本部門參與酒店的消防演習和各項安全教育活動;

(六),管好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並保持其清潔和使用性能完好有效;安全

出口標誌明顯,消防通道暢通;

(七),結合本部門的安全特點,制定重點部位和建立巡查制度,經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

整改,把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八),本部門管理區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物品;

(九),按規定要求本部門員工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預防各類職業病和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

(十),本部門一旦發現傷亡,火災,爆炸,機械及用電設備等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並按

規定及時報告酒店第一責任人和安全職能管理部門,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十一),接受酒店領導和安全職能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對本部門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十二), 除上述條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事項外,還包括根據《廣東省消防安

全管理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的事項.

三,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指標

(一),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爲零;

(二),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爲零;

(三),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爲零;

(四),職業中毒事故爲零.

四,獎勵和處罰

(一),乙方每年完成安全責任指標,甲方將視情況給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進行表揚獎勵;

(二),乙方完成安全責任指標與否,作爲乙方年度考覈和評先,評優和晉升依據之一;

(三),乙方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上級或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處罰外,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

直接責任提出警告和通報批評,並視事故情節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四),如果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任期內發生重大,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撤消其

行政職務,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附則

(一),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二),責任人因任何情況發生變更,都應與新責任人重新簽訂責任書.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範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爲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爲,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四、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壓較高和心臟疾病。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X 乙方:

X年X 月X 日 X 年 X月X 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3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本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職責,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尤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職責,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收到損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職責;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職責;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職責,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貼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職責。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職責或由教職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職責。

7、學校開展校內外羣衆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職責;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職責;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職責。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有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職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職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職責。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走讀生在家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職責。學校指定的帶給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職責。學校指定的帶給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職責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帶給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職責。

11、學校務必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務必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職責。

12、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職責。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有學校負責,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職責用心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5月18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4

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依據甲乙雙方協商房屋拆遷辦法,就委託 拆除瀚海泰苑售樓達成以下協議:

一、出賣範圍:

二、由於北環路拓寬,我公司受瀚海泰苑委託將瀚海泰苑售樓部鋼結構房屋拆除及拆除後的'鋼材出賣給乙方,包含由甲方協商認可的瀚海泰苑售樓部所有的鋼材。

三、 合同總價:

合同價款爲: 四、拆除要求:

拆除總工期: 天日曆天

拆除工日期: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按照甲方要求拆除,對甲方需要的辦公物、門、桌椅、飾品、地毯、燈具實木地板、雕塑等由甲方自己拆除搬走,其餘歸乙方所有。 五、 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乙方現場組織協調工作;

2、甲方負責現場拆除管理和配合協調工作;

3、 現場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至場外,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隱患,一旦發生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乙方需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費用;

六、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定金整給甲方;剩餘人民幣壹拾肆萬元整,於乙方人員進場、開工前一次性付清。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6

爲響應低碳餬口、節能減排的號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攤部門直接本錢的原則,甲乙雙方及直系支屬代表經慎重協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貿易盈利的基礎上互助拼車上放工。現就乘車途中安全責任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人: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爲車主方,駕駛已經年檢合格的、正常保養的、已經按常規交納“車上職員座位險”的 牌轎車一輛,牌照爲蘇e ,並提供駕駛服務。

2、甲方主觀上信守諾言,按照預先商定的乘車時間、地點提供利便,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延誤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完全按照商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車。臨時變化時雙方及時電話聯繫,但不管協商的結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誤責任。

3、甲方保持車輛完好,嚴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後駕車,謹嚴駕駛,主觀上努力保證包括自身在內的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後果對乙方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但除慫恿、脅迫甲方違法駕駛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違章處罰或造成對第三方的責任/及或車輛損壞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傷害責任仍由甲方自行負責。

4、部門直接本錢的分攤方式:僅象徵性的分攤部門高速通行費、油費:單趟15元/次、來回25元/天,由乙方於每週末一次性主動放於車內。

5、本協議自雙方及其直系支屬籤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車時自動失效。

雙方及直系支屬籤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直系支屬代表:   乙方直系支屬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7

學生安全協議書

____年級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突發疾病或意外傷害的、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的,學校老師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家長要保持通信暢通,因家長通信不暢,不能及時通知的,所有後果有家長負責。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與學校無關;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甲方(學校)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所屬社區:

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甲方(北京市崇文區第三幼兒園)組織我園所管轄社區幼兒及家長來園參加社區早教親子活動,乙方爲小朋友的監護人,陪同幼兒參與活動,爲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保證幼兒在園安全,特與乙方約定如下:

一、甲方組織社區早教親子活動應承擔的責任:(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1、爲乙方提供早教活動的場地及活動所需材料。

2、早教老師負責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早教親子活動,提升乙方科學育兒理念,指導其學會養育、教育幼兒的正確方法。

3、甲方定期召開主題沙龍及座談會,解答乙方在育兒方面存在的困惑及問題。

4、協助乙方在活動中對幼兒進行指導和教育。

二、乙方作爲小朋友的監護人,全程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社區早教親子活動,保證幼兒的身體健康,照顧幼兒的生活,應爲幼兒參加活動的安全負責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文章親乙方應在活動中履行下列監護義務:

1、乙方需持“早教入園卡”按時帶幼兒來園參加活動。

2、入園前需在幼兒園門口接受晨檢,乙方不要(準)爲幼兒帶各種零食、危險性玩具及飾品入園(如果凍、泡泡糖、小珠子、項鍊、手鐲、玉墜等),否則其遺失或因飾物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3、乙方應在參加活動時保證幼兒的.身體健康狀態良好,如幼兒患有先天性疾病或習慣性脫臼等,家長應保證幼兒活動中的安全健康。在活動中如發病或造成意外,甲方概不負責。

4、每次帶幼兒來園參加活動,乙方應爲幼兒穿着簡單、舒適的衣服和鞋子,避免幼兒在活動中被衣物或帶子纏繞而發生危險。

5、如果報名後,乙方不能按時帶幼兒來園參加活動,請及時與幼兒園請假說明原因,以免影響活動的按時開展。

6、活動中乙方有責任看護好幼兒,不得隨意帶幼兒離開活動場所到其它地方遊戲,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乙方:

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方針,全面貫徹《安全法》,切實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實現我公司“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一般事故,杜絕重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安全生產總目標,甲方代表下屬等店(具體門店以附件四《供應商銷售扣點與保底協議》爲準)與租賃單位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

一、消防安全目標:

1。所屬租賃單位全年杜絕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火災事故和經濟損失得到控制,全年不發生一齊職責火災事故。

2。用心採取防範措施,發現火災隱患務必及時採取措施,徹底整改。

3。杜絕消防違章事故,消防職責落實到位。

二、乙方職責:

1。建立管理機構和落實專門管理人員,將消防安全職責明確到人,保證勞動安全、消防安全等指示的完成。

2。督促所屬部門認真貫徹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及配套法律法規,消防行政法規和上級指示。(4)

3。督促所屬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外來民工安全教育面到達100%。

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及檔案管理,參加特殊工種例行培訓,持證上崗,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杜絕三違現象。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查隱患,督促整改。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項設施設備堅決予以取締和整改。

5。督促所屬部門加強對各項設施設備的檢驗,確保安全運行。

6。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申報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履行項目勞動安全衛生“三同時”的審查、驗收工作。

7。從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爲準),租賃區內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

8。從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爲準),如因乙方對租賃區內消防設施進行修改、移位、改裝等原因引起全店消防系統不能正常運作,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

9。各級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應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10。乙方領導人如有工作變動,接任人爲當然簽字人。

11。以上協議一式三份,一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報當地消防大隊備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0

員工安全職責協議書範本

爲了切實保障每位員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特訂立如下安全職責書:

1、新進員工務必經過公司“三級”(入司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並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的各類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的潛力。

2、上、下班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3、遵守勞動紀律,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知本崗位不安全因素特點。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持續工作場地清潔,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我,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持續本崗位工作地點和通信設備整潔,生產施工器具擺放有序;未經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動用其它通信設備和機械設備(包括車輛);愛護各類防護設施和標語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種設施、設備、儀器、電腦等,非經允許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電等電線。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協同做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6、公司對特殊崗位員工帶給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每個員工務必正確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進入特殊崗位前先檢查一下自我或他人有無違章或冒險作業。

7、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嚴重人身危險而無措施保證的狀況下,員工有權拒絕作業。

8、員工能夠自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準確分析、決定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狀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並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推薦。

9、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務必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10、不得在工作場所內吸菸,不得燒電爐或明火取暖,嚴格遵守單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不得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不準吵鬧鬥毆,努力搞好個人的衛生及室內、外場所的環境衛生,防止病蟲害。

12、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員工健康體檢活動。

13、遵守國家明文規定的交通法規和車輛管理(包括職工摩托車)。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任何車輛、有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三無”車輛和與準駕不相符的車輛,嚴禁酒後駕車、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英雄車,不強行超車。

14、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5、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和其它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16、發現安全事故,應在1小時內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並用心參加事故搶險,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狀況。

以上規定,望認真執行,切實做到。若有違反者,年終不得評先;由此造成的後果職責自負,狀況嚴重者,將處以罰款乃至除名。

此職責書一式三份,員工、部門、公司安委辦各執一份。

部門(經理簽字、部門蓋章)員工(簽字)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1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教育輔導中心

乙方:_________(學生家長)

爲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本教育輔導中心健康快樂的學習,本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本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此,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本中心內,由於甲方管理上有過錯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於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爲,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爲,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脫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2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後存在各種隱患。爲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願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並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 學生離校後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後必須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7. 每次出門前應提前請假,找班主任、學校領導簽字。

8.學生在外學習期間應正常繳納學雜費;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複習;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分認定和紙質檔案的整理由班主任負責。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3

安全協議書

工程名稱:烏魯木齊南湖紙業西片區棚戶區改造4#、5#、7#、9#項目 安全目標:死亡重傷率爲零,輕傷爲2.5‰

項目分部分項班組長:同志

爲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貫徹實施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工程安全生產,維護企業和個人生命財產,通過班組安全教育及學習培訓,現與你簽訂安全協議,請各班組長務必落實到每一位工人身上,切實做到人人重視安全。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你將對你班組在該工程參與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每班人員在操作前應進行崗前交底,使每個操作人員都明白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防止事故發生。

希望各班組長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標準及各級主管部門的規定,簽訂安全協議目的是使各班組長都重視安全,共同管理,避免事故發生。

如因不按照安全施工規範、標準操作,上班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等違章操作,引起參與本工程建設各方的罰款均由各班組長承擔。

項目經理:(簽字)年月日

班 組 長:(簽字)年月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4

爲加強汛期學生的安全管理,杜絕學生野浴現象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蘇密溝鄉中心校特與全鄉各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使用人簽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全鄉所有水庫或塘壩要加強安全管理,特別是汛期更要有專人守候,嚴禁學生到水庫或塘壩中野浴、釣魚、划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明顯位置要設立標示牌或警示語。如因管理鬆懈造成學生傷害的,後果由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個人承擔。

二、堅決杜絕學生野浴、釣魚、划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管理人員,如不及時制止學生上述活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管理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學生不聽勸阻強行戲水造成人身傷害的,後果由學生家長負責。

四、水庫塘壩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不允許學生參加防汛搶險活動,私自動員未成年人蔘加搶險的要負法律責任。

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假前要集中對學生進行一次防汛教育。

以上協議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

甲方:蘇密溝鄉中心校法人代表:王軍

乙方:( )水庫 責任人: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太原迎憲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

乙方:山西和田物貿集團有限公司車隊

爲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管理和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相關(責任)方在我司從事的工作能夠安全、有序進行。根據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羣防羣治”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實際情況。特簽定本協議:

一、乙方從事的車輛運輸工作必須符合其車輛安全運輸的相關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點和性質,又要掌握其危險性質和主要危險源。

二、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必須服從甲方作業人員的指揮,調度。

三、要注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工作,儘可能的減少尾氣排放,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在卸貨時,應輕卸、輕放,儘量減少裝卸時產生的噪聲。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人員證件,嚴禁疲勞駕駛,並且嚴禁將車輛由無證人員駕駛。

五、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運輸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擔。

六、運輸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的其他有關規定。

七、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出場車輛必須經過清洗,嚴禁車輪帶泥出場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須根據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於運輸結束之日時廢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太原迎憲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

代表(簽章):__

20__年1月1日

乙方:山西和田物貿集團有限公司車隊

代表(簽章):__

20__年1月1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6

公 司 名 稱: (以下簡稱甲方)

本場合作供應商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本場活動名稱: 本場活動地點: 本場活動時間:爲保證本場活動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合作供應商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思想,結合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覈。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甲方有權要求其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爲及時提醒和糾正。

3、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4、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5、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爲提出批評控告。

6、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設備。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7、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協議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或者自己操作不當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包括:賠償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因操作不當、失誤引起的事故,甲方概不負責。甲方如因此對外承擔責任,則甲方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6、本場合作供應商不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時間和工作內容外造成的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擔。

第四條:本責任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場活動安全順利完成後自動失效;如本場活動有安全及服務事故,乙方根據以上條例承擔跟自己負責的一切責任與後果,並本協議繼續生效到事故處理結束。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簽字):1、LED: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7

爲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安全事故,嚴格責任界限,依據《中華人民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條款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校方的權利及義務

1、孩子放學後在公辦校校門口(大雨天在教室)等候,由校方工作人員負責接孩子到託管校區。

2、校方工作人員從公辦學校接孩子回北大學習幫託管教育實驗基地校區以及送孩子返回公辦學校路上,孩子須服從校方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亂跑亂跳。若因校方工作人員工作疏忽導致的安全事故,由校方負責;若孩子自身的原因(自身事故或重大過失)導致的事故,由學生監護人負責。

3、校方必須爲孩子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場地及其他教學設施,選聘具有執業資格的老師進行託管輔導。

4、校方爲孩子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合理搭配飲食營養。若因校方工作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責任由校方承擔。

5、校方組織孩子開展娛樂遊戲活動(含戶外活動)時,應提前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的安全防範措施,若因校方管理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校方承擔安全責任。

6、校方嚴禁對孩子進行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因此造成的後果由校方負責,如因職責所需,對孩子進行正當的批評教育,孩子有突出反常行爲時,校方應在第一時間與學生監護人取得聯繫,監護人應及時趕到,不得推諉拖延。

7、對於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告知後,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8、孩子在校方託管期間如發生嚴重病情(因孩子自身原因患病)需到醫院就診或住院時,校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並及時將孩子送往醫院,所需費用由學生的監護人據實承擔。

9、入托後校方與孩子建立臨時管理關係,孩子的法定監護關係界定的監護職責,不因孩子入托而發生轉移。

二、學生的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1、學生的監護人認可校方對學員的管理內容及方法,全面服從校方管理。

2、學生的監護人必須詳細填寫學生檔案表。

3、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併發症等情況,應在入學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校方,以便給予一定照顧,若因隱瞞上述問題造成的後果,由學生的監護人承擔。

4、學生的監護人應按時繳納孩子入托時的首期託管費用和後續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5、如學生或監護人有事,學生不能按時到託管班的,監護人務必提前告知校方。

6、學生的監護人應經常告誡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返校、離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學生遵守校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孩子嚴重損害校方教學設施,或造成其他託管學員突出的人身傷害,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賠償。告誡學生沒有家長的陪伴,不得私自與小夥伴乘車外出。

7、每天託管結束,學生的監護人應準時接孩子回家,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否則,按小時收取一定的延時費。

8、協議有效期限:學生的監護人辦好入托手續、簽訂本協議之時起,到所交費用截止期爲止。

三、未盡事宜再進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簽字即生效。

校方代表: 學生的監護人: 簽字時間: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8

一、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執行。

甲方:_______

乙方:塔司 信號工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認真貫徹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政策、法規、規程、規範、標準和要求。

(2)甲方對乙方對施行施工管理職能,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執行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和合同及各項協議書之合同規定,不得違章指揮。

(3)甲方對施工現場實施統一管理,技術部門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分項方案及審批,對施工現場平面總體規劃進行安排,甲乙雙方對新入場施工人員各自進行安全教育,並各自做好詳細記錄.

(4)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單位、施工負責人、施工人員未進行教育或技術交底自上崗操作的人員進行300元以上嚴重處罰並立即停止工作。

(5)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簽字本安全、文施管理責任書。

(6)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書面隱患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達標驗收合格;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成整改合格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建設工程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的處罰規定》對乙方進行300元-20__元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給予500元-3000元處罰,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後果由乙方自負。

(7)對多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內訌、挑鬧事非、侮辱他人、打架、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存在安全隱患、違章拒不整改制止、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給予500元以上處罰的通知強令乙方進行更換並清除出現場;相關班組、施工人員;問題嚴重的甲方更換整個班組或整個隊伍。限期清出施;在乙方人員、對伍更換清出現場期間,如因此事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治安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經濟損失等有乙方單位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

(8)甲方堅持“四不放過”原側。即對發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衆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三、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於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 乙方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3.乙方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閒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並設警戒標誌,必要時派人監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

6.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範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紮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定;

(11)作業現場光線陰暗。

7. 乙方作業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一指揮。

8. 乙方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後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9.使用兩臺吊車擡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10.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鬥、混凝土鬥、砂漿鬥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准;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製作質量;

(4)製作完成後,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並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井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範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四、基本安全操作

l.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衡。對於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採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o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牯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採取措施並確認安全後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後方可放鬆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採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交底內容:

(2)鎖繩吊掛應便於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於吊物重心。

7.捆綁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並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經試吊無誤後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係數不得小於8~10。

五、三角架吊裝

l.作業前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前應將作業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角架頂端綁紮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於60em,捆綁點以下三杆長度應相等並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爲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杆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於l.5m。

4.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後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六、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l.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緩起、緩轉、緩移,並用控制繩保持吊物乎穩。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各必須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使用捲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捲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後應支撐牢固、穩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於總長的1/4,並應採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攆穩定,連接牢固後方可離開現場。

七、吊索具

1.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蒲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_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於300ra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於45。。

5.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後,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並試吊,確認安全。

本協議一式三份項目部 塔司 信號工各一份,本協議在簽訂之日後生效。

以上的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19

甲方:順義新城濱河森林公園

乙方:

活動名稱:

參加活動人數:

活動地點公園園區

佔用場所日期: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月__日

活動主(承)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範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本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順義新城濱河森林公園與本次大型活動的主(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範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爲,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公園方爲主(承)辦方提供活動場所,劃定活動範圍。

2、公園指派安保人員負責協助維持活動區域周邊秩序。

3、提供必要的停車場地。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公園內舉辦活動時,主題要健康、合法,嚴禁涉恐、涉爆、涉及宗教內容等非法活動。

2、乙方需遵守公園的各項管理規定。

3、乙方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活動的安全責任人。

4、乙方要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

5、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備案。

6、乙方根據活動需要動用明火和電器設備的,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7、乙方要負責維護活動的安全和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發生。發現違法犯罪行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8、乙方要保障現場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9、乙方在活動期間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由主辦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損失賠償

1、活動場地內的建築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須向甲方照價賠償。

2、由於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爲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五條 其他

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安保負責人簽字)

20__年_月__日

乙方 (簽字)

20__年_月__日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20

爲響應低碳餬口、節能減排的號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攤部門直接本錢的原則,甲乙雙方及直系支屬代表經慎重協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貿易盈利的基礎上互助拼車上放工。現就乘車途中安全責任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人: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爲車主方,駕駛已經年檢合格的、正常保養的、已經按常規交納“車上職員座位險”的 牌轎車一輛,牌照爲蘇e ,並提供駕駛服務。

2、甲方主觀上信守諾言,按照預先商定的乘車時間、地點提供利便,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延誤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完全按照商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車。臨時變化時雙方及時電話聯繫,但不管協商的結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誤責任。

3、甲方保持車輛完好,嚴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後駕車,謹嚴駕駛,主觀上努力保證包括自身在內的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後果對乙方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但除慫恿、脅迫甲方違法駕駛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違章處罰或造成對第三方的責任/及或車輛損壞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傷害責任仍由甲方自行負責。

4、部門直接本錢的分攤方式:僅象徵性的分攤部門高速通行費、油費:單趟15元/次、來回25元/天,由乙方於每週末一次性主動放於車內。

5、本協議自雙方及其直系支屬籤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車時自動失效。

雙方及直系支屬籤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直系支屬代表:   乙方直系支屬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支屬緊急聯繫方式:    支屬緊急聯繫方式:

關於安全協議書 篇21

安全協議書爲了加強建築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各級領導及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應負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3、甲方對乙方新進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機、電、架等)應完整齊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獨立作業不拴安全帶或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等違章者,勒令停工,並按甲方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司索人員令其退場,或終止勞務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負責人,應對安全隨時檢查,督促個工種,各工序遵守安全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覈,或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許可證後才能上崗操作。

3、乙方必須根據承擔的施工任務和特點,安排身體素質、工藝技術、安全專業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或拒絕施工。

6、乙方必須對施工班組進行施工前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好設備的安裝、附牆、拆卸、調試、等相關安全技術工作。

7、乙方施工人員對違章指揮和危及人身安全無措施保證的作業,有權拒絕施工。

三、事故的責任

1、由於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情節嚴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責任者已觸及刑律,其處理報檢察院和勞動監察機關聽其制裁。

2、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非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安全技術交底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應由責任者自已承擔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使用單位):

乙方(安裝單位):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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