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轉讓補充協議(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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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轉讓補充協議 篇1

最新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範本

各種轉讓補充協議(精選5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由於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合同外項目。

(二)承包內容:

1、改移水管

2、水溝

3、硬路肩

4、臨時網片的拆除

(三)承包數量:見附件1。

(四)承包總價:231235元。(大寫:貳拾叄萬壹仟貳佰叄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執行原合同條款。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種轉讓補充協議 篇2

股權轉讓補充協議範本

轉讓方:

受讓方:

本協議中提及的所有術語,除另有說明,其定義與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實際經營情況,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變更原協議部分內容,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1、原協議內容變更部分。

原協議中,轉讓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70%股權作價變更爲62萬元轉讓給受讓方。

2、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明確做變更的內容,原協議中其他內容繼續有效。

3、本協議一式貳份,出讓方和受讓方各執一份,雙方蓋 章後生效。

4、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各種轉讓補充協議 篇3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範本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買賣的標的及價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於商業用房,建築面積 ㎡,每平方米 元,共計 (人民幣) 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和公共維修基金)

2、雙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 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於乙方。

(4)乙方提供過戶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3、違約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既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他事宜

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各種轉讓補充協議 篇4

稅率調整補充協議範本

檔案號: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分包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已生效;

2、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__]32號),規定自20__年5月1日起,工程增值稅稅率由11%調整爲10%;

3、甲、乙雙方已就稅率調整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並且達成一致意見。

甲、乙雙方共同約定:

1、自20__年5月1日起,對於原合同中未履行部分,在原不含稅金額不變的基礎上,按照新稅率進行重新計算含稅價,並且繼續履行。

2、原合同中不含稅價不因國家稅收政策變化而變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間,遇國家稅收政策繼續調整,則稅價合計金額相應調整。

3、除本補充協議明確約定的條款和內容外,原合同的條款和內容均無變更,本補充協議和原合同衝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審覈人:審覈人:

各種轉讓補充協議 篇5

鑑於轉讓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_________(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_________(九位),_________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公告號_________(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_________,授權日_________,公開日_________,專利權的有效期爲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瞭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包括協議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第二條 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資料的時間

協議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協議生效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2.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爲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在本協議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本協議可約定,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如果協議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在本協議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協議,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第四條 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爲(¥_________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賬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爲(¥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匯至轉讓方的賬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採用協議生效後,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最後在_________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或託收、現金兌付等),現金兌付地點一般爲協議簽約地。

第五條 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協議成立後,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協議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協議成立後,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轉讓方支付。

2.本協議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即告解除。

第七條 稅費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爲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協議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轉讓方納稅。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八條 違約及索賠

對轉讓方:

1.轉讓方拒不交付協議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對受讓方: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受讓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協議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協議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

前九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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