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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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通用21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促進_________民族文化旅遊產業體系的發展,豐富景區旅遊文化內涵,充分展示和挖掘民族文化。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惠、互利共贏、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就本合同相關事宜協商後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約事項

根據景區規劃,甲方根據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覈,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景區_______________的文化展示和產品銷售網絡。

(一)甲方負責提供加工經營場所,甲方按加工經營要求結合乙方意願,負責裝修改造。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展示、生產和銷售的設備。乙方提供本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複印件,產品工藝說明,加工能力條件等。

(二)甲方無償提供產品展示和生產銷售場所,乙方自行負責經甲方審覈的產品文化展示、研發和生產銷售並承擔生產銷售環節產生的費用。甲方對乙方的產品展示和經營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產品的宣傳、策劃和提升。

(三)乙方每年繳納給甲方12000(壹萬貳仟)元的管理和宣傳費用,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到賬。甲方根據____________規劃實際於景區相關地圖、宣傳冊和旅行社等進行宣傳和營銷策劃,並根據古道產品情況設計和提供每個經營點不少於一千個的產品手提袋,積極打造產品品牌。

(四)本合作協議期限爲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2、甲方爲乙方的產品提供品牌使用權、景區內部銷售點以及產品宣傳的渠道。

3、甲方有義務要求景區講解員帶遊客參觀乙方產品,爲乙方保證消費市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活動和產品提出建議和整改意見。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就其經營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監督市場,舉報、舉證假冒僞劣產品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爲。

3、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標識的權力,有義務維護景區和甲方品牌形象。

三、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四、協議的修改與解除

(一)協議修改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單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協議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或不遵守本協議內容;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備上述情形,守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範圍應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履約應得的合同收益。

六、本協議生效及其他

(一)協議所指的甲乙雙方合作的範圍僅限於乙方的_________專屬經營活動,雙方原有的或根據自身實際進行的經營活動不在合作範圍之內。

(二)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本協議書(包括協議書附件)經協商可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的書面補充協議爲本協議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爲準)

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商鋪總價款爲:_______萬元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爲: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開始計算至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爲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爲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爲。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爲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爲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爲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爲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爲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3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爲了加快雲仙境景區的旅遊發展和深度開發,樹立景區良好形象,達到景區內自然、人文景觀、資源的合理開發、有效利用,打造武夷山“雲仙境”的品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對雲仙境景區的開發、經營、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雲仙境景區委託開發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開發目標、經營範圍、期限、形式

第一條開發目標

乙方利用雲仙境景區特色的旅遊資源優勢,以統一管理、經營、開發的形式,對該景區資源進行行業結構優化、打造、開發,盤活資源,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延伸旅遊產業鏈,提升雲仙境景區的對外影響力、知名度及品牌價值,從而實現景區走向市場、走向國際這一戰略發展目標。

第二條委託經營範圍:

雲仙境景區經營管理所有的範圍,具體包括:

第三條委託經營年限:

本協議承包經營期限爲20年,即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第四條委託經營管理方式:由乙方獨資自主經營。

第五條甲方的收益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的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爲每年固定人民240萬元整(人民幣貳佰肆拾萬元整)。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第一年費用的140萬元人民幣,剩下的100萬元在景區交接之後10天內支付完。其餘每年的費用在當年的 月 日前交納。

乙方繳款項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雲仙境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雲仙境景區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協議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協議條款內容向乙方收取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小組爲乙方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不得違反本協議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3、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複印件;並協助乙方辦理景區相關報批手續和協調其他有關部門的關係。

4、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爲準);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5、應保證雲仙境景區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6、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7、負責處理原景區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協議的終止、協議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8、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在3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雲仙境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雲仙境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9、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雲仙境景區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協議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協議。

10、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1、甲方負責處理與其所籤的未到期協議。

12、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景區經營的相關資質等文件。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如下:

1、享有景區獨立、排他的使用權、經營權;有權對雲仙境景區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雲仙境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已享受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徵得甲方同意,並在不改變、不影響景區景觀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有權合理開發利用景區內的景觀資源、水資源等。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負責對景區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因自然災害、建築物主體受損除外)、開發、經營管理、宣傳推廣;一切經營管理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旅遊開發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雲仙境景區”的知名度。

3、在協議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一定的雲仙境景區張參觀的門票(當年有效)以及提供優惠住宿。

4、如雲仙境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AAAA景區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的 %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協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協議,收回“雲仙境景區”經營管理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款項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協議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45天沒及時足額繳交納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賬蓬酒店、木屋別墅、營地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違約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一條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年承包金240萬元人民幣後,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雲仙境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30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四條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協議、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協議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六條在協議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或停業整頓,甲方根據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管理金額。

第十七條協議期內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將“雲仙境景區”整體轉讓時,應取得乙方同意並賠償其損失。

第十八條在協議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徵用“雲仙境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前期所投資的金額如數賠償給乙方。

第一十九條在委託經營管理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受託管理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業、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條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雲仙境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協議的甲方無關;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產業(如酒店、別墅、營地等)可向甲方收取一定的費用後,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爲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方式對本協議加以補充,該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20xx年x月x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以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委託經營合同》的基礎上,經過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委託經營事宜,達成如下繼續履行經營條款:

一、房屋的概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層;共________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將所購房屋委託乙方經營,委託經營期爲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期限繼續執行至期滿。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滿,乙方按期將該房屋歸還甲方。

三、本合同以乙方就樓至樓與公司所簽訂的整體租賃的合同的成立且生效之日爲其生效之日。

四、租賃房屋在委託經營期間內的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及其他有關經營的一切權利歸乙方(房屋所有權屬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收回經營權或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和經營方式。房屋裝修、裝飾風格、佈局、色彩等應服從乙方經營需要和統一風格,對此甲方不得予以干涉。

五、委託經營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____元委託經營收入。

支付方式爲:

六、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將該房屋交還甲方時,其房屋內由原經營者所進行的地面、牆面、吊頂的裝修均無償交給甲方,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補償費用。甲方如需拆修移動,其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向乙方委託經營權,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訂立新的委託經營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甲方房屋的權利。

八、甲方因轉讓、贈與、繼承、抵押或其他原因導致商鋪所有權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當在變更發生之日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原商鋪所有權人必須保證變更後的商鋪所有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原商鋪所有人負擔。

九、本協議的簽訂後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繼續有效,直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按照原委託經營合同執行見附件二;以後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方式按照本合同執行。

十、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合同的公約與業主手冊等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託經營合同須與購房合同或產權證產權證號:一起方能構成有效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促進大禹文化旅遊區的健康發展,樹立景區良好形象,達到景區內自然、人文景觀、資源的合理開發、有效利用,甲方代表汶川縣人民政府委託乙方承擔大禹文化旅遊區的開發、經營、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大禹文化旅遊區委託開發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目標

乙方利用大禹文化旅遊區特色的旅遊資源優勢,以統一管理、經營、開發的形式,對該景區資源進行行業結構優化、打造、開發,盤活資源,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延伸旅遊產業鏈,引導帶動當地羣衆增收致富,推進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大禹文化旅遊區的對外影響力、知名度及品牌價值,從而實現景區走向市場、走向國際這一戰略發展目標。

第二條 委託範圍

汶川大禹文化旅遊區,主要包括:大禹祭壇、文廟、綿虒古鎮、三官廟等。羌鋒村等旅遊資源條件成熟並經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一併納入大禹文化旅遊區統一開發、經營、管理。

第三條 委託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共二十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大禹文化旅遊區(原有自然資源、國有建築物等)的所有權、經營指導權。

2、享有門票收益權。每年按門票實際收入(即票面價減去旅行社提扣後)計算,甲方按下列比例享有收益權:第一年爲10%,以後按年遞增至50%止(即第二年爲20%,第三年爲30%,第四年爲40%,第五年起爲50%)。

3、負責景區道路、水、電、監控系統(納入天網工程解決)、綠化等基礎設施的完善。

4、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景區經營的相關資質等文件。

5、負責協調處理好本項目建設及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糾紛及其他相關問題。

6、負責爲乙方經營活動營造良好的環境,落實好國家、省、州、縣等各項相關的優惠政策,並依法保障乙方員工人身、財產安全和乙方的合法權益。

7、負責動員景區周邊村民利用承包土地配合旅遊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利用自有房屋合法經營旅遊相關項目;負責景區範圍內的地質災害治理。

8、承諾在本協議涉及景區範圍內不再另外批准辦理其它涉及本協議約定範圍內的景區管理或經營的經濟實體,景區周邊村民利用承包土地、自有房屋合法開展旅遊相關經營項目的除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大禹文化旅遊區獨立、排他的使用權、經營權。

2、負責投資對大禹文化旅遊區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因自然災害、建築物主體受損除外)、開發、經營管理、宣傳推廣;一切經營管理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旅遊開發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3、負責投資組建景區經營管理團隊、演藝團隊。

4、20xx年12月31日前,必須在所涉景區範圍內與汶川大禹生物產業有限公司共同累計投入資金5000萬元以上,用於旅遊配套設施和休閒農業及鄉村旅遊項目建設。

5、保證整個經營期內平均每年接待遊客50萬人次以上。

6、乙方聘請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公司經營大禹文化旅遊區的財務審計。以審計結果中“門票實際收入”爲標準來計算甲方收益。乙方在次年1月31日前支付甲方的收益。

7、在徵得甲方及縣旅遊局、景區管理局等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同意,並在不改變、不影響景區景觀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據經營需要,合理開發利用景區內的'景觀資源、水資源等。甲方及汶川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開發或改造的相關費用。

8、負責建立、健全人員管理制度、財產保護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9、有義務引導、帶動當地村民發展旅遊經濟,帶動村民增收致富;乙方所需員工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用當地村民。

10、合理利用資源,可持續性開發,配合甲方保護景區內生態、植被、水源等自然資源和人文景觀。甲方享有對景區的監督檢查權,乙方如果存在損壞景區資產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爭議處理

1、如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和不完善之處,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若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先申請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參照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誠實守信,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

2、如因一方違約(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嚴重後果或協議不能履行,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由相關部門或機構評估認定。違約方應一次性支付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委託經營期滿,若乙方要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獲得大禹文化旅遊區經營管理權,具體條件由雙方再另行協商。若乙方不再經營,由雙方組織評估機構對乙方在經營管理期間的投入進行評估後,由甲方負責安排新的業主對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投入按評估價款的100%予以補償。

2、本協議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景區品牌、註冊商標、域名等無形資產收益權。本協議正常終止後,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景區上述無形資產收益權,各佔50%。此收益要由具有相關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其價值。

3、本協議所述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由汶川縣羌地神禹文化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代表汶川縣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該項目的具體相關事宜。

4、本協議生效後,甲方負責在一個月內移交景區建築物、水、電、管道等圖紙及使用管理權,並及時撤離原有管理人員。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汶川縣人民政府各持二份。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標的標的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1、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爲,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爲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爲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託期限爲x年,即20xx年x月x日起,止於20xx年x月x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爲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7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爲了加快雲仙境景區的旅遊發展和深度開發,樹立景區良好形象,達到景區內自然、人文景觀、資源的合理開發、有效利用,打造武夷山“雲仙境”的品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對雲仙境景區的開發、經營、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雲仙境景區委託開發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開發目標、經營範圍、期限、形式

第一條開發目標

乙方利用雲仙境景區特色的旅遊資源優勢,以統一管理、經營、開發的形式,對該景區資源進行行業結構優化、打造、開發,盤活資源,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延伸旅遊產業鏈,提升雲仙境景區的對外影響力、知名度及品牌價值,從而實現景區走向市場、走向國際這一戰略發展目標。

第二條委託經營範圍:

雲仙境景區經營管理所有的範圍,具體包括:

第三條委託經營年限:

本協議承包經營期限爲20年,即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第四條委託經營管理方式:由乙方獨資自主經營。

第五條甲方的收益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的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爲每年固定人民240萬元整(人民幣貳佰肆拾萬元整)。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第一年費用的140萬元人民幣,剩下的100萬元在景區交接之後10天內支付完。其餘每年的費用在當年的 月 日前交納。

乙方繳款項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雲仙境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雲仙境景區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協議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協議條款內容向乙方收取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小組爲乙方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不得違反本協議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3、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複印件;並協助乙方辦理景區相關報批手續和協調其他有關部門的關係。

4、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爲準);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5、應保證雲仙境景區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6、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7、負責處理原景區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協議的終止、協議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8、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在3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雲仙境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雲仙境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9、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雲仙境景區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協議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協議。

10、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1、甲方負責處理與其所籤的未到期協議。

12、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景區經營的相關資質等文件。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如下:

1、享有景區獨立、排他的使用權、經營權;有權對雲仙境景區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雲仙境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已享受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徵得甲方同意,並在不改變、不影響景區景觀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有權合理開發利用景區內的景觀資源、水資源等。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負責對景區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因自然災害、建築物主體受損除外)、開發、經營管理、宣傳推廣;一切經營管理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旅遊開發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雲仙境景區”的知名度。

3、在協議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一定的雲仙境景區張參觀的'門票(當年有效)以及提供優惠住宿。

4、如雲仙境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AAAA景區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的 %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協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協議,收回“雲仙境景區”經營管理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款項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協議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45天沒及時足額繳交納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賬蓬酒店、木屋別墅、營地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違約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一條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年承包金240萬元人民幣後,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雲仙境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30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四條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協議、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協議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六條在協議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或停業整頓,甲方根據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管理金額。

第十七條協議期內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將“雲仙境景區”整體轉讓時,應取得乙方同意並賠償其損失。

第十八條在協議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徵用“雲仙境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前期所投資的金額如數賠償給乙方。

第一十九條在委託經營管理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受託管理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業、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條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雲仙境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協議的甲方無關;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產業(如酒店、別墅、營地等)可向甲方收取一定的費用後,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爲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方式對本協議加以補充,該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爲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爲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爲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爲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爲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爲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爲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爲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爲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標的

甲方將自己購買的建築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位於____縣____路____號的六福國際商業廣場(以下簡稱商業廣場)段號之房產(以下稱商鋪)全權委託乙方對外經營及管理。

二、委託管理約定

1、爲使商業廣場儘快實現繁榮,甲方委託乙方對商鋪進行招商及相關運營管理。乙方通過進行招商、運營管理及相關投入以培育商業廣場,由此產生的推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委託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業管理公約》,甲方不得自行委託經營管理。

3、委託期屆滿,甲方可轉籤合作協議或提出自營申請,但甲方應於託管期滿之三個月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但經營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管理方的行區劃分規定。(須做相關登記,並備案存檔)。

4、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三、商鋪經營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商鋪期限五年。即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因甲方原因(開發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鋪無法按期交付的,後果由甲方承擔,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進行計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必須保證受讓方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並補籤相關交接手續。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業廣場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衆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4、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或轉讓時,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保證抵押或轉讓行爲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6、甲方對於乙方在授權經營期內嚴重損毀物業行爲有權制止,如經營戶須對商鋪進行改造或裝修,在不危及商鋪安全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阻擾。

7、對乙方在管理經營過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管理經營經期限內,甲方不再對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8、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六福國際商業廣場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4、乙方有權在經營期內將物業租給他方並獲得收益;

5、乙方有權將甲方所委託經營的商鋪以自己的名義租賃給他方;

6、因甲方阻礙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鋪使用者使用商鋪時,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對乙方和商鋪使用者造成的損失。

7、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經營該商鋪的所有收益歸乙方所有。

8、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9、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在外牆、通道等公用部位設立廣告牌、燈箱等宣傳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後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2、甲方在託管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轉讓權利予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損害乙方權益的情形,否則視爲違約。乙方可以解除託管關係,並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及相關其他損失之責任。甲方如有違約,乙方則有權中止、解除託管關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____元,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接物業,則甲方應在規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萬分之三作爲違約金。

4、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毀約應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爲準)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並應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有義務使抵押權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使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4、委託期滿,甲方須同意乙方或經營戶在同等價格下優先租賃此物業,甲方如出賣物業,經營戶亦有優先購買權;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或委託期做出相應調整。

6、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爲: 萬元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爲:x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20xx年x月x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20xx年 x月x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20xx年x月x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爲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爲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爲。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爲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爲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爲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爲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爲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甲、乙雙方合作、共同開發襄陽旅遊市場,實現雙贏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簽定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合作內容:

1、甲方將乙方列爲襄陽旅遊市場戰略合作商,在市場推廣上與乙方進行聯合銷售並對乙方進行推廣支持。

2、甲方將在景區服務、多景點價格等方面給予乙方特殊支持並鼓勵乙方推廣多個景點。

3、乙方銷售的'門票,客戶憑副券可在甲方享受當季活動團隊價。

4、甲方銷售的門票,客戶可憑副券在乙方享受當季活動團隊價即___元/人。

5、乙方將甲方列爲市場戰略合作商,將甲方列爲市場重要推廣,乙方不得主動銷售和推廣與甲方同質的其他旅遊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6、乙方享受甲方的優惠價格政策,但有義務協助甲方穩定市場價格秩序,如乙方擾亂甲方市場價格和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二、協議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備註:

1、本合作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起生效。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合同進行保密,如因爲一方泄密導致另外一方遭受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3、如本協議有不詳之處,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進行解決。

4、未盡事宜可以補充協議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一方未按合約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促進_________民族文化旅遊產業體系的發展,豐富景區旅遊文化內涵,充分展示和挖掘民族文化。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惠、互利共贏、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就本合同相關事宜協商後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約事項

根據景區規劃,甲方根據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覈,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景區_______________的文化展示和產品銷售網絡。

(一)甲方負責提供加工經營場所,甲方按加工經營要求結合乙方意願,負責裝修改造。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展示、生產和銷售的設備。乙方提供本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複印件,產品工藝說明,加工能力條件等。

(二)甲方無償提供產品展示和生產銷售場所,乙方自行負責經甲方審覈的產品文化展示、研發和生產銷售並承擔生產銷售環節產生的費用。甲方對乙方的產品展示和經營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產品的宣傳、策劃和提升。

(三)乙方每年繳納給甲方12000(壹萬貳仟)元的`管理和宣傳費用,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到賬。甲方根據____________規劃實際於景區相關地圖、宣傳冊和旅行社等進行宣傳和營銷策劃,並根據古道產品情況設計和提供每個經營點不少於一千個的產品手提袋,積極打造產品品牌。

(四)本合作協議期限爲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2、甲方爲乙方的產品提供品牌使用權、景區內部銷售點以及產品宣傳的渠道。

3、甲方有義務要求景區講解員帶遊客參觀乙方產品,爲乙方保證消費市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活動和產品提出建議和整改意見。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就其經營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監督市場,舉報、舉證假冒僞劣產品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爲。

3、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標識的權力,有義務維護景區和甲方品牌形象。

三、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四、協議的修改與解除

(一)協議修改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單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協議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或不遵守本協議內容;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備上述情形,守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範圍應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履約應得的合同收益。

六、本協議生效及其他

(一)協議所指的甲乙雙方合作的範圍僅限於乙方的_________專屬經營活動,雙方原有的或根據自身實際進行的經營活動不在合作範圍之內。

(二)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本協議書經協商可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的書面補充協議爲本協議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爲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 場地面積xx平方米。月租金x元,其他費用。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爲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爲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爲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爲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費)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爲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爲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爲準。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爲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標的

甲方將自己購買的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位於濟陽縣城緯二路197號的六福國際商業廣場(以下簡稱商業廣場) 段 號之房產(以下稱商鋪)全權委託乙方對外經營及管理。

二、委託管理約定

1、爲使商業廣場儘快實現繁榮,甲方委託乙方對商鋪進行招商及相關運營管理。乙方通過進行招商、運營管理及相關投入以培育商業廣場,由此產生的推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委託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業管理公約》,甲方不得自行委託經營管理。

3、委託期屆滿,甲方可轉籤合作協議或提出自營申請,但甲方應於託管期滿之三個月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但經營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管理方的行區劃分規定。(須做相關登記,並備案存檔)。

4、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三、商鋪經營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商鋪期限五年。即自20xx年x月x 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因甲方原因(開發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鋪無法按期交付的,後果由甲方承擔,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進行計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必須保證受讓方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並補籤相關交接手續。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業廣場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 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衆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4、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或轉讓時,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保證抵押或轉讓行爲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6、甲方對於乙方在授權經營期內嚴重損毀物業行爲有權制止,如經營戶須對商鋪進行改造或裝修,在不危及商鋪安全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阻擾。

7、對乙方在管理經營過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管理經營經期限內,甲方不再對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8、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六福國際商業廣場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4、乙方有權在經營期內將物業租給他方並獲得收益;

5、乙方有權將甲方所委託經營的商鋪以自己的名義租賃給他方;

6、因甲方阻礙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鋪使用者使用商鋪時,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對 乙方和商鋪使用者造成的損失。

7、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經營該商鋪的所有收益歸乙方所有。

8、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9、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在外牆、通道等公用部位設立廣告牌、燈箱等宣傳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後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2、甲方在託管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轉讓權利予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損害乙方權益的情形,否則視爲違約。乙方可以解除託管關係,並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及相關其他損失之責任。甲方如有違約,乙方則有權中止、解除託管關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 萬元,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接物業,則甲方應在規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萬分之三作爲違約金。

4、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毀約應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爲準)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協議附件是本協議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並應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有義務使抵押權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使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4、委託期滿,甲方須同意乙方或經營戶在同等價格下優先租賃此物業,甲方如出賣物業,經營戶亦有優先購買權;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或委託期做出相應調整。

6、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米

第二條委託權限

1、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爲,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爲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爲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託期限爲年,即20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止於20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爲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份,協議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7

委託人: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委託人將本公司業務委託給受託人經營。爲明確委託人與受託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經營範圍受託人必須在公司經營範圍內依據法律和行業規定開展業務,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轉包。

第二條委託經營期限從簽約之日起計算,租期___年。

第三條佣金採用固定加浮動佣金形式。受託人第一年交給委託人租金______萬元,於簽約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年份佣金均在上一年基礎上向上浮動______%,並在每滿一年期限時交付下一年度佣金。

第四條相關費用委託經營期間,委託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資質方面的費用(包括因公司資質原因需要的資質人員費用)。

第五條人員聘用受託人自聘人員,其薪金、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受託人負責並直接支付。受託人需按國家法律規定與自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解約委託經營期間,如受託人超出公司經營範圍經營或嚴重違法經營,委託人有權解除協議,並不承擔任何與解除本協議或不予續約的責任。

委託經營期間,如委託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託人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約定委託人即有業務聯繫全部交給受託人,並積極向受託人介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諮詢業務。

爲保證公司資質驗審等需要,如委託方需要公司諮詢成果,受託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八條生效及終止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約定,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一方發出的終止協議通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甲、乙雙方合作、共同開發襄陽旅遊市場,實現雙贏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簽定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合作內容:

1、甲方將乙方列爲襄陽旅遊市場戰略合作商,在市場推廣上與乙方進行聯合銷售並對乙方進行推廣支持。

2、甲方將在景區服務、多景點價格等方面給予乙方特殊支持並鼓勵乙方推廣多個景點。

3、乙方銷售的門票,客戶憑副券可在甲方享受當季活動團隊價。

4、甲方銷售的門票,客戶可憑副券在乙方享受當季活動團隊價即___元/人。

5、乙方將甲方列爲市場戰略合作商,將甲方列爲市場重要推廣,乙方不得主動銷售和推廣與甲方同質的其他旅遊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6、乙方享受甲方的優惠價格政策,但有義務協助甲方穩定市場價格秩序,如乙方擾亂甲方市場價格和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二、協議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備註:

1、本合作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起生效。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合同進行保密,如因爲一方泄密導致另外一方遭受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3、如本協議有不詳之處,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進行解決。

4、未盡事宜可以補充協議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一方未按合約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爲更專業、系統地提升店(乙方學校)的經營管理水平,更好地傳播教育理念,提高學校經營效益,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學校實施整體託管經營,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標的

1、標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截止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學校職工人數爲_____人,學員人數爲_____人,剩餘應授未授課時費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二、託管的期限、方式與相關費用

1、託管的期限爲_____年,自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書生效後,由甲方接管經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原經營執照、整理佈置、教學設施、設備物品及教學所需校區內的教材、教具等物品保持原貌。

3、押金:本協議簽訂時,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的押金,繳納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關款項後,乙方應當場開具收款憑證(收據)。

4、管理費:爲取得學校的經營收益權,甲方每季度須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的管理費用。經約定,該項費用繳納時間爲________,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關款項後,乙方應當場開具收款憑證(收據)。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授權管理權限內的場地、設置、設備、物品、教材教具以及經營權。

2、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移交校區學生數據、財務數據、教職工名單,做好交接工作。另,剩餘應授且未授的課時餘額應移交甲方財務。

3、在合同期限內,對學校的經營管理,乙方有建議監督權,但不得插手甲方經營事務。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教育教學需要,調配使用授權內教育教學配套設置。

2、甲方負責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3、甲方負責學校課程的開發、使用,參與和推廣。

4、組織日常教育教學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5、自行承擔校區運營所需的房租、水電、宣傳、教職員薪資待遇等相關費用。

6、自主收取每日經營的課時學費、樂器售賣等相關營業流水。

7、其他的以上未涉及或新出現的授權範圍內相關事宜。

五、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項或需要調整事項,由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調整。

2、遇有下列情形,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雙方中任何一方的主體消亡。

(3)由於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有權依照合同法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

(5)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3、在本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及法律規定清理債權債務。

4、甲方因債務或其它原因喪失實際經營能力時,乙方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向甲方追償所欠乙方債務。

5、本協議終止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與乙方辦理清算手續。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物品交接清單、學校教職員工以及學員課時費明細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20

委託人:

受託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委託人將本公司業務委託給受託人經營。爲明確委託人與受託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經營範圍 受託人必須在公司經營範圍內依據法律和行業規定開展業務,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轉包。

第二條 委託經營期限 從簽約之日起計算,租期X年。

第三條 佣金 採用固定加浮動佣金形式。受託人第一年交給委託人租金XX萬元,於簽約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年份佣金均在上一年基礎上向上浮動%,並在每滿一年期限時交付下一年度佣金。

第四條 相關費用 委託經營期間,委託人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資質方面的費用(包括因公司資質原因需要的資質人員費用)。

第五條 人員聘用 受託人自聘人員,其薪金、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受託人負責並直接支付。受託人需按國家法律規定與自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解約 委託經營期間,如受託人超出公司經營範圍經營或嚴重違法經營,委託人有權解除協議,並不承擔任何與解除本協議或不予續約的.責任。

委託經營期間,如委託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託人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 其他約定 委託人即有業務聯繫全部交給受託人,並積極向受託人介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諮詢業務。

爲保證公司資質驗審等需要,如委託方需要公司諮詢成果,受託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八條 生效及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約定,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一方發出的終止協議通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景區託管經營的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爲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場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元,其他費用。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爲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月爲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爲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爲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費)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爲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爲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爲準。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爲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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