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屬協議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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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權屬協議書 篇1

當事人(甲方)             (系彭先度次子)

房屋權屬協議書(精選5篇)

家庭住址:xx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當事人(乙方)     彭赦         (系彭先度長子)

家庭住址:xx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爲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雙方就位於xx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房屋(房產證編號爲雨花字第712257247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確認位於xx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的一套房屋是由彭先度 於20xx年9月20日,以現金付款方式購得。共付款人民幣二十萬元整(¥20萬)元甲乙雙方未支付任何費用,不享有份額。

2、雙方確認該房屋現登記在乙方名下,由甲方佔有使用。但實際出資人爲彭先度,房屋實際所有人應爲彭先度。因父親去世未立遺囑且母親健在,現房屋父親所佔份額應爲甲乙雙方及母親共同共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該 房屋在母親百年之後一併分割。

3、甲方爲該房屋佔有使用人,對該共同共有房屋應盡善意使用,不得隨意處分(包括出賣、抵押、贈與等)該房屋。否則處分行爲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4、乙方爲該名義所有人,不得任意處分(包括出賣、出租、抵押、贈與等行爲)該房屋,否則處分行爲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各共有人賠償損失。

5、繼承發生之日起甲乙方應根據繼承方案及時辦理產權變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丙三方自願去公證處公證,產生強制效力。

本協議當事人簽字:

甲方        (手印)   時間:           地點:

房屋權屬協議書 篇2

甲方(實際歸屬人): 乙方(掛名登記人):

甲乙雙方系母女關係,爲明確位於               房屋(以下簡稱房屋,房產證號(或兩規回執號):           )的出資及權屬問題,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確認,上述房屋及土地均由甲方出資購買、建設,乙方實際上沒有出資。

二、乙方清楚且明白,上述房屋及土地只是登記在其名下,真正的權屬歸甲方所有。

三、如國家政策允許,經甲方通知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過戶所涉及的稅費由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房屋進行處分(包括轉讓、抵押、抵債、出租等),也不得以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對外簽訂有關上述房屋權益的合同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房屋權屬協議書 篇3

爲了體現對履行合同的擔保,以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會約定違約金條款。那麼如何處理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關係,當沒有約定違約金時,能夠主張賠償?

違約金是一種責任形式,首先是對守約方的補償,其次還可表現爲對違約方的懲罰,補償性和懲罰性可並存。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一般原則是有約定的從約定,這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沒有約定或損失額難於確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計算;

逾期辦證的,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違約金以補償性爲主、懲罰性爲輔的性質,決定了當事人對違約金的約定並不是絕對的,是依法可作調整的,《合同法》對此已作明確規定,《司法解釋》對違約金如何調整作了進一步的規定。

在審判實踐中應注意的問題:

第一,違約金的調整以當事人的申請爲前提,不得依職權主動調整。

第二,違約金的調整是對數額的調整,而不是對違約金標準的調整。

第三,對於增加違約金問題,只要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損失的,就應予以增加,無需審查是否過分低於造成的損失。對於是否低於造成的損失,應由守約方承擔舉證責任。

第四,對於減少違約金問題,應以違約金是否過高作爲是否減少違約金的標準。而違約金是否過高又是以違約金是否超出損失的30%爲標準的,如超出30%,則應認定爲過高,應酌情調整到30%以內;如超出損失但未超出損失的30%,則不認定爲過高,無需調整。一般涉及減少違約金的案件,都是開發商逾期交樓或逾期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現就此類案件如何確定損失和如何減少違約金進行具體闡述。開發商逾期交樓或逾期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必然使買受人不能在預期的時間對房屋充分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使買受人的利益受損。由於買受人可以各種方式補救,一般很難舉證證實具體的損失額,所以可參照《司法解釋》對未約定違約金或損失時確定違約金或損失的原則來確定損失。對於逾期交樓,《司法解釋》確定了政府部門公佈的租金指導價和評估機構評定的市場價並存的標準,但實際上根據上述兩種標準得出的結果大相逕庭,這對當事人的權益影響較大,當事人爭議較大,這種情況在市場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尤其明顯。筆者認爲,租金的指導價不能充分體現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的具體情況,而且明顯低於未約定違約金情況下適用的法定標準(即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明顯不公平合理,有悖市場經濟規律,不宜使用,否則會造成有約定不如無約定的現象,產生不好的社會導向。租金市場價較公平合理,但操作困難,影響審判效率。而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確定損失,既符合《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精神,又比較公平合理,是可行的。所以如確需減少違約金,應減少至不低於按該標準計算的數額爲宜?一般可減少至按該標準計算。

房屋權屬協議書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爲了確保甲、乙兩邊的正當權柄,現就住宅及車庫交易有關事變簽署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兩邊配合協商,甲方誌願將位於市號2棟4單位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此中:住宅修建面積爲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修建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代價自甲乙兩邊簽署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動。

第三條

付款方法:實驗分期付款,首期付出陸萬元整,第二期付出壹拾萬元整。詳細付出時間及方法如下:

(一)乙方陪伴甲方到銀行送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衡宇全部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好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利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確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送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十五日內,與乙方配合到房產部分管理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管理所有權過戶手續,衡宇的產權及利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利用權,原入住職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五條

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克不及到發證構造管理“使用人”變動手續的現實環境,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停止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生意業務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羅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種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劃定的時間內將購置上述住宅、車庫的款子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劃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三)甲方未在劃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衡宇出租代價的三至五倍代價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交易協議簽署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停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子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具名並經市公證處公證後見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

房屋權屬協議書 篇5

法定代表人:(簡稱甲方)XX縣X鄉村組

身份證號碼:(簡稱乙方)爲發展我縣經濟,促進我縣經濟建設,決定在修建,需徵用乙方位於的土地平方米。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徵用上述土地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爲乙方向X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該區域承包證所登記的承包人,面積、位臵地點以承包面積爲準。徵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測量好所徵土地的面積,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託家庭其他成員或親友代辦(須書面的授權委託書)。若有其他人對該塊地提出權力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否則視爲違約,按違約處理。

三、在上述土地範圍內,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得再種植作物或各種構築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甲方工作及水電、道路安全交通,否則視爲違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徵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和金額支付給乙方作爲土地補償費、安臵補助費及青苗補償費。

1、水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2、林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3、旱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4、其它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青苗補償費以上補償費共計:拾萬仟佰拾元角分(計:元)。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集體對土地或國家政策對土地進行調整,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擔,乙方不得因土地增值或貶值對上述土地進行干涉。

六、出讓期爲年,合同期滿後,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甲方若不再續約,乙方有權收回土地,甲方在承包間所修建的廠房及設備屬甲方所有。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內將所有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領款後出具收據憑證並及時把土地移交給甲方使用。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羣衆代表(戶主)簽字:

簽訂協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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