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協議書(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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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協議書(精選11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籤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並經徵得_________銀行同意,決定採用同城託收方式辦理外匯運費結算。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運費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在_________銀行或其所屬支行開立外幣帳戶或人民幣帳戶。

第二條甲方同意_________銀行憑乙方提供的已蓋章的外匯委託銀行收款(專用)憑證的運費帳單主動借記甲方帳戶,同時貸記乙方帳戶。

第三條甲方如發現乙方託收有誤,可據證向乙方申請退還所誤收的運費,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第四條甲方如因資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接受本協議,並立即實行付款籤放提單的辦法,直至終止接受訂艙託運業務。

第五條爲保證貨代單證安全到達託運人手中,防止遺失,甲方需有專門印鑑用於領取場站收據提單等重要文件。該印鑑在乙方存檔備查,甲方在相關帳單上蓋此印鑑後領取文件。

第六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協議生效日起,原甲、乙雙方簽署的外匯運費結算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雙方發生額的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運費託收結算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協議附件

11.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

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通知

16.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_________銀行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結算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爲充分發揮現代化結算手段的優勢,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作、服務社會的原則,經協商,現就乙方爲甲方代發員工工資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發員工下述第 種款項:

(一) 工資

(二) 獎金

(三) 其它款項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爲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 ) 甲方必須在乙方建有對公結算賬戶。

( 二 ) 甲方爲員工在乙方開立個人工資賬戶 。

( 三 ) 甲方開立員工個人賬戶時應向乙方提供下述資料 :

1. 甲方經辦人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單位介紹信等相關證明材料。

2. 提供代發單位員工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須有甲方員工本人簽字)和加蓋甲方公章的員工開戶資料明細清單,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要求真實可靠。

3. 委託期限內甲方如有新增發放人員, 甲方應根據本款 1、2項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開戶資料並辦理開戶手續。

( 四 )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清單或報盤文件給甲方員工開立工資賬戶時, 視同甲方員工個人已經與乙方簽訂折(卡)開戶申請協議。

( 五 )本協議一經簽訂, 即表示甲方對其員工折(卡)申請表及領用合約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認真履行領用合約的各項規定。

(六 ) 甲方應加強對工資折(卡)發放的管理。批量辦理的密碼是統一生成的, 甲方財務經辦人員領回工資折(卡)發放給員工時,甲方必須告知員工持本人身份證到原開戶支行網點修改密碼。甲方授權的財務人員在乙方處簽名領折(卡)後發生折(卡)丟失和折(卡)內現金被冒領等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賠償。

( 七 ) 甲方發放工資日期爲每月 日到 日間, 甲方應於工資發放日前天將代發工資總額資金撥付到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明細工資清單和加密工資電子文件,甲方對工資明細清單及加密工資電子文件內容一致性負責,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 八 )因甲方未按本條第六款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工資明細清單及工資加密電子文件或甲方所提供的代發工資明細清單及工資加密電子文件有誤導致乙方延期或錯誤辦理代發工資業務,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後果。

( 九 ) 甲方負責員工關於代發工資金額查詢及解釋工作

( 十 ) 甲方如遇特殊情況, 員工工資需提前或推遲發放, 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 並負責向本單位員工做解釋工作,由此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 十一 ) 甲方應在乙方代發工資業務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派專人到乙方領取代發工資成功明細文件和代發工資失敗明細文件, 並在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對並通知乙方。

( 十二 ) 乙方爲甲方員工辦理商業銀行折(卡)須按乙方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甲方負責在辦理開戶前告知甲方員工, 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 十三 )甲方員工發生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工資清單和加密文件中做相應的變動,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差錯由甲方負責。

( 十四 ) 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 一 ) 乙方嚴格執行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爲儲戶保密 " 的原則, 並負責受理有關儲蓄利率、計息等方面的業務諮詢,爲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優質服務。

( 二 )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清單, 在工資發放日將款項轉入甲方員工個人工資賬戶。乙方不得對甲方提供的數據擅自改動。

( 三 ) 遇有特殊情況, 如甲方工資發放日爲乙方非營業時間, 乙方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 由甲方決定提前或推遲發放工資。

( 四 ) 乙方依據甲方員工開戶資料爲甲方員工開立個人工資賬戶, 並及時將甲方員工開戶信息明細等交付甲方。

( 五 ) 乙方負責將開立的折(卡)和賬戶初始密碼向甲方提供,乙方並將開立的折(卡)一次性交負甲方,並做詳細交接登記。

( 六 )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明細清單及工資加密文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發工資業務處理工作,並及時將實際代發工資成功的款項劃轉到約定的賬戶中。

( 七 ) 代發工資清單、支票、工資加密電子文件在甲方交付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入賬、入賬操作錯誤, 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但由於計算機程序故障、網絡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等非乙方人爲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代發工資業務時, 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後果。

( 八 ) 乙方在辦理代發工資業務後應向甲方提供代發工資業務成功明細文件及代發工資業務失敗明細文件。

( 九 ) 因計算機程序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員失誤, 導致代發工資資金錯誤, 乙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賬務調整。

(十)乙方負責提供給甲方工資錄入報盤軟件。

第五條 代理手續費

( 一 ) 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爲結算幣種。

( 二 ) 甲方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手續費 :

1. 每筆元

2. 代發工資金額的% 。

上述筆數和金額均以甲方委託筆數和金額爲準。

( 三 ) 代理手續費由甲方於乙方辦理代發工資業務前一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因工資款項收受方賬號銷戶、凍結等原因造成代付不成功時,乙方不退回相應的代付業務手續費。如需補付也不再另收手續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 一 )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手續費, 經乙方合理催告後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並要求甲方承擔所欠費用% 的違約金。

( 二 ) 因甲方違反協議相關規定, 造成單位員工與乙方產生糾紛, 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由甲方負責賠償。

( 三 ) 乙方不得擅自將代發工資資金挪做他用, 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並要求乙方按實際挪用金額 %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 一 ) 甲乙雙方在協議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 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變更或解除。

( 二 ) 協議履行期間, 如本協議依據的法律、法規、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依據變更後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管理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協商一致後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 三 )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 任何一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本協議 :

1.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並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起 5 日內仍未支付代理手續費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 本協議依據的法律、法規、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更後, 一方在接到對方要求變更協議書面通知後一個月內未予回覆的,合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3. 一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對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晌的, 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 按以下第一種方式解決 :

( 一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二 ) 提交仲裁委員會 ( 仲裁地點爲),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 )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 聲明條款

( 一 ) 甲方委託事項已經過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取得員工授權。

( 二 ) 甲方已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 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或授權代理人 )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 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結算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及費用決算管理的規定,按照《大方縣縣城城市道路工程建設協議書》的約定,遵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本次工程包含大方縣縣城內5條城市道路建設,分別爲城區1、2、3、4、7號道路,暫定總合同價款約¥22000萬元(大寫:貳億貳仟萬元)人民幣,其中徵地拆遷費用約¥5000萬元(大寫:伍仟萬元)人民幣。道路全長約6500米,爲城市Ⅱ級主幹道瀝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寬度及施工要求以設計施工圖爲準。

二、項目建設完成時間:

本工程項目於20__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20__年1月31日前竣工驗收。

三、工程價款決算原則:

本工程項目由大方縣縣城出讓土地獲得者按照所得土地量,價格摺合80萬/畝進行投資建設,其工程價款依據按照《貴州省建築工程計價定額(20__版)》及現行貴州省有關調整文件,由甲方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及工程預算報縣審計局評審後作爲結算價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2個月內完善有關工程結算資料,在所建城市道路範圍內的所有發生的工程費用經審計部門審計後,按照審計報告確認數予以認可。

四、工程費用支付方式:

所建道路範圍內徵地拆遷費、設計費、監理費、項目管理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給甲方,待工程完工後計入工程總造價。實際建設投資部分,甲方將根據審計結果送縣財政局予以支付。

五、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協議訂立時間:20__年月日

協議訂立地點:貴州省畢節市大方縣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結算協議書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慎重協商,就企業代帳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服務內容:

1)乙方每月審覈,記帳,出報表,稅務局報稅。

2)稅務機關查帳時,乙方負責解釋。

3)出納業務、經營業務不屬於代帳服務範圍。

4)企業變更, 資質辦理,工商、代碼年檢,一般納稅人申請另外收費。

工作程序:

1)服務項目及費用:每月工資工資按季預付。甲方每年另交辦公用品費 元,(包括憑證、帳本、報表等),首月支付。如需開具發票,另加10%稅款。

2)接票時間:每月25-30號。

方式:由甲方提供原始單據(見附表),會計做帳:審覈、結轉、記帳,編制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

方式:在該負責區負責納稅申報工作。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代帳過程中,應嚴守本協議服務內容,尊重職業道德,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可接受甲方的委託清理帳目(適當收費)和提供財會、稅務諮詢,運用專業知識爲甲方節稅。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規操作,如一再強求,乙方可拒絕爲其服務,即終止協議。

3)發票開具及管理,銀行往來的結算由甲方負責,如違規操作,責任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4)甲方應按時支付代帳工資,拖欠工資達一個月以上的,乙方可拒絕爲其做帳報稅,後果由甲方自負。

5)雙方在協議未到期前要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產生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同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每月代理費的兩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本協議到期,如雙方均無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協議期限自年 月至年 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備註: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只適用於雙方合作的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對雙方合作的其他項目不具任何參照影響。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結算協議書 篇5

一、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二、一件或多件代發貨

1、數據對接:雙方安排專人對當天所需要操作的產品進行數據確認(包括產品款號、尺碼、顏色、數量);

2、當天對賬:雙方針對貨物的款號、數量、顏色、價格、運費以及退換貨明細進行覈對;

3、結算週期:滿七天結算一次,如1號至7號的費用,甲方應於8號中午12:00前給乙方結清。

三、甲方向乙方訂貨制

對於甲方向乙方訂貨的模式,結算方式如下:

1、訂單確定時甲方向乙方預付款項總額的30%;

2、乙方生產完成後,貨物發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總額的20%;

3、若是促銷等活動,活動結束之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總額的40%;

4、剩餘款項總額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個季度內結清,具體季度劃分爲: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節前)。

四、對於乙方庫存貨物需要甲方代銷的產品,具體情況視時間節點另行協商。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

簽字日期: 乙方(簽章): 乙方代理人: 簽字日期:

結算協議書 篇6

甲方:__省藥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__市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醫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丙方: (銀行)

住所:

負責人: ,職務:

鑑於:

1. 甲方擁有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

2. 乙方爲依法設立的醫療機構且已經成爲甲方會員。

3. 丙方爲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擁有資金、渠道、網絡和信貸的資源優勢,願意爲甲方、乙方提供結算、融資等綜合性的金融服務。

爲保障交易資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釋義

第一條 名詞與定義

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入金,是指從乙方專用資金賬戶向甲方專用結算賬戶劃入資金的行爲。

2.支付交易價款,是指乙方通過甲方結算賬戶完成相應藥品交易價款的交收行爲。

3.出金,是指從甲方專用結算賬戶向乙方專用資金賬戶劃出資金的行爲。

4. 藥品交易價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項下的合法發票上所記載的金額。

5. 專用資金賬戶,是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用於存放交易價款等款項的賬戶。

6. 專用結算賬戶,是指甲方在丙方開立的,用於存放乙方的交易價款等款項的賬戶。

7. 交易資金賬戶,是指甲方爲乙方開立的專門用於記錄乙方交易資金餘額及變動情況,進行會員之間資金交收的賬戶。

8. 本協議:指甲方、乙方與丙方共同簽署的《結算服務協議書》。

9. 天:指自然日曆日。

10. 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藥品交易規則公佈的交易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二章 合作事項

第二條 三方同意合作事項如下

1. 甲方作爲藥品採購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實行在線競價、在線交易、在線支付、在線融資、在線監管。

2.乙方按照《__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交易辦法》(試行)、《__省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與配送辦法》(試行)、《__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通過甲方交易平臺進行藥品採購,並集中結算藥品交易價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銀商轉賬系統(或者建立的簽約轉賬關係)、服務渠道、網絡和銀企直聯技術爲通過交易平臺進行的藥品交易提供交易資金的結算服務,併爲乙方提供相應融資服務。

第三章 主辦行

第三條 主辦行

1. 甲方選定丙方爲本協議項下藥品交易資金的結算服務的主辦行。

2. 乙方選定丙方爲本協議項下藥品交易資金的結算和融資服務的主辦行。

3. 丙方願意爲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交易資金的結算提供綜合性服務,願意爲乙方在藥品電子交易平臺的藥品採購與交易提供結算和融資服務。

第四章 結算規定

第四條 資金封閉運行

甲方、乙方之間的資金往來應通過專用結算賬戶和專用資金賬戶辦理,資金實行封閉運行。

第五條 甲方專用結算賬戶

1. 用於收付下列用途的資金:

(1)藥品交易價款;

(2)其他款項。

2. 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不得購買支付憑證,但可開通網上銀行支付功能。

3. 未經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規定用途辦理專用結算賬戶資金支付業務,丙方有權拒絕支付資金,並有權因此解除結算責任。

4.爲確保及時清算資金,甲方必須保證專用結算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進行當日清算。如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中餘額不足,丙方將在系統中拒絕甲方的劃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乙方交易資金賬戶和專用資金賬戶

1.參加藥品電子交易前,乙方須首先在甲方開立交易資金賬戶,並在丙方營業網點開立專用資金賬戶,在丙方營業網點建立銀商轉賬關係(或者建立簽約轉賬關係)後,方可辦理轉賬業務。

2.丙方爲乙方辦理專用資金賬戶與交易資金賬戶綁定手續,並將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發送甲方;甲方負責審覈甲方系統中交易資金賬戶的乙方信息與丙方傳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 專用資金賬戶的綁定手續只允許從丙方發起,不允許從甲方發起。

4. 乙方如需調整和撤銷專用資金賬戶的,應當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在丙方營業網點辦理。

第七條 入金

1.入金時間無限制。

2.入金指令內容需包括:乙方與收款人名稱、交易資金賬號、入金金額等。

3.入金額度無限制,入金指令發出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餘額必須大於等於入金指令請求的金額。

4.甲方系統根據乙方入金指令,系統自動更新乙方交易資金賬戶餘額。

第八條 支付交易價款

1. 支付時,乙方可通過交易平臺向甲方發出支付交易價款指令,支付交易價款指令發出後不得撤銷。

2. 支付交易價款內容包括:乙方與收款人名稱、交易資金賬號、支付交易價款金額、發票信息等。

3.甲方系統根據乙方付款指令,系統自動更新乙方交易資金賬戶餘額。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餘額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協議的約定給予融資,乙方必須將融資的款項及時劃入甲方專用結算賬戶。

4. 付款時間爲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後甲方交易系統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條 出金

1. 出金時,乙方可通過交易平臺向甲方發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發出後不得撤銷。

2. 出金指令內容包括:乙方名稱、交易資金賬號、專用資金賬號、開戶行、出金金額等。

3. 出金受理時間爲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後甲方交易平臺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 乙方可通過丙方營業網點、電子銀行等渠道查詢轉賬情況。

第十條 結算原則與結算數據

1.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價款結算按照“專戶專用,丙方不墊付交易資金”的原則處理,交易資金轉賬指令必須由乙方主動發起。

2. 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交易各方的應收應付款項在交易資金賬戶間進行清算。

3.按照《__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價款的時間從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給予授權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藥品交易款項部分,無論乙方是否發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及有關協議給予融資,用於支付逾期未付的藥品價款,乙方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還本付息與支付費用的法律後果。

4. 交易結算數據以甲方交易平臺記錄爲準,丙方不予干預。若乙方對其交易結算資金清算明細和餘額有異議,由甲方負責查詢、覈實並將覈實結果通知乙方。

5. 乙方專用資金賬戶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數據爲準。乙方如有異議,由甲方、丙方負責查明原因,如有差錯,由甲方根據丙方數據進行調賬處理。

6. 因甲方、丙方的系統故障導致乙方交易結算資金轉賬未能成功,甲方、丙方應當告知乙方,並通過丙方其他資金匯劃渠道進行交易結算資金劃轉。

7. 當日收盤後,丙方應當在當日下午16:30之前將當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對賬文件發送給甲方,由甲方進行對賬。

8. 如出入金數據有差錯,甲方和丙方應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當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則對賬數據以丙方數據爲準,確保當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資規定

第十一條 融資服務

1.融資指交易合同生效後,乙方在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滿60天,未按照《__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交易辦法》(試行)等規定如期支付藥品交易價款,丙方在甲方的認可、支持與配合下爲乙方提供融資服務。

2.融資期限最長爲一年,從放款之日起計算。融資比例不超過到期未付藥品交易價款100%。融資利率不超過人民銀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20%。融資方式包括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法人帳戶透支以及貿易融資(以貨幣形式發放的融資)。

第十二條 融資覈實與校驗

1. 丙方發放融資前,需向甲方提出覈實和校驗融資的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的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是否簽訂了藥品電子購銷合同,到期未付清藥品交易價款的金額和交易資金賬戶餘額;

(2)乙方與收款方是否爲甲方有效的會員,是否屬於藥品交易非誠信單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臺上的交易資金賬戶是否有效;

(4)配送會員是否將發票信息上傳到交易平臺上;

(5)乙方是否在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上進行了收貨確認;

2. 收到融資覈實和校驗的請求時,甲方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覈實和校驗的信息反饋給丙方。

3. 乙方申請融資時,由甲方在交易平臺爲乙方加註融資標識。

4.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承諾:乙方承擔融資的全部法律後果,對融資承擔還本付息和支付費用的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融資放款

1.同時出現下列情況時,丙方可爲乙方提供短期貸款、法人賬戶透支以及貿易融資(以貨幣形式發放的融資)方式的融資,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並承擔融資本息和費用的還款責任:

(1)乙方收到藥品配送會員配送的藥品並在交易平臺上進行收貨確認;

(2)乙方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屆滿60天;

(3)乙方未按照《__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如期支付藥品交易價款;

(4)融資金額爲乙方交易資金賬戶與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餘額之和與到期未付藥品交易價款的差額部分;

2.交易平臺自動計算乙方交易資金賬戶餘額與到期未付藥品交易價款的差額部分,並由丙方確定融資金額。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並確認:融資金額連同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餘額一併作爲受託支付的金額定向支付至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乙方不持異議。

3.乙方承諾:融資款項將在兩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相應藥品交易價款的支付。

第十四條 融資還款

1. 融資到期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出現存款餘額時,丙方可自動即時扣收融資的本金,利隨本清,丙方需把相關還款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2.融資到期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餘額不足以償清融資的本息,丙方將融資轉爲逾期貸款處理,按融資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將乙方違約信息反饋到甲方。

3.融資出現逾期時,乙方需承擔罰息責任,罰息按照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利率上浮50%計算。

第六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對乙方交易資金賬戶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的完整性進行審覈,其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負責受理乙方通過甲方渠道發起的業務請求和系統自動觸發的融資請求,負責對乙方交易結算資金劃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發起的乙方交易資金賬戶的密碼校驗。

3.對於安排了融資的乙方交易資金賬戶,乙方無條件授權甲方採取系統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資金賬戶的資金劃轉,並配合丙方發出的扣款劃款指令。

4.甲方確保專用結算賬戶上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日終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交易各方的應收應付款項進行清算,不得挪用、佔用藥品交易價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發票之日起的50天會自動預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 甲方負責在交易平臺中對融資做融資標識處理。

6. 甲方對交易方式、交易品種、交易時間和交易制度進行調整或者修改,應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 甲方應保障交易平臺安全穩定地運行,採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護交易端、交易系統的安全性,確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專用資金賬戶或甲方專用結算賬戶中乙方的資金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詢、凍結、扣劃,導致甲方無法完成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確保交易資金賬戶和專用資金賬戶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並在有關證件、許可證過期前辦妥有關登記、年審或者延期手續。因相關信息不真實或手續不完整導致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妥善保管電子交易平臺端的交易密碼、交易資金賬戶密碼和銀行端的預留印鑑、數字證書、密鑰和密碼。任何使用乙方預留印鑑、密碼或電子數字簽名進行的交易指令、資金劃轉均視爲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當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擔責任。

3.按照《__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交易辦法》(試行)、《__省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與配送辦法》(試行)、《__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等制度進行藥品電子交易和交易價款結算。

4. 乙方真實、誠信地履行藥品電子交易合同項下的義務,按照藥品交易與結算的規則採購藥品、支付藥品交易價款。

5. 乙方發出的所有指令均視爲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承擔甲方、丙方執行乙方指令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6.如乙方專用資金賬戶的存款餘額不足或交易資金賬戶餘額不足,丙方依據本協議安排的融資,乙方均予以承認並視爲自身的融資申請委託,自願承擔融資的全部法律後果。

7.按照約定的融資期限還本付息,並支付融資費用。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丙方融資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的,丙方有權在融資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向乙方專用資金賬戶扣收。乙方專用資金賬戶餘額不足償還的,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將乙方上報有權機構列入藥品交易非誠信單位黑名單。

8.融資期間乙方如發生重大產權變動或者經營方式調整,乙方知道後或者應當知道後應當在七天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丙方。重大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歇業、申請停業整頓、停產、轉產、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義務的,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或者丙方。

9. 乙方如需調整和撤銷專用資金賬戶,應當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丙方營業網點辦理。

第十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 保證甲方與乙方資金往來的安全、快捷,按本協議約定提供服務。

2. 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業祕密。

3. 協助甲方防範交易結算風險。

4. 接受甲方對其結算業務的監督與考覈。

5. 丙方確保乙方專用資金賬戶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

6. 按照《__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對於超過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藥品交易價款的,丙方有義務提供融資服務。

7.對甲方專用結算賬戶和乙方專用資金賬戶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稱、證件號碼、銀行賬號、憑證號碼、密碼、賬戶餘額等)、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轉賬信息等資料嚴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者違反融資協議的約定,丙方有權暫停對乙方發放新的融資、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資。

9. 丙方應當將乙方的開戶、銷戶信息和融資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甲方。

10.由於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務系統無法接收銀商轉賬業務(或者建立簽約轉賬關係)的委託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臺故障等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協商採取其他資金劃撥方式辦理資金劃轉。

11.因甲方專用結算賬戶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詢、凍結、扣劃,導致丙方銀商轉賬業務(或者建立簽約轉賬關係)服務中止或者終止,給甲方、乙方造成損失的,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共同義務

三方一致同意並聲明:

1. 三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外兩方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2.各方簽署本協議已經過各方的內部授權或者審批,簽署本協議爲各方自願的、真實的意示表示,並且在執行本協議時給予另外兩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與配合。

3. 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線融資系統對接並上線前,有關融資通過線下方式書面申請解決,各方權利義務依據線下籤訂的合同約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九條 違約

1.本協議生效後,三方均應誠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兩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當事人過錯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救濟措施

1.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虛假資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甲方、丙方有權拒絕受理交易開戶和給予融資,丙方有權拒絕、中止爲乙方提供融資服務,對已發生的融資,丙方有權提前收回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變更與解除

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經三方協商一致並通過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三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簽署後,如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章、交易規則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有關條款與之衝突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和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協議效力

1.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協議有效期滿時尚未結清的業務,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仍應繼續承擔,直至乙方清償丙方的全部融資本息和費用時終止。

第二十三條 協議地位

本協議爲約定三方合作事項的框架協議,本協議項下具體合作內容由分別簽訂的有關合作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協議生效

1. 本協議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加蓋各方公章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均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省藥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權人(簽章):

乙方: (醫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權人(簽章):

丙方: (銀行)

負責人或有權人(簽章):

結算協議書 篇7

爲了簡化電費交納程序,方便房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辦理電費結算,合理分配電費,甲方與乙方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提前將電費按照6萬元的標準預存入甲方指定中國銀行賬戶內,賬號:

二、甲方收取電費時,按應交電費金額直接從乙方預存電費中扣除。

三、供電公司抄表日期爲每月20日,甲方委派公司項目部電工在同一天對乙方表碼進行登記,登記數字經項目部電工和樓座主管工程師會同施工方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經甲方項目部負責人簽字認可,以便日後進行覈對併合理分配電費。

四、甲方通過銀電聯網收費系統交清全部電費後,由財務部人員到銀行打印電費發票,並根據發票記載的總表碼和20日抄表時的乙方分表碼電量數據進行電費分配,期間發生的變損,線損由施工單位按用電比例進行分攤。

五、取回發票後,甲方項目部電工和樓座主管工程師分配並編制電費結算表,註明總表碼、分表碼、金額、相關損耗分攤情況,經相關項目負責人審覈無誤並簽字,交與乙方單位簽字後,根據手續完備的結算表,予以結算。

六、若乙方未按約定方式將足額資金存入甲方賬戶,導致電費劃撥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項目部電工有責任定期與乙方和供電公司覈對電費賬目,確保代扣電費及分配電費準確。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山東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__(蓋章)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簽字)

乙方:__(蓋章)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結算協議書 篇8

1. 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於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宜高於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30%。

2. 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後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

3. 預付款應從每一個支付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額達到合同約定的預付款金額爲止。

4.發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後的28天內預付不低於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其餘部分應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則進行分解,並應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5. 進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中結算價款總額計,不低於60%,不高於90%。

6.承包人應在每個計量週期到期後的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一式四份,詳細說明此週期認爲有權得到的款額,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價款。

7. 工程完工後,發承包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8. 當發承包雙方或一方對工程造價諮詢人出具的竣工結算文件有異議時,可向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申請對其進行執業質量鑑定。

9. 合同工程竣工結算覈對完成,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後,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與另一個或多個工程造價諮詢人重複覈對竣工結算。

10.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拒絕辦理工程竣工結算的,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人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應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竣工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雙方應就有爭議的部分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鑑定機構進行檢測,並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後辦理竣工結算,無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

11. 承包人應根據辦理的竣工結算文件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款支

付申請。申請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竣工結算合同價款總額;

2) 累計已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

3) 應預留的質量保證金;

4) 實際應支付的竣工結算款金額

結算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的_________工程項目,具體項目以甲方委託的資料爲準。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爲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註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於3年。

乙方項目經理:

乙方主要審計人員:

(三)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

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爲進行監督,並對乙方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

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4、結算審計完成後,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複覈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他造價諮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後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10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標投標文件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原件,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資料、現場簽證資料、設計變更單及其他結算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爲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

4、乙方在審覈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覈對的,乙方有權書面(需蓋公章)通知施工單位在5日之內(自通知之日起計算)將缺失資料補齊或前來覈對,所補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且必須爲原件,並且簽章齊全。

(二)乙方的義務: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精通工程造價業務且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審計。

2、審計過程中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審計工作。

3、自簽收委託人移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供該部分結算審計報告。全部單項工程出具審計報告後_________天內出具最終審計報告。時間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順延。

4、按照不同施工單位分別進行審計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爲生效;按照各單項工程出具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爲生效。兩種形式的審計報告必須提供相應書面報告同內容電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就審計報告內容進行解釋的義務。

五、結算審計費用

結算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審減額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審減額低於:甲方送審額___________________‰,則按照審減額支付審計費用。

甲方送審額是指針對本項目甲方進行初審後的額度,具體數據以甲方確認爲準。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若甲方發現乙方造價人員有明顯違背職業道德的審計行爲(如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定造價諮詢機構。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結算協議書 篇10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慎重協商,就企業代帳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服務內容:

1)乙方每月審覈,記帳,出報表,稅務局報稅。

2)稅務機關查帳時,乙方負責解釋。

3)出納業務、經營業務不屬於代帳服務範圍。

4)企業變更, 資質辦理,工商、代碼年檢,一般納稅人申請另外收費。

工作程序:

1)服務項目及費用:每月工資工資按季預付。甲方每年另交辦公用品費 元,(包括憑證、帳本、報表等),首月支付。如需開具發票,另加10%稅款。

2)接票時間:每月25-30號。

方式:由甲方提供原始單據(見附表),會計做帳:審覈、結轉、記帳,編制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

方式:在該負責區負責納稅申報工作。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代帳過程中,應嚴守本協議服務內容,尊重職業道德,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可接受甲方的委託清理帳目(適當收費)和提供財會、稅務諮詢,運用專業知識爲甲方節稅。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規操作,如一再強求,乙方可拒絕爲其服務,即終止協議。

3)發票開具及管理,銀行往來的結算由甲方負責,如違規操作,責任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4)甲方應按時支付代帳工資,拖欠工資達一個月以上的,乙方可拒絕爲其做帳報稅,後果由甲方自負。

5)雙方在協議未到期前要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產生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同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每月代理費的兩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本協議到期,如雙方均無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協議期限自年 月至年 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結算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安全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日期爲每月日,每月 日前乙方將代發工資名單及金額數據交甲方,並於每月日前將代發工資的資金劃轉到甲方開設的專用帳戶。

第二條甲方收到乙方代發工資資金和數據後,應及時認真審覈乙方數據實發金額與乙方劃轉的資金總額是否一致,若發現金額不符的情況,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聯聯繫,由乙方進行修改並確保工資金額準確無誤。甲方按照乙方修改後的數據編制帳號和戶名,並在約定的代發工資日期及時將工資劃轉入乙方所列工資帳戶。

第三條 若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而造成乙方工資不能及時領用或發放錯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資金不到位或未知數到位的;

2、 所列工資數據盤未及時送交甲方

3、 所列工資數據編制有誤。

第四條 若因甲方工作失誤而造成工資發放有誤,由甲方承擔責任,並承擔因此給乙方所列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乙方在向本單位發放活期儲蓄存摺時,要告知其本人存款賬戶的初始密碼,並要逐一提醒所個人修改初始密碼.

第六條 除代發工資,甲方可爲乙方代發其他款項,操作方式同上所述,代理髮放的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收費條款

甲方爲乙方代發工資按筆計收元/筆,異地(按跨地市)代發每筆按照實際費用結算。代發手續費按月核算,每季支付一次。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年。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未提出書面異的,視同同意協議延長1年,延期次數不限。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仲裁。不涉及爭議部分,甲乙雙方仍需繼續履行。

甲方: 乙 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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