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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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漸漸的成爲了大家關心的問題,下面小編整理了網絡安全協議書,歡迎閱讀!

網絡安全協議書

網絡安全協議書一

現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信部電[XX]501號)、《信息產業部關於依法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電[XX]23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XX〕672號文件)、《工爲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檢驗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局函[XX]64號)等有關規定,爲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維護互聯網正常運營秩序、創造良好的互聯網環境。金萬邦所有接入服務的網站主辦者與金萬邦公司簽署本項協議,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互聯網信息安全,促進互聯網服務有序發展,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互聯網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數據中心提供給網站主辦者的互聯網接入服務,包括主機託管、虛擬主機等。

第三條 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四條 金萬邦負責本公約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協議內容

(一)網站主辦者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法律、法規,文明使用網絡,不傳播色情淫穢信息以及其他違法和不良信息;

(二)網站主辦者保證不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網站主辦者保證不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網站主辦者保證不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網站主辦者保證不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xx和封建迷信的;

(六)網站主辦者保證不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網站主辦者保證不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網站主辦者保證對網站內容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及時刪除違法和不良跟貼信息;

(九)網站主辦者保證不利用互聯網傳播計算機病毒等惡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計算機信息安全。

第五條 違反服務協議的,金萬邦應及時予以督促改正,有權直接關閉相關違法和不良信息內容的網站或停止爲其提供服務,如停止服務後需行開通,收取開通費100元/次。

第六條 金萬邦要求網站網站主辦者實行實名註冊備案,註冊信息應當包括網站主辦者真實姓名、有關證件、通信地址、聯繫電話、郵箱等。

第三章 附則

第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 作爲金萬邦的接入服務網站主辦者同意遵守上述條款,違反本協議,承擔相關責任.本協議由網站主辦者簽字蓋章即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由金萬邦負責解釋。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日 期: 日 期:

網絡安全協議書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保障網絡信息資源的安全,促進idc接入服務有序發展,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服務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賃使用或託管的服務器資源、自主網絡空間等。

第三條 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二章 協議內容

(一)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法律、法規,文明使用網絡,不傳播色情淫穢信息以及其他違法和不良信息;

(二)乙方保證不傳播侮辱或貶損其他民族、種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傳統的信息;

(三)乙方保證不傳播造謠、誹謗信息以及其他虛假信息,不傳播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

(四)乙方保證不傳播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信息;

(五)乙方保證對跟貼內容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及時刪除違法和不良跟貼信息;

(六)乙方保證不利網絡資源傳播計算機病毒等惡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計算機信息安全。

第三條 乙方申請的信息資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轉讓或出租。由於轉讓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後果,乙方將承擔直接和連帶責任;

第四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所有網站需先備案後接入,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註銷備案。乙方承諾並確認: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請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甲方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五條 甲方應保護乙方資料。未經乙方充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關資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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