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協議書範文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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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1

婚姻協議書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婚姻協議書範文十二篇

協議只要是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約定財產製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

約定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結婚後,約定的財產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財產的權屬關係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就財產關係所作的書面約定及無爭議的口頭約定,除規避法律的外,均爲有效約定,對夫妻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夫妻針對雙方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契約,內容涉及諸多方面,如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定一方有不忠行爲時給對方的賠償數額,甚至有約定空牀費的情形。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即關於婚姻關係的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2款“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婚姻法》對於夫妻有關財產的約定是給予充分保護的。只要雙方自願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後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爲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2

__________人民法院

離婚調解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調解的)

( )民 字第 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民事判決書相同。)

本院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訴被告___________(寫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或不公開)進行了審理。(寫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簡要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寫明協議的內容)。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判員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書記員___________

注:

1.本樣式供人民法院在當事人一方要求調解而達成調解協議時製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時使用。

2.“協議內容”,是指當事人自願達成解決爭訟的協議條款。“訴訟費用的負擔”,如果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的,可以作爲調解協議的最後一項內容予以寫明;如果訴訟費用是由人民法院決定的,應當在協議內容之後另起一行寫明。

3.;離婚調解書經書記員覈對無異後,加蓋“本件與原本覈對無異”章。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3

男方: 身份證:

女方: 身份證:

爲了保障家庭的安定,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杜絕婚外情情況的發生,經男女雙方商定,在婚姻關係存在期間,如果夫妻任何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婚外情或與其他異性存在超正常友誼的情感問題,(出現以上情況的一方在協議中稱爲“過錯方”),另一方(以下稱“受害方”)享受以下協議規定:

1、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過錯方享有,關於家庭的所有財產(存款、房產、車)歸受害方所有,過錯方淨身出戶。

2、 離婚時,只承認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債務或欠條, 其餘欠條誰簽字由誰負責償還。

3、 離婚後,受害方可自己決定給孩子改名,過錯方應無條件同意和配合。 以上協議作爲因婚外情情況而離婚時的夫妻雙方財產分割憑證,以上協議內容由夫妻雙方共同擬定,自願簽字,一經簽字即生效!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4

甲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人介紹於______年結婚,婚後沒有補辦結婚手續。甲乙雙方婚後育有____個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婚後因種種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已分居多年。鑑於甲乙雙方已無在一起生活的可能,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解除婚姻關係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二、子女問題:

三、債務承擔與共同財產分割

1、債務承擔:

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舉借的債務各自承擔,雙方認可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務。

2、共同財產及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有_______處房產,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_____處房產作如下分配:

四、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3、甲乙雙方確認上述內容是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甲乙雙方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男方:女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在___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系合法夫妻。爲促進夫妻關係健康穩定的發展,爲創造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本着男女平等。互幫互助。互諒互讓。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相互忠誠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忠誠協議如下:

1、夫妻間應具有:夫妻平等。相互信任。相互忠誠。相互尊重。相互諒解。相互關心。相互幫助,共同撫育孩子,共同贍養老人,共同維持家庭,待人處事要多溝通。多諒解。多協商的責任和義務。

2、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勞動。生意經營。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但對婚外異性間的聯繫與交往,應當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能過於親密和頻繁。否則,對方有對其言行進行詳細調查的權利。對違反夫妻相互忠誠協議的,過錯方要給無過錯方賠償三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精神損失撫慰金。此撫慰金的多少,由無過錯方來定。

3、夫妻雙方都不能以對方的缺點。錯誤和不足爲由,進而取笑。毆打。辱罵。嘲諷或挾持對方。對違反此規定者,要給受害方壹仟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賠償。對拒不賠償的,無過錯方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賠精神損害或人身傷害撫慰金的權利。

4、夫妻關係因矛盾惡化時,均有向對方提出分居試離婚的權利。試離婚期間夫妻雙方都可不盡夫妻生活義務,但要負夫妻責任,試離婚期限由夫妻雙方協商後確定。

5、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生意經營、知識產權等收益的歸屬,必須要有書面約定;該約定可歸夫妻共同財產,也可歸夫妻一方所有。或部分歸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歸夫妻單方所有;對一方的婚前財產、因身體或精神受到傷害所獲得的賠償費、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歸夫妻單方所有;對夫或妻由單方個人財產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歸單方所有。對以夫妻共同財產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6、夫妻雙方對婚後所得的共同收益資金,均無全權掌控和全權處理的權利。雙方可以以一方保存密碼,一方保存支票的方式,保留自己所應有的權利和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

7、對家庭日常開支,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由一方或雙方主事進行。對超出計劃外的開支項目,在無法與對方協商的條件下,可由夫或妻單方進行確定。但進行確定的後果,在對方不諒解的前提下,要由當事人自負。

8、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由夫妻雙方出面或夫妻雙方知道該項債務確實用於生產和共同生活所需所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由夫或妻單方出面所產生的債務,其收益歸夫或妻單方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單方所有的財產償還。第三方不知道的,也由夫或妻單方償還。夫或妻單方所擁有的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或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

9、夫妻間應有互相幫扶的義務。當一方不履行幫扶義務時,需要幫扶的一方,有權要求給付幫扶費的權利。

10、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或老人,有權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遺棄家庭,遺棄孩子,遺棄老人的行爲。

11、子女隨父姓。夫妻雙方均無更改孩子姓名的權利。違反此規定者要給對方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12、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13、違反上述協議者,過錯方要賠償給無過錯方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責任。

14、夫或妻做爲無過錯方,有要求過錯方賠償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權利。

15、本協議也可作爲家法,自夫妻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16、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

乙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自願結成無性的形式婚姻關係,並就婚前婚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則

1、甲乙雙方的婚姻關係爲無性婚姻,婚後分居各自生活。

2、甲乙雙方承諾婚後相敬如賓、維繫家庭和睦,尊重各自的愛情觀、擇偶觀。

二、關於雙方財產及受益的約定

不論婚前還是婚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個人所得的財產均繫個人財產,不因夫妻關係的開始、存續變爲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均屬個人財產。

2、任何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產或者機動車均爲個人財產,若不動產或者機動車爲按揭的,則應由財產所人承擔還款義務,另一方不負有承擔分擔債務的義務。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繼承或受贈於第三人財產的財產的,另一方應出具書面說明其自動放棄該份財產繼承的權利。

4、甲、乙或第三人爲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或者其意願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出具書面說明其自動放棄受益。

5、甲乙任何一方無償自願贈予給另一方的財產,另一方有權不予以返還。

6、甲、乙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扥,則其財產或債務,包括其所得的各種賠償、救助,由其直系親屬處理(包括支配權和使用權)。

其本人名下個人財產的分配,應首先依照遺囑進行分配;若未有遺囑的,則由其直系親屬繼承,另一方無權繼承遺產,同時應出具書面說明其自動放棄該份財產繼承的權利。

7、除上述財產外,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財產持續持有人爲該財產所有權人。

三、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的債權債務的約定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系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債務視爲共同債務外,任何一方對外產生個人債務均不得歸爲共同債務,承擔債務也以個人財產爲限,任何一方因另一方的個人債務對外承擔了債務的清償責任後有權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2、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前,一方對外負債的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爲由要求共同償還的,任何一方因另一方的個人債務對外承擔了債務的清償責任後有權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四、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其他事項的約定

(一)雙方分別承擔本人、各自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另一方無需支出任何費用。

1、走親訪友時候,雙方根據對方時間協商進行。但重要場合一定出席,如對方直系親人和至親朋友的婚喪嫁娶,誰的事由、誰的親友誰來負責全部費用,不涉及到另一方的支出,但禮品種類要告知對方,並以雙方共同名義相送。

2、財產的修繕、維護、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各自負責。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特殊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雙方各自平分,自願無償的給付,另一方則無需返還。

(二)子女的撫養及老人的贍養。

1、任何一方與他人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一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

2、雙方各自對自己的直系親屬盡贍養或者撫養義務,但另一方應盡定期探望的義務。

(三)任何一方基於婚姻關係受益,並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五、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行爲的約定

1、甲乙雙方婚姻關係爲無性婚姻,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履行夫妻間的義務。

2、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因某些原因變成非完全行爲能力者(如癱瘓、中風、變成植物人、神經病等重大疾病或車禍變故),另一方只需盡道德上的照顧義務,但並不是強制扶養義務。

六、關於婚姻關係解除的約定

1、法定的婚姻解除條件;

2、雙方協商一致;

3、乙方利用另一方進行犯罪或爲不正當之行爲,給另一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

4、強迫另一方發生性行爲的;

5、一方存在家暴、虐待行爲的;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以婚姻登記爲前提,任何一方無故拒絕與另一方進行婚姻登記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所支出的一切費用。

2、任何一方未依約履行的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訂後,若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現了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相親相愛、誓做地球模範夫妻的基本原則,爲保證雙方感情持續昇華,修成正果,幸福地跨入婚姻的殿堂,並最終執子之手、與子皆老,現訂立如下條款,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從相識第一天開始到一起奔往火星,雙方必須對神聖的愛情與婚姻保持絕對的忠誠,不得有身體及心靈出軌;婚後雙方要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坦誠相待;甲方要保持並加強浪漫、體貼、上進、孝順之特點,乙方要保持並加強善良、美麗、可愛、孝順之本色。雙方有責任和義務爲這份婚姻和愛情保駕護航。

二、婚後雙方要創造生活的小浪漫。碰到對方生日、情人節及其它雙方共同的節日,一方要給對方送禮物,同時在該特殊節日內,對方擁有“夢幻公主/王子”之權利;另,乙方生日當天甲方必須爲乙方寫一首情詩。

三、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當面或者電話以溫柔、甜蜜的方式叫醒乙方起牀的責任,甲乙雙方提前一天提出免叫醒申請並獲得對方同意的.除外;睡覺前雙方必須以當面、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互道晚安,甲方有責任在兩萬個日子裏哄乙方入睡。乙方隨時享有甲方當前狀態之信息知情權,甲方不能讓乙方持續感受到被冷落的情緒。

四、甲乙雙方不斷加強溝通交流,以最終達到情深契露之境界;如一方對另一方有任何怨氣,均須在當日發泄完畢,不得冷戰至隔日;同時交流要注意方式,如需向對方認錯、說對不起則應以擁抱的方式代替。溝通交流中不得口是心非,輕易承諾。

五、婚後甲方不得吸菸、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行爲,更不能使用任何冷熱暴力;雙方均擁有相對獨立的社會交往自由,在不傷害對方的前提下,可以擁有獨立的社交圈,但雙方均不得對任何其他異性搞曖昧。

六、雙方對待長輩要極盡孝順;雙方不得當着親戚、朋友尤其是孩子的面吵架。雙方有義務在各自長輩面前給足另一半面子,幫助伴侶在對方長輩面前樹立良好形象,有利於促進兩家家庭和諧。

七、雙方不得強迫對方或者間接給予對方精神壓力,迫使對方按照自己的世界觀和行爲準則行事,要求同存異,認同對方的世界觀和行爲準則。

八、雙方本着平等以及能者多勞、閒者多勞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分配家務及孩子撫養照顧。

九、雙方自結婚之日起應致力於培養共同的愛好,尋求共同的偶像,建立共同的信仰,並積極鍛鍊身體、陶冶情操,以爲實現百年好合之共同目標創造基本條件。

十、雙方若因工作需要出差,應時刻與對方保持聯繫,不得以忘記帶手機、手機沒電、停機等爲藉口。

十一、甲方負有努力工作爲家庭創造必要物資條件的義務,同時應盡一切條件保護乙方,避免乙方遭受別人傷害。同時,乙方應盡力爲甲方創造“家是避風的港灣”之條件。

十二、甲方不得私設小金庫,甲方可以負責保管雙方共同資產,乙方享有家庭財產知情權、使用參與權。

十三、遇有問題、分歧,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吵架的,不得提及離婚威脅,不得惡語傷害對方,晚上9點之後不得再跑出家門,無特殊原因不得夜不歸宿。

十四、雙方每年要抽出時間去旅行,放鬆壓力和負擔,同時培養夫妻感情。雙方要共同花時間陪孩子一起成長,維持家庭溫暖有愛。

十五、鑑於乙方的情緒特質,甲方有義務當乙方的情緒垃圾桶,當個稱職的聽衆。雙方有責任幫助對方疏導生活中產生的不良情緒,在愛情的基礎上成爲對方不可或缺的知己朋友。

十六、甲乙雙方共同誓言:天爲憑、地爲證,一生一世只愛對方一人直到海枯石爛,此生此世,絕無二心。

協議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__車__部,__房__套(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__號____居民小區__號,面積平方米),__銀行存款__,以及(__________)爲了共同生活購買的物品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車歸甲方個人所有;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爲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年_月_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雙方婚前的財產和結婚以後所得財產歸屬及債務的承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不屬(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後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元,爲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或共同承當),另一方不負(或共同)清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婚後如購買房屋,則購房款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產權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五、甲、乙雙方婚後所需的傢俱、電器、房屋裝修等支出由雙方(甲或乙承當)平均分擔,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或歸甲或乙所有)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10

甲方:

乙方:

男女雙方___________年相戀,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一子(女),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舉行婚禮,至今未領取結婚證,由於雙方性格不合,觀點難以一致,導致感情徹底破裂,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二、雙方無共同財產,各自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

三、婚生子___________隨男(女)方共同生活,女(男)方每月支付其生活費_____元,若生活經濟質量提高,女(男)方將增加對婚生子_______________的撫養費,醫療費、教育費各半承擔至其獨立生活時止。

四、女(男)方每月可探望婚生子_______________兩次,與週六8:_______________00至週日16:_______________00送回男(女)方,暑假女(男)方可探視或結婚生子___________與其共同生活20天,寒假女(男)方可探視或結婚生子___________與其共同生活10天,男(女)方或男(女)方家人不得阻止女方對孩子的探望,男(女)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五、在男(女)方沒有違反法律對孩子的撫養行爲,在孩子18週歲前,女(男)方不得要求孩子的撫養權。

六、若男(女)方發生意外或喪失勞動能力、死亡。其父母有能力撫養孫子___________,由其父母代爲撫養,女(男)方不要求孩子撫養權。

七、此協議生效後,雙方一方或雙方一方的家人對另一方的生活有所幹涉造成的任何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

八、此協議生效前後,雙方有任何身體傷害、疾病,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對以上協議雙方必須切實履行遵守,不得反悔,反悔一方將承擔一切責任及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歸屬

甲方婚前財產狀況:甲方婚前財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債務與乙方無關。

乙方婚前財產狀況: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債務與甲方無關。

二、婚姻存續期限,雙方共同財產及債務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財產狀況及歸屬:

上述財產及權益歸(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部分歸甲方、部分歸乙方所有)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無共同債務。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爲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子女撫養約定:_____________婚後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於一子,取名:_____________。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照顧。撫養費由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婚姻協議書範文 篇12

甲方:

乙方:

男女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即將締結爲夫妻。爲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後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權利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後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男方的婚前財產有:

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8號________________宿舍區4棟一單元4501號。房產權證號第號,土地證使用證號:________國用(________)第號,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住房歸屬人所有。

女方的婚前財產有:

1.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8號____________________宿舍區2棟一單元2606號。房產權證號第____________號,土地證使用證號:________國用(________)第號,建築面積95.01平方米住房歸屬人所有。

二、婚後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1.婚後財產的各自收入(包括房屋租金等)所得歸各自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2.婚後來源於各方親屬的贈與、繼承所得,不論是否明確歸哪一方所有,均根據來源歸各自所有;

3.婚後雙方及各自親屬均互不繼承對方遺產。

三、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單方享有與承擔;

2.婚後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後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於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四、其它

雙方父母如還健在,雙方均有贍養的義務,不得推卸,這是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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