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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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爲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18篇)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爲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爲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爲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檯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爲、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 學校

乙方: 走讀學生: 性別 : 出生年月 : 班 級 :

家長姓名: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搭夥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爲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爲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接送時間爲:國小部:早上8:20—8:40(上學),中午11:45—12:00(放學),下午13:00(上學),17:00(放學)。國中部:早上7:00上學、中午12:00放學、12:30上學、下午17:50開始晚餐、18:20上學;晚上:21:00放學;星期五下午全校學生17:00放學。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四、乙方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摩的等違規車船,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季節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8.未經老師允許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爲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爲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爲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爲、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 學校(章): 乙方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爲了確保走讀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針對走讀學生擬定以下責任書。

1、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

2、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包括上早晚自習等),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讀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4、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

5、嚴禁走讀學生參與、打架、鬥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爲。

6、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告知學校或家人,以便採取緊急措施。

7、學生監護人(委託監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後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吧等娛樂場所。

9、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10、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保存一份,學校保存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名: 監護人(委託監護人)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鑑於目前社會環境複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爲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爲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准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徵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家長鬚知:

作息時間與送接時間

1、 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 上午7:20以後----中午11:40前 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 下午1:30以後----晚5:20前;

2、家長鬚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衛將於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吧,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廟口鎮實驗學校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爲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有關文件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 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 凡走讀的學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四、 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

五、 嚴禁走讀學生參與、打架、鬥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爲。

六、 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告知學校或家人,以便採取緊急措施。

七、 學生監護人(委託監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八、 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後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吧等娛樂場所。

九、 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十、 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後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手印):

家長簽字(手印):

時間:___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爲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行的封閉式管理,特制定本項責任書: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同意,可由家長當面與學校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辦理走讀生出入卡,學生憑走讀生出入卡進出校門。

2、早、晚子女回家、來校,家長必須全程接送。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爲、人身安全等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3、家長應主動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與班主任老師交流學生離校後的學習、行爲表現情況,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學生做到:

①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在家要認真學習,完成預習與複習任務,認真完成作業。

②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放學後不滯留學校(15分鐘淨校);③不打架、不罵人、不欺騙老師及家人,遇事不隱瞞、不謊報真情;④上學和回家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不搭、乘三輪車及非法營運車輛上學,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⑤不玩火、不玩水、不私自下河下塘洗澡;

⑥不帶刀具、鐵器、棍棒、手機等違禁物品到校;

⑦搞好個人衛生,在傳染病高發季節要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⑧未經老師、家長允許不得私自帶領同學到家,更不能在外留宿。

5、走讀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6、走讀生在校外嚴禁進入遊戲廳、錄象廳、歌舞廳、網吧、飯店等營業性場所,發生打架鬥毆、抽菸喝酒、談情說愛等危機事件,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7、此責任書由學生、家長、班主任、級部主任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家長、級部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校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3

爲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後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週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__年__月_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7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學校爲了要求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 __學校

乙方: 家長學生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教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爲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爲跑讀學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跑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確保孩子來校、回家途中的安全。上學、放學路途中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孩子不得單獨騎乘任何車輛到校上學,乙方使用任何車輛接送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或班主任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學生離開校園(除值日生、家長或監護人等待外),不準學生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4、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需向班主任書面請假。學生擅自離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8

爲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確保學生在學校住宿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經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申請,學校與班級同意,_______同學在我校就讀期間,不在學校食宿。爲了加強管理,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化分安全管理責任,學校和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申請走讀(包括上下課、早晚自習)必須經家長的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爲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上下課(包括早晚自習)來回路途交通安全及校外的一切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住址準確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生上下課途中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後(早晚自習下後)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或家長負全責。

4、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經老師(班主任)許可私自離校,或學生本人不遵守學校管理規定而出現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或家長承擔。

5、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家長必須向學校管理部門或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6、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一份。本協議書由學校、學生、家長三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9

爲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細節,我校特制定本協議內容如下:

1、任課教師上課期間爲班級的安全直接責任人。嚴格遵守教學時間,課前做到候課制,課中做到守崗制,課尾做到守時制。

2、每節上課時任課教師要了解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特別是在教室外上課的,教師每節課都要認真清點人數,對無故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缺勤原因,及時查找,若有異常,應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繫,以便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在上課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課堂,要全程監護學生學習、作業(特別是體育課、課外活動課、實驗課存在較多的不安全因素,更應該集中精力認真負責)。教師有權拒絕來訪者,教師不能處理與課堂無關的事。要按時到崗維護好課堂秩序,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4、任課教師要嚴格按教務處的課務分工安全上好每一節課,任課教師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調課的(以教務處的記載爲準),視受課者爲直接責任人。未經教務處同意,任課教師私下互相調課的,學校仍視當班者爲直接責任人,實際當班者爲間接責任人。

5、戶外課教學,不允許教師、學生離開學生羣體,在一切活動之前必須明確具體地提出安全要求,並在教師指導、監控下進行活動。

6、對學生的批評教育方式要得體,在任何情況下,任課教師都不得有諷刺、挖苦、辱罵、毆打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人格、把學生趕出班級等行爲。對錶現異常或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要善於疏導和安撫。課上發生的事故,應由任課教師自行處理,不得推給班主任處理(可以請班主任幫助協調處理)。

7、教師不得讓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或體質虛弱的學生參加劇烈體育、勞動技能活動,在體育、勞動技能活動中要時刻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

8、體育教師及其他課外活動課教師,上下課前要認真清點人數,分組要確立各組責任人。嚴格檢查體育鍛煉場地、器械等設施安全情況。學生要在體育教師的指導監督下使用體育器械。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不得隨意外借。

9、科學實驗教師在教授實驗課時,涉及到電、毒、腐蝕、可能爆炸等教學內容方面,教師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指導與防範。

10、課餘時間,教師不得讓學生爲自己辦私事,謀私利。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參觀,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進行,不得私自組織學生郊遊等各種活動。

11、教師發現學生有違紀違規或做不安全的遊戲、活動時,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有人教唆、肋迫、引透未成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

12、教師要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有發現閒雜人員進入校園,要留心盤問,並動員其離開校園。要認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

13、教師上班期間不得上網聊天、遊戲、登錄非法網站等。

14、教師要根據學科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15、教師要注意觀察校園內相關教學、生活場所內的各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後要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彙報。

16、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爲時,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及時通知班主任和報告教務處。

17、發現學生受到社會不法侵害時,要及時採取報警等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18、學生在上課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並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採取相應救治措施,不得推遲、拖延。

19、保持全天候手機、電話通訊暢通;遇到特殊情況或接到緊急通知,應第一時間趕到指定地點待命,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參與事情的靈活處理。

20、任課教師對其使用的教學設備、器材、用具等做到經常檢查,保證安全使用。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21、在各種公益勞動中,不參與有毒、有害、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22、教學用電任課教師要嚴格控制,指導學生安全使用。信息技術課任課教師要嚴格管理,不定期檢查線路安全、電腦安全等,防止發生意外。

23、科任教師離開教室時做好窗戶關閉工作。

24、課任教師因違反工作規程要求而造成責任事故的,將受到學校的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進行經濟賠償;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將由法律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爲本學期。

教師(籤 字):

學校(蓋 章):

__國小

20__年8月14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0

爲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2.學生的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爲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準。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1

爲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保護每個員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現將相關內容明確如下:

一、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

1、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

2、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預防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貫徹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相應檢查、對違反規定情況進行處理。

二、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技術教育,爲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2、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告知乙方所從事的職業中可能遇到的職業危害及危險。

3、應按相關規定對乙方的實際表現進行獎罰。

三、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利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利。享有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的權利。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利。

3、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領用必要勞動防護用品、防凍、防暑降溫用品的權利。

4、有權瞭解所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有權對危險狀況的瞭解、知情權,對安全生產管理提出建議、批評、檢舉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及工傷賠償請求權。

四、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業主、監理、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服從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

2、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或向有關人員(部門)報告;嚴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業,自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對由自身原因發生的事故,負完全責任。按時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3、自覺接受各類安全技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按要求正確佩戴、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愛護各類安全環保設施。

5、嚴禁酒後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6、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和其他危險水域游泳。

7、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參與搶險與救援等應急任務。

五、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指用人單位、員工個人)各執一份。

六、本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與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後視爲各方已經對此全面理解。

七、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職工個人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2

駕駛員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爲乙方安全駕駛公務車輛及安全責任的承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簽訂協議的目的:

在於明確車輛所有人(甲方)和車輛駕駛人(乙方)就車輛安全使用事宜及乙方駕駛可能發生的安全責任承擔,使甲、乙方雙方以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最大限度保障車輛的安全使用。 二、本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吳固定期限協議,自協議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駕駛甲方車輛時止。

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車輛情況

甲方提供給乙方駕駛的車輛號爲:________,顏色爲:________,車輛車牌號爲: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①負責辦理車輛的各種保險及各種必備行駛手續、保證車輛合法使用。

②負責繳納車輛稅費。

③負責車輛定期保養、維修、以維護件完好。

2、乙方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合法的駕駛資格,保證自行駕駛,未經甲方不允許不得轉讓其他人使用。

②乙方應該認真掌握其使用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月實施定期檢查,保證車況完好。

③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五、事故責任的承擔

①在工作時間外(私自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其它賠償責任

①由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款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②乙方應按甲方指定廠家對車輛進行維修,由乙方擅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應該時刻注意防盜、放搶、防火、確保車輛安全。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若因乙方的過時造成車輛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或其它車輛損害情形由甲、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④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非因乙方的過失造成成車輛的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損失由甲方承擔。

⑤由於乙方飲酒、麻醉物以及將車輛私自借與他人使用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涉及的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以法定機關的認定爲準。

5、唄協議及的車輛被盜、被搶、火災之事以公安機關認定爲準。

六、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年內能認真履行本協議,並非發生任何不安全責任事故,獎勵駕駛人員1000元整。

甲方(簽名):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夏令營活動的順利開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保障活動期間的飲食安全和飲食衛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飲水符合衛生標準。

2。保障活動期間的住宿安全和住宿衛生。

3。保障活動期間的交通安全,所用車輛、司機符合交通法規的各項安全要求。

4。保障活動期間的組織實施安全,活動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確提醒營員注意安全。

5。保障活動期間的醫療救護工作,對突發傷病及時採取治療措施或提供治療條件。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在甲方指定地點和區域活動,不掉隊,認真聽取各項操作指導,並按規定進行。無論何時、何地、何事,嚴禁單獨行動,如果離開指定範圍,自願承擔責任,並請示營長同意。兒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歸隊時立即銷假。

2。活動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爲。不在危險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食用非甲方提供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注意乘車安全,不隨意在車內走動,不將身體任何部位露出車窗外。

4。晚上按時就寢,不留宿外人,不在規定區域外住宿。兒童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財物。

5。不得隱瞞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變化。如身體有任何不適或其它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工作人員報告。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三、其它責任

甲方爲乙方購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另承擔責任。非甲方組織不當、或乙方自發、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乙方生病、受傷以及經濟損失等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有效期同乙方所參加的營期,從乙方報到時生效,離營時自動失效。提前到達或延後離開期間,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本協議隨預報名通知一起發佈,乙方報名即視爲自動認可,報到時正式簽署。

乙方未滿18週歲者,應由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代簽。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後有效,各執一份。未滿18週歲單獨參營者,開營前甲方將此協議快遞給乙方,乙方簽名後一份留存,一份回寄給甲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4

鑑於目前社會環境複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爲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爲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准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徵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家長鬚知:

作息時間送接時間

1、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上午7:20以後----中午11:40前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下午1:30以後----晚5:20前

2、家長鬚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衛將於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吧,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日期: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夏令營活動的順利開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保障活動期間的飲食安全和飲食衛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飲水符合衛生標準。

2.保障活動期間的住宿安全和住宿衛生。

3.保障活動期間的交通安全,所用車輛、司機符合交通法規的各項安全要求。

4.保障活動期間的組織實施安全,活動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確提醒營員注意安全。

5.保障活動期間的醫療救護工作,對突發傷病及時採取治療措施或提供治療條件。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甲方承擔相應責任。(醫療糾紛協議書)

二、乙方責任

1.在甲方指定地點和區域活動,不掉隊,認真聽取各項操作指導,並按規定進行。無論何時、何地、何事,嚴禁單獨行動,如果離開指定範圍,自願承擔責任,並請示營長同意。兒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歸隊時立即銷假夏令營安全協議書5篇夏令營安全協議書5篇。

2.活動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爲。不在危險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食用非甲方提供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注意乘車安全,不隨意在車內走動,不將身體任何部位露出車窗外。

4.晚上按時就寢,不留宿外人,不在規定區域外住宿。兒童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財物。

5.不得隱瞞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變化。如身體有任何不適或其它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工作人員報告。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三、其它責任

甲方爲乙方購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另承擔責任。非甲方組織不當、或乙方自發、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乙方生病、受傷以及經濟損失等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有效期同乙方所參加的營期,從乙方報到時生效,離營時自動失效提前到達或延後離開期間,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本協議隨預報名通知一起發佈,乙方報名即視爲自動認可,報到時正式簽署。乙方未滿18週歲者,應由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代簽。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後有效,各執一份。未滿18週歲單獨參營者,開營前甲方將此協議快遞給乙方,乙方簽名後一份留存,一份回寄給甲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6

第一章 總 則

爲進一步加強汽車站安全源頭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原則,依據《ⅹⅹⅹ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規範》,參照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並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本責任書適用於:1、本站所有進站企業車輛,社會車輛班線客運經營者。2、春運、節假日外公司調入本站加班車輛客運經營者。

第二條:本責任書主要內容爲車輛進站安全資料審查、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旅客行包“三品”檢查的防範措施等內容。

第三條:凡進站車輛的各企業作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協同車站,按照本單位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本企業車輛安全運行的監管。

第四條:凡涉及到本責任書具體內容的,由車輛駕乘人員和車站負責具體管理實施。

第二章 客車進站安全資料的登記

第五條:進站車輛首次進站發班前,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供甲方在車輛檔案中錄入,有一項不合格者,甲方拒絕進站。

1、道路運輸證及線路標誌牌。2、駕駛員的駕駛證及資格證。<含乘務員資格證>3、行駛證及年審、春檢有效審驗記錄。4、車輛二級維護有效證明。5、車輛的保險證明。<含強制險>6、運管部門開具的進站證及進站通知單。

第六條:凡第五條有關內容時間到期,車輛更新、更換車主,需及時到甲方調度室進行更改及重新簽定本責任書,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班。

第七條:甲方調度在車輛報班前,需認真審覈報班車輛的基礎資料,並逐項登記《車輛安全運行報班登記表》,雙方簽字認可後,憑安檢合格證給予報班。

第八條:甲方調度在當班期間,對自己所派出的發班車輛有關特殊情況應認真做好記錄,以完備責任。

第三章 客車出站安全技術性能檢查

第九條:車輛安檢實行一班一檢制度,乙方車輛在發班前,必須到車站車輛安全檢查臺進行檢查、檢驗合格,甲方發給安檢合格證,檢驗不合格,停班檢修,經修復檢驗合格,發給合格證。

第十條:凡檢驗合格的車輛,駕駛員應在安檢合格證存根上簽字認可,以完備責任。

第十一條:客運車輛安全部件技術狀況檢查的主要內容:1、轉向:轉向節及比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2、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3、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鬆曠現象;驅動橋樑不允許有裂紋。4、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

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5、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2mm,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6mm);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6、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第十二條:乙方營運客車駕駛員出站發班前應向旅客亮證,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三條:甲方車輛安檢工作人員應積極參加行業等部門的業務培訓活動,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安全檢測收費按甘交運<1997>第九號文件執行,無論車輛大小人工檢查每次/輛收費3元。“安檢門”上線每次/輛收費10元。

第四章 客車出站檢查

第十五條:客車出站甲方實行一班一檢制度,凡乙方正常運行的車輛,出站時應主動停車,接受甲方門崗的檢查。

第十六條:客車出站甲方檢查的主要內容爲:1、當班當次有效路單;2、單程400公里以上是否配備雙班駕駛員;3、是否有超員、超載行爲;4車輛是否載有“三品”;5、有無無照駕車行爲;6、使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測試是否有飲酒行爲;7、是否懸掛客運線路標誌牌;8旅客和司乘人員是否繫好安全帶。

第十七條:甲方門崗安檢人員應認真按第十六條內容逐項檢查出站客車,凡檢查合格的車輛,按《甘肅省營運客車出站安全檢查登記表》內容逐項登記,並由駕乘人員簽字後方可放行。

第十八條:甲方門崗對第十七條內容有一項不合格的,應阻止客車出站,並責令當場糾正,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以絕對保證車輛出站安全。

第十九條:甲方門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業務,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並做好工作日誌記錄工作。

第五章 旅客“三品”的檢查

第二十條:凡進站旅客攜帶行包由甲方負責實施“x光”安全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安檢員對檢查出的“三品”、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處理,杜絕“三品”進站上車並做好各種原始記錄。

第二十二條:甲方門崗人員檢查“三品”是對此項工作的重複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給旅客做好解釋工作。

第二十三條:旅客在站內上車前,乙方駕駛員、乘務員對旅客攜帶的行包、也有責任進行檢查。出站中途上車的旅客行包由乙方負責檢查,並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防範措施

第二十四條:乙方進站車輛駕、乘人員要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道路運輸條例》及本站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虛假資料、強行出站、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除按照甲方有關制度處罰外,並承擔一切後果。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車輛運行途中,要安全謹慎駕駛、嚴禁超員、超載、超速,以保障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乙方車輛單程行駛距離在400公里以上的,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保證車輛滅火、防滑設施用具齊全。

第二十八條:乙方營運車輛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服從甲方調度和站場人員的指揮,若拒不進站、站外發車,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及全部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按期向甲方提供每輛進站客車駕駛員信息及派車單(過往車除外)。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乙方應認真履行此責任書,否則,甲方有權停發乙方車輛班次,並拒絕進站,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車號:

站長: 車主: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7

爲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爲主、羣防羣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我廠反恐及安全防範和防火安全工作,杜絕各類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廠安全優質供水任務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本責任書: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一、本責任書效力

1、本責任書自甲方、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能效力。

二、約定事項

1、乙方在甲方轄區內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作業過程中出現任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防範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治安防範和安全防火工作負總責,乙方負責本單位所在區域各項安全防範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實和隱患整改。接受甲方監督,不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如發生任何案件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3、乙方應儘可能固定本單位工作人員,並將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報送至甲方相關部門備案,辦理工作人員出入證件。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工作人員進廠作業時,必須按要求佩戴上崗證。

5、乙方要定期對本單位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確保本單位人員無違法違紀現象和各類事故的發生。

6、乙方在作業期間,區域內(西圍牆至西流湖東岸,南北圍牆以內)必須有專人24小時進行巡邏防護,保障水廠的生產安全。

7、乙方需保證作業區域內外環境衛生,並遵守甲方的有關創建、綜合治理等相關規定。

8、乙方應配合甲方有關安全、消防、創建等檢查人員的檢查,並按照甲方檢查小組提出的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按規定採取措施進行處罰。

9、嚴禁乙方工作人員在生產區域內隨意走動。

10、乙方應遵守甲方有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等相關規定。

11、乙方在作業期間的人員、車輛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不得衝撞甲方的管理人員。進廠車輛必須持有我單位的車輛通行證,否則拒絕進廠。

三、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對外停止供水、設備損壞、廠區停電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X年四月二十六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現爲甲方員工,在甲方擔任________一職,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員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正式上工前已對乙方進行了完全的安全生產教育,乙方也明知了的工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項、及其他安全生產措施。

2、在工作當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在工作當中若發現有安全隱患,應隨時清除,若發現有未成年人在工作現場,應停止工作,將未成年人帶至安全地帶後再行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爲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5、乙方在工作過程當中,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工廠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夏季,嚴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員工親朋及員工子女在工廠陪待、留宿、逗留等須向工廠報告並經工廠批准,未經工廠批准,擅自滯留工廠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後果由員工及員工親屬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8、員工、員工親朋、員工子女不得在工廠內打架鬥毆,更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鐵、木、槍械進入工廠。

9、員工親朋、員工子女,不得在工廠內翻窗爬牆,不得在工廠堆放的木料上爬玩,也不得在工廠其他堆放物上爬玩,不得進入工廠的生產車間。員工應當教育好其子女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員工子女滯留工廠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後果由員工及員工子女本人承擔。

10、員工、員工親朋、員工未成年子女在廠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爲的,責任自負;

11、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或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或甲方被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2、本協議爲勞動合同的從合同,隨勞動合同生效而生效,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損失,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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