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精選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8W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精選15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龍村第十生產隊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給9戶農戶作爲長期性的自留地,現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對此地進行充分協商,最後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致通過將該分得自留地同意轉讓給乙方長期性使用,經雙方本着互利友好的協商同意簽訂如下轉讓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範圍,東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隊2.5米公路和陳有志公路。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東至西49.3米,南至北三點平均53.5米,總面積2630.7平方米,共3.95畝,每畝單價: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給甲方(9戶),同時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長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權屬邊界有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處理清楚,否則後果自負。

五、如遇到國家徵用該土地與甲方無關,其徵用的一切賠償費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代表

乙方蓋章代表

丙方蓋章代表

日期: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後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_____坐落(四至):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 面積:約_____畝備註:(_____地)

第三條 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 金

4、支付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大寫:_____萬_____仟圓整(¥: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願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係,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後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爲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五相關稅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爲無行爲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爲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覈查。

村社意見(蓋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5

甲方(土地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則,就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五宗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1、甲方現有五宗地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位於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廣深公路右側西部開發區,現狀爲平地。

2、根據資料顯示,甲方五宗地連成一片,於1991年10月11日已在深圳市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爲“深規土規許字____號,容積率1.6(見附件)並分別辦理了房產證、深房地字第____號,總面積22485平方米(見附件)。

3、因地方欠下債務該土地所有手續已被法院查封,作爲抵押債務。

4、法院已委託其律師事務所辦理該土地轉讓事宜。

二、轉讓條件

1、土地一口價爲3000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22485__3000=67.455.000元人民幣(含地價)。乙方一次性付款到甲方帳戶。

2、甲方負責將土地所有手續、房產證、建設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在辦理更改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該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時間是從____年10月11日—____年10月10日,用途爲商服、住宅。現時間已過去了18年,由甲方向乙方補償相應費用價爲100元/平方米。

4、土地面上現有的雜物由甲方全部清理,時間是辦理完手續前清理完畢,清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操作流程

1、該意向書是雙方簽訂合同的基礎,甲、乙雙方在有誠意的情況下,在這意向書上簽字蓋章,達成初步協議。

2、乙方向中介方簽訂中介費和承諾書。

3、乙方出示資金證明染仟萬元(70000000)人民幣,有開發房地產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給甲方。甲方收到認定後,確定甲、乙雙方面談具體時間。

4、建立共管帳戶,甲、乙雙方各拿出100萬元人民幣存入共管帳戶共200萬,如有一方違約,將違約方100萬元作爲補償給中介費用。另一方則無條件退還。

5、乙方開出資金保函給甲方(7000萬元)。

6、從簽訂法律成交合同當天起,甲方負責將該土地過戶到乙方名下,包括房產證紅本、建設許可證、國土規劃許可證,時間一個月。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辦好以上證件,則按每超過一天收5‰的違約金給乙方。超過第二個月30日爲止視爲不成功,按第4條執行。

本協議籤認後,一式三份,甲、乙、中介各一份,作爲該項目行爲基礎,商談中如有補充意見,待簽訂正式合同時再詳細寫明。

甲方(土地方):

乙方(受讓方):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方式

1、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元/平方米,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三、付款時間及條件

1、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

2、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五、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六、補充協議

1、乙方取得該轉讓土地後,甲方保證有一條寬爲3米的路進場,乙方只有該路永久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透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帶給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職責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忙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職責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職責。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8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爲:)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協議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協議,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爲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爲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協議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協議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協議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逾期3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作爲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並承擔轉讓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第三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四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六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七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更名過戶手續。

第八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九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合同,該合同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證和建房證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地塊位於土地面積爲________平方;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該地塊爲住宅用地,國有出讓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4、甲方把該土地使用證和該土地建房證及所有發票一起轉讓給乙方,土地證和建房證轉讓總價爲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

5、雙方一致協商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三期向甲方支付以上價款;第一期定金計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過後天內支付,第二期價款和第一期定金總計: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甲方同意乙方拿該土地證書和建房書正本去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轉讓手續。

6、上述土地證和建房證辦理過戶轉讓手續所交納的一切稅和費,由乙方承擔。

7、甲方協助乙方順利完成過戶轉讓手續。第三期餘款計: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當土地管理部門完成過戶手續,辦理到乙方取得該土地國有使用證書和建房證書之日,甲方簽字的當天時間點前付清餘款。

8、甲方中途毀約,應在毀約之日內將定金、所有價款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9、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證和建房證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違約,甲方按本第8條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付違約金。

10、如乙方違約,甲方沒收全額定金,退還其他價款。

11、雙方同意儘快在個月內順利完成土地證和建房證等一切過戶轉讓手續,在乙方辦理手續期間,甲方應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場簽字,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12、如果甲方不能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場簽字,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過戶手續,視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8條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支付違約金。

13、如果乙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故意拖延時間,不能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視乙方違約,乙方按第8條規定向甲方承擔責任,支付違約金。

14、如果是辦證管理部門的事,不能在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過戶轉讓手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不違約。

①以上收到金額以收款收據爲準。

②以上建房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爲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爲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協議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協議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協議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協議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協議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協議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協議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協議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爲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協議簽字後___日內,應將轉讓協議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協議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協議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協議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協議簽字後___日內應將抵押協議,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協議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協議,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協議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爲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協議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條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採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協議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於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協議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龍村第十生產隊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給9戶農戶作爲長期性的自留地,現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對此地進行充分協商,最後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致通過將該分得自留地同意轉讓給乙方長期性使用,經雙方本着互利友好的協商同意簽訂如下轉讓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範圍,東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隊2.5米公路和陳有志公路。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東至西49.3米,南至北三點平均53.5米,總面積2630.7平方米,共3.95畝,每畝單價: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給甲方(9戶),同時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長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權屬邊界有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處理清楚,否則後果自負。

五、如遇到國家徵用該土地與甲方無關,其徵用的一切賠償費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9戶)農戶代表簽名(蓋手印):

乙方簽名蓋手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土地轉讓的協議書 篇15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爲: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爲國用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 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爲年限爲月年,建設年限爲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爲甲方出讓協議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協議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爲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協議(協議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協議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 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協議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協議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協議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協議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本協議簽訂時間;

本協議簽訂地點;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