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精選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7W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雙贏教育培訓學校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精選7篇)

乙方(家長):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爲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繫電話

家長聯繫電話

甲方:星之升英語培訓學校

乙方: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2

爲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國小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班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3

爲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爲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範於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X年X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並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後,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爲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並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麼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註: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否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聯繫電話:

班主任簽字:

聯繫電話:

學校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4

爲了使您的孩子 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學生家長簽字: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5

爲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大埔縣洲瑞鎮實驗學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國小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自行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隻,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洲瑞鎮實驗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簽名):__

____年__月__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家長):__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爲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____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____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繫電話________

家長聯繫電話________

甲方:星之升英語培訓學校

乙方:__

班主任簽名:__

學生簽名:___

____年__月__日

學生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7

爲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職工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並有接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教育的義務。

2、駕駛機動車上下班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駕駛摩托車上下班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行駛,騎電動車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5、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

6、按規定停放車輛,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採取制動措施,並確認停車安全,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機動車傷害後,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現場,並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後果。

8、因事故受傷就醫時應向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並保管好所有的就醫證明材料。

下附責任人簽字

企業簽章:

責任人簽字:

20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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