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協議書(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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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協議書 篇1

甲方(需方):

銷售協議書(精選22篇)

乙方(供方):

甲方購買乙方提供的,家用採暖+中央空調系統,安裝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事項:

一、產品構成

1.甲方從乙方購進家用採暖+系統,所用品牌________________

2.其具體採暖區域面積和主要材料的品牌、型號和規格詳見《家用採暖系統工程預算表》;

3.採暖系統輔助材料的型號、規格詳見本《家用採暖系統工程預算表》。

二、協議金額

本協議的執行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簽定本協議時甲方須支付給乙方60%作爲首期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

2.本家用空氣能到現場前,甲方須支付給乙方35%作爲中期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剩餘5%尾期款,大寫: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進度

1、第一期工作:乙方完成基礎整理,系統管路,分水箱安裝,地暖各功能層鋪設等工序,並嚴格參照《採暖通風及空氣調節設計規範》進行施工,工期約爲二十天。

2、第二期工作:安裝主機、散熱器及配件,安裝工期約爲兩天,配特殊配件的工期須另行商定。具體開裝日期由甲方提前兩天通知乙方。

3、第三期工作:系統調試三天。具備調試條件(如水、電、兩通),甲方提前兩天通知乙方。

4、第一期開工日期:

5、如因甲方原因和其他非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自動順延。

五、甲方責任

1、負責免費提供必備安裝條件,如:水、電、等,地暖地面層鋪設時應清場。

2、負責協調施工現場與其他工種、小區物管之間的關係。

3、按協議規定的方式及時付款。

4、系統設備沒有調試交付使用前不能擅自使用。

六、乙方責任

1、提供系統設計,應用目標爲標準室溫:18℃±2℃。

2、參照相關標準,按時、保質完成安裝、調試、維修保養任務

3、所有設備、管路、輔料應按《採暖+中央空調工程預算表》所列清單提供。

4、負責辦理必要的施工手續(包括施工出入證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施工人員有責任愛護甲方的物品,嚴格按照施工流程操作,保證施工質量。保修期內由乙方產品和施工質量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賠償。

七、運輸方式

1、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工地。

2、運費已列入預算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沒有列入預算的應另行收取。

八、成品保護

1、甲方應告知每一個相關人員:本工程已安裝家用水暖系統管,敷設採暖管範圍內均不得作開挖、鑽孔、重力撞擊等動作。

3、系統工序間隔期間,系統保持壓力大於等於0.4Mpa,並配有壓力錶顯示,如發現壓力變低,應注意持續觀察;壓力繼續下降若歸零或壓力錶丟失,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檢查。

4、乙方接甲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檢查,如有問題將損壞部分修復。

5、乙方直接向甲方收取因修復“人爲損壞”所產生的人工費、差旅費及材料費。

6、地面裝飾材料正式鋪設前,甲方應確認壓力錶指針在正常位置:大於或等於0.4Mpa。否則應通知乙方試壓合格後方可鋪設地面裝飾層。

九、驗收及標準

驗收依據《GB50242-20xx採暖與衛生熱水施工質量驗收規範》,《JGJ142-20xx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照》、對照《暖通施工流程管理規範》進行。

十、變更

1、協議實施過程中,如有變更,雙方應另行簽定變更協議書並附變更清單。

2、變更協議及其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有工程造價變更應於支付第二期“進度款”時一併增加或扣減支付。

十一、售後服務

1.從調試之日起,乙方對甲方所購本家用採暖+空氣能主機三年免費保修,安裝工程系統一年免費保修,(其他外力因素除外)。終身維修、保養,超過保修期的維修、保養材料費按供貨商的成本價結算,但甲方應支付乙方售後服務人員合理的車船費和服務費。

2.甲方在使用本家用採暖+中央空調系統過程中,如該系統出現故障,乙方應在3小時內到場進行問題解決。

十二、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有效性、履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根據其解釋;

2.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後30日內友好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太和縣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式解決。如仍不能得以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1.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其內容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 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 乙方提供的《家用採暖系統工程預算表》在甲方確認後,加蓋公章作爲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生效)(簽章有效)

日期: 日期:

銷售協議書 篇2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山西省絳縣振興東街山西金甲藥業有限公司大門外,房屋爲磚混結構商品房,房屋在第 層,面積爲 平方米,佈局結構爲 。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爲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爲水泥地面,牆壁爲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爲: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20xx年1月30日前付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20xx年4月30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爲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協議,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協議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協議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協議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銷售協議書 篇3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第二條 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交貨期: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協議總價中。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總價的____% 作爲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協議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協議全部餘款。

第六條 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爲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 協議的修改

任何對本協議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協議(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協議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協議實施或與協議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協議書 篇4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及價格:

(建材清單表格略,下載文檔裏有表格)

本協議金額合計:¥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驗收標準:

1、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行業規定標準。

2、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第三條 交貨地點、運輸及費用、計量、交貨時間:

1、 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及其費用:乙方負責貨物的運輸,運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上述單價中。

3、交貨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貨款結算: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協議總金額的____%,甲方驗貨物入庫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貨款的____%。

第五條 本協議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協議,對方有權拒絕發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協議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協議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協議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協議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7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協議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九條 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協議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市______商場

爲了充分發揮雙方的合作優勢,共同推進商場的陳列管理,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陳列產品:____________配合方式:____________

陳列時間: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同意有以下責任:

1、乙方同意給甲方產品一個特殊的陳列位置,以增強促銷效果,增強銷量。

陳列位置:

陳列方式:(選擇貨架陳列、端架陳列、堆頭陳列等)。

陳列面積:(可註明長、寬、高等尺寸、單位等)

2、在協議期間內,乙方允許甲方人員瞭解本次活動的進展,允許拍攝照片。

3、活動期間甲方將每月對乙方組織次調查,如不合格次數達到3次,將取消陳列費。

4、乙方應對甲方付給的促銷費用提供發票,若是贈品,應提供贈品簽收單。

第二條:甲方同意有以下責任:

1、爲乙方提供最充足的貨源保障。

2、由甲方業務主管,業務員提供有關指導。

3、甲方產品的宣傳材料。

4、在促銷活動結束後,支付陳列費用______元(需大寫),或支付同等價值的產品箱。

5、甲方將不定期監督本次活動的進行。

第三條:終止協議條款:

1、乙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條款,即取消本協議,甲方不亦支付陳列費用。

2、乙方歇業或其他原因不正常營業,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業務主管:______委託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銷售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上述產品的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

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系列產品。

二、地區

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

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乙方將可能在此產品的整體ci策劃中,給予其名稱全新策劃)

第二條:經銷權

甲方茲給予乙方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

一、交易

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託

甲方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爲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

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四、再進口

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一、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協議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________的折扣。

二、單獨協議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協議。

三、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爲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協議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

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協議。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

乙方得爲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___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協議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______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爲在付郵日後第______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爲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國法律爲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爲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爲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爲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爲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爲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銷售協議書 篇7

整體櫥櫃銷售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第三條 設計: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

(二)賣方設計方案經買方簽字確認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設計方案確認後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

交貨方式爲(賣方送貨 / 買方取貨);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第五條 安裝:

安裝方式爲(賣方安裝/ 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爲 《XX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XX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應爲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六條 驗收:

對於櫥櫃的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覈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後X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雙方約定以第X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協議時,買方支付預付款X元,設計出圖認可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買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向賣方預付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元; 待賣方送貨上門,買方驗收貨物後,向賣方支付貨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_元;最後安裝完工後,買方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即付清貨款的____%餘額,計人民幣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對於櫥櫃的質量問題,國家有三包規定的按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包修期限爲X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協議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X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有權解除協議,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協議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一條 對本協議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協議爲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銷售協議書 篇8

賣方: (簡稱甲方)

買方: (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商一致,現就甲方出售自種綠化苗木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轉讓標的物及價格

1、甲方願意將其位於____________內原綠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樹種和數量爲: …等)出售給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 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後一次性付款給甲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上述出售給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產權清晰,沒有權屬和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甲方願意爲乙方提供採挖樹苗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會、人員阻礙、乾澀、刁難等一切不利於採挖、運輸及買賣的一切行爲。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3、 甲方負責辦理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手續費自理),所有手續必須在協議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免延誤乙方採挖及運輸樹苗。

4、 協議簽訂後,甲方保證該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爲的破壞和偷挖苗木的情況發生。

5、 乙方自行採挖和運輸樹苗,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甲方提供相關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爲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爲對方承擔。

第五條、協議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認可之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期限爲雙方貨、款兩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爲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定爲1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協議書 篇9

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爲乙方)

甲、乙雙方爲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系列高檔茶葉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雙方本着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爲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爲甲方現有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爲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協議爲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協議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 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25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爲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萬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70%,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70%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20萬元作爲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1000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爲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爲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爲主。

3、費用承擔:本協議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爲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爲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爲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協議。

(3)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協議,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協議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協議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爲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爲協議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協議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協議簽訂後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爲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僞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協議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覈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信息、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協議簽訂後10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 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50%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爲和侵權行爲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協議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爲,甲方應於協議終止後10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協議終止後10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協議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識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協議或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爲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協議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協議或文件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爲必須以本協議爲準,對超出本協議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爲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爲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爲協議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爲均屬於其個人行爲,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爲自動放棄,本協議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 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爲構成爲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協議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協議,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爲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協議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協議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協議和約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協議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公司 乙方名稱: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協議書 篇10

建材銷售協議範本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 木方、模板材料由甲方所供應,達成以下協議,特定立本協議,以資信信守。

一、貨物內容

二、運輸:

由甲方負責運輸(或託運),運費、均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信守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付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未按時交付貨物金額的每日百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不超過貨物總額的20%。

3、乙方逾期付款時,應按供貨物總額的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貨物總額的20%。

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的效力、履行、解釋等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的除外)。

八、協議未盡事宜:

需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責條款:

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客觀原因不能完成履行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書面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協議,並要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單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共一式份,乙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協議書 篇11

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戶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爲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爲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戶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戶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爲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爲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1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 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爲,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爲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爲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僱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製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爲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爲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事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戶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1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1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都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 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爲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爲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製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

董事長:___________________ 總 裁:______

銷售協議書 篇12

甲方(經銷商):

乙方(訂購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設計人員上門測量尺寸前,乙方需付定金 元,此款可抵充貨款。

第二條:甲方在測量尺寸後_______天內提供設計圖(如需出具效果圖的,由雙方協商)。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設計圖紙完成廚房基礎工程(即天花、牆地磚、水電氣佈置)後,通知甲方複測並修改圖紙。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圖紙爲最後的設計圖。

第三條:圖紙確認後不得隨意更改。如有一方需對已確定的設計圖進行較大修改,必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按實際情況增減費用,安裝時間相應順延。

第四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

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付清全部貨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

最後根據尺寸(見附件:材料結算清單)具實結算。

(2)乙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預付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元; 待甲方送貨上門,乙方驗收貨物後,向甲方支付貨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_元;最後安裝完工後,乙方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即付清貨款的____%餘額,計人民幣_____元(根據尺寸<見附件:材料結算清單>具實結算)。

(3)其他方式:

第五條:交貨期限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貨,甲方送貨安裝必須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

第六條:送貨、安裝及質量保證

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地區)的運輸費用、搬運費用,但乙方所屬 物業管理部門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1年內包修,終生維護(收取材料費)。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沒有在約定時間內提供設計圖,甲方應向乙方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應嚴格根據雙方確定的設計圖進行加工製造,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成品與協議約定不符的,責任由甲方承擔。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延遲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按貨款總值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_元。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該自行規範完成廚房基礎工程(即天花、牆地磚、水電氣佈置)

2、如甲方提交設計圖後,則不予退還定金。

3、乙方付款後,甲方即開始生產,如乙方提出退貨要求,則所付款不退,作爲原材料的損耗。

4、乙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貨款總額的_________%承擔違約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協議 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說明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原因。

第九條: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 可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於本協議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協議書 篇13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根據《協議法》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材質、數量、單價、金額

二、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由買、賣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上所有貨貨到付款。

四、運輸方式:汽車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不含在協議價內。

五、交貨地點:濟南

六、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產品送到買方指定地點後,由買方驗收收貨,瑕疵品應在七日內更換,過期不予更換。

七、1、賣方應保證買方質量及月供貨量。

2、買方應保證賣方的貨款及時支付。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承擔違約責任。

九、協議糾紛解決方式:出現糾紛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則向供方所在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名蓋公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協議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協議的附件),該房產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協議代理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本協議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協議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協議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則按本協議中協議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協議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在本協議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協議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協議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協議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協議,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協議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協議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協議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協議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協議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協議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協議,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協議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協議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協議一旦終止,雙方的協議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協議書 篇15

嬰幼兒童牀銷售協議範本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生產的集嬰幼兒童牀、標準單人牀、標準單人沙發及三人沙發功能於一體的專利產品_________童牀,對傳統童牀理念進行了徹底變革,現產品向全國市場推出。甲方自願申請作爲乙方_________童牀產品的區域經銷商,經乙方審覈,甲方具備經銷乙方_________童牀產品的條件,經雙方協商,達成經銷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同意甲方爲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童牀產品市場銷售的區域經銷商(40萬人口以下區域設一家;200萬人口以下區域設二家;400萬人口以下區域設三家;400萬人口以上區域設四家)。

2、甲方購貨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日期、付款方式等以簽定的銷售協議爲準,產品至甲方當地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再在該地區銷售同類產品。如果該地區的客戶到乙方購買同類產品,乙方將告知客戶到甲方購買,並把此信息及時通知甲方。

4、乙方的_________童牀產品規定了全國統一最低銷售價,童牀零售價:_________元/個;沙發零售價:_________元/對。甲方在銷售該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低於此價格銷售。

5、甲方統一使用乙方產品規定的名稱、商標、包裝、生產商等。不得隨意更改。

6、甲方每次購買乙方產品的最低數量爲:童牀_________套或沙發_________套。低於此數量,每套的價格將在經銷批發價的基礎上上浮10%。全國經銷價爲統一零售價的80%(即20%的經銷利潤)。

7、甲方購買乙方的產品在沒有打開包裝的條件下,可在購貨之日起三個月內退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退貨後即支付退貨全款;但退貨的運輸費用需由甲方負擔。

8、甲方可以在本區域內發展二級經銷商及產品代理商,並由甲方供貨,乙方不得向其提供產品。

9、乙方有計劃免費提供甲方產品樣本、產品掛圖、產品影視資料等,並共同享受乙方的廣告資源。

10、甲方的銷售指標定爲童牀_________套/每月,或沙發_________對/每月。對達到銷售指標的經銷商,乙方每年組織一次培訓,甲方來回車費、食宿費、培訓費均由乙方承擔;併發給甲方產品經銷銅牌。

11、達到銷售指標的前20名經銷商,乙方給以獎勵,獎金爲當年銷售額的3%。

12、甲方在經營過程中承當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乙方無關。

13、違約責任:如果甲方違背以上條款,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產品經銷資格,甲方應無條件賠賞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如果乙方違背以上條款,乙方也應無條件賠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4、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的程序處理。

1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在經銷時間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銷售協議書 篇16

傢俱銷售協議協議書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有關規定,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_________園區辦公傢俱(包含桌椅、書櫃、貨架、前臺等辦公室內傢俱),甲方負責園區內傢俱的銷售,提供傢俱的展示場地;

乙方提供展示樣品,樣品交付甲方後,甲方按樣品出廠價交付所有貨款做爲壓金,壓金在樣品展示完退還乙方後退還給甲方;

辦公傢俱的規格、款式、尺寸由乙方現場量取後製作。價格爲價格協議上的價格(出廠價高於其它廠家,甲方有權提出調整價格),含稅費,安裝 ,及運費等,需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二、質量要求:乙方按甲方保證質量和材料環保要求,按樣板生產、交貨,如有製作問題由乙方負責修改。(注:用料、材質、尺寸必須按甲方客戶要求,如果末按甲方客戶要求生產,而導致甲方客戶無法使用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三、加工、售後服務方式:乙方負責全包工包料,嚴格按照樣板要求製作。___年保修,終生保養。

四、交貨時間及地點:交貨時間在甲方向乙方下定單前雙方協商確定,並在訂貨單上註明交貨時間。乙方如未按時交貨,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及方式:乙方交貨給甲方進行驗收,驗收以樣品爲標準。驗收合格,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如不合標準,乙方負責修改或更換直至驗收合格爲止。甲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補,乙方應按原價和甲方提出的交貨時間,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

六、包裝、裝卸、運輸方式及費用:包裝必須按廠家原包裝標準,裝載必須與運輸方式相符,期間損壞、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向乙方下定單時付總貨款的__%,即貨到驗收合格後付總貨款的__%,扣留__%貨款爲期質量保證金。保證金一週內無質量問題付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如下料後中途變更訂做,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b 甲方如中途廢止協議,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C甲方如無故超過協議規定期限付款,每推遲一天按協議總額的1%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a 乙方如中途變更訂做,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b 乙方如中途廢止協議,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c乙方如超過協議規定日期交貨,每推遲一天按協議總額的1%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d乙方如未經甲方准許,私自在園區內與園內公司交易,乙方償付甲方總交易額50%做爲違約金。

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認真地履行協議,如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協議,經雙方協商或有關機關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協商不成按經濟協議法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銷售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責任,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協議書,協議如下:

一、甲方維護乙方公司內的電腦、網絡及周邊設備;

(其中電腦爲____臺;打印機爲____臺;其它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乙方電腦系統的穩定性,爲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

二、甲方爲乙方維護日期從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止。

協議簽訂之日起按月付給甲方代維費元整,共計________元,大寫:計人民幣________.此代修費不含乙方電腦硬件壞時的維修費。

乙方電腦系統出現問題,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反應情況,徵求乙方意見,如若乙方硬件需要維修,甲乙雙方協商。維修費用另外計算。

三、維護程序爲:乙方電腦軟、硬件及網絡出現故障的時候,致電甲方工程師,甲方將在:

當天工作日作出響應。____(40¥/臺)

5小時作出響應。________(60¥/臺)

3小時作出響應。________(100¥/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臺)

如若甲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趕到,應向乙方商妥,如若在商妥期間內不能到達現場,乙方有權扣除甲方當月的電腦代維費的10%.

四、乙方應及時交納代維費,逾期將收取10%滯納金。乙方中途中斷此協議,乙方應付給甲方簽約期限內的所有代維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

五、本協議如有塗改則無效,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議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____方:________乙____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銷售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簽約雙方對協議條款已盡互相說明義務,並對本協議所有條款均已充分注意並詳細瞭解了雙方根據協議所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對因違反本協議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風險已有清楚的瞭解。簽約雙方均認爲本協議爲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因此雙方同意簽署本協議,以共同遵守。在簽訂本協議前,雙方首先明確如下幾點:

1、乙方應充分理解,本協議和本協議項下其它條款、條件及標準不構成甲方購買乙方商品或其它貨品的必然義務,甲乙雙方實際交易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訂單爲依據。

2、本協議簽字蓋章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或資料;

(1)乙方工商註冊資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授權委託書原件;

一、乙方商品

1、本協議所指商品爲乙方根據甲方訂單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場公開銷售的貨物。乙方承諾並保證:

(1)乙方提供的商品來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對交付的商品擁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權利並有權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著作權及專利權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各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地方法規、行政命令,各行業規範的規定;

(4)根據現行法律法規,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摻假、冒牌、作不實的虛假標記或作假廣告宣傳;

(5)乙方提供的商品質量良好,擁有良好商品信譽,且未臨近失效期(或保質期)。未臨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質期限之商品時,剩餘保持期不低於該商品總保質期的70%;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適銷性(即在市場上可以銷售)並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標準。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裝應完好無損,並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或雙方約定。

2、商品質量

(1)乙方承諾以市場上最優惠價格提供並交付與其在談判中出示樣品完全一樣的商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損壞的或其質量不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貨時,應將下列證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隨所交付的商品一併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每一商品的出廠編號(限家電產品)□商標證□條碼證 □專利證 □衛生質量評價書 □進口衛生證書 □關稅證明 □外埠食品準銷證□其它文件

(3)乙方對其提供的商品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直至商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屆滿之日爲止。

二、訂單

1、根據本協議,乙方依據甲方的訂單提供商品。訂單註明商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內容。乙方根據甲方所下訂單發貨。

2、乙方同意送貨至訂單上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收到訂單後,乙方須在訂單指定交貨日將商品運抵指定交貨地點。

4、訂單終止

(1)乙方未履行訂單之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履行不符合訂單要求,訂單自動失效,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

(2)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或終止訂單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價格

1、乙方保證給甲方最優惠待遇,乙方承諾按市場供求隨時調整其供貨價格,保證其爲市場最低供貨價。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進行特價銷售時,甲方可同樣進行特價銷售,乙方授權甲方其每月貨款中直接低扣因特價銷售產生的相應負毛利和利潤損失金額。

2、乙方商品價格調高需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新的價格後,方可調高價格。

四、合作方式

1、雙方協商採取

①經銷②代銷③聯營

2、所退換之商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及保質期不低於商品保質期的前提下,乙方給予無條件退換。

五、協議終止時商品處理

1、協議履行完畢或出現其它需終止協議情形,乙方承諾無條件收回其未銷售的商品,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協議終止後按以上商品退換貨約定的時間辦理退貨手續,乙方不及時辦理相關退貨手續,乙方聲明同意放棄未銷售商品所有權。若該未銷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貨款,乙方同意退回該貨款或授權甲方自行從其應付貨款中直接抵扣;若該未銷售商品未支付貨款,乙方授權甲方自行處理該未銷售商品,並同意放棄對該未銷售商品貨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權,但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質量保證義務。

六、付款約定

1、雙方約定根據乙方提供商品的實際金額(減除退換貨),甲方採取 □現金 □電匯 方式付款。

2、雙方約定,每月7、8、910號對賬次月電匯打款。

3、甲方收取乙方首期供貨金額的10%,作爲質保金。

4、乙方向甲方開具的送貨單、發票或其它單據,其開具人必須與本協議乙方及乙方確認的相關資料一致。甲方僅以乙方爲貨款的受款人,並全部實施銀行支付方式進行付款。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雙方不能有效履行其義務,則視爲違約,未違約方可採取如下補救措施並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颱風、地震、禁運、罷工等以及其他雙方認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不能履行協議的一方應當立即將不可抗力情況通知對方,若無法立即通知對方,在不可抗力結束後3天內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7天內提出不能履行協議的有效之獨立的權威的第三者證明。按照不可抗力對協議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協議。

九、協議終止情形

1、一方進入破產、重組、解散或其它類似程序;

2、因各級政府或其代表機構的任何命令、行爲、規定或干預(干涉)致使本商品協議的實質履行成爲不可能。

3、任何一方違反本商品協議之規定,且未能在守約方指定期限內採取補救措施,則守約方終止本商品協議。此情況下,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及損害。

4、本協議約定的終止協議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商品銷售服務協議》、乙方報價單、本協議項下訂單等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則,通過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協議期限及生效

1、本協議有限期自月日,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前,雙方均不受任何約束;任何情況下,雙方均不需向對方賠償。

十二、其他待定事宜

1、

2、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銷售協議書 篇19

甲方(需方): 中國建築第x工程局

乙方(供方):

協議編號:

鑑於甲方施工生產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應甲方 項目的鋼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廠家、需求數量、單價、金額、進貨時間:

物資

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生產

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約(大寫):

備註:

二、交貨時間、地點、方式及風險承擔:

1.交貨時間:具體進場時間由甲方根據計劃要求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時供貨。

2.交貨地點及方式:按甲方計劃送貨至甲方 項目施工現場的指定地點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點。

3. 本協議項下的貨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辦理書面驗收手續後,該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方轉移至需方。

三、運輸費用承擔:

1.乙方負責汽車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乙方負責卸車。

2.材料的裝卸、運輸、過磅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按 元/噸(一般爲30-40元,因不同項目情況有變化),與貨款一併結算。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品牌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國家標準執行:線材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gb/t701-1997,螺紋鋼材質符合國家標準gb1499-1998.

2.乙方供貨時隨車必須提供乙方加蓋公章的質量證明文件四份。

3.乙方必須保證所供鋼材爲合格產品。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無 .

六、鋼材計量方法(在招標時明確,可採取以下三種方式之一):

1. 盤圓、φ14以下螺紋鋼按過磅計重,過磅單上必須由雙方人員簽字,φ14及以上螺紋鋼按點支計重,最終以工地實際簽收數量爲準。

2. 盤圓按過磅計重,螺紋鋼點支,最終以工地實際簽收數量爲準。

3. 盤圓、螺紋鋼均按過磅計重,最終以工地實際簽收數量爲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 (甲方驗收人員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1名現場施工員和1名領導班子共同對貨物的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並開具收貨單給乙方;同時對鋼材質量文件進行簽收。

螺紋鋼9m或12m定尺交貨(按甲方計劃要求)。甲方驗收後對乙方鋼材質量有異議時,可隨時對所供鋼材進行抽樣送檢,若發生質量問題除由乙方負責組織無條件退貨外,乙方應全部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甲方提出異議的期限爲抽樣送檢後,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10天內。

八、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一般爲按月結算,根據項目情況亦可採用節點結算方式):

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爲一個結算期,供需雙方月底辦理結算,乙方向甲方提供當批次全額有效稅務發票,甲方在次月15日前支付本結算期貨款的 %.餘款在甲方通知乙方完成供貨後 個月內分 次付清。

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不接收供貨方的委託付款。乙方必須出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及時組織鋼材進場,因乙方供貨不及時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的貨款,若甲方資金暫時不能到位,雙方可協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過 天,延期支付的資金,由甲方按貸款利率和延期時間向乙方支付利息。

3.乙方應在甲方送貨計劃指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每延遲一天乙方按貨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1.乙方對運貨物的車輛嚴格要求,消除安全隱患。對車輛尾氣排放量超標的禁止使用,貨運車輛出工地大門,必須經過清洗,確保車路整潔、輪胎無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車輛,造成市內管理部門罰款,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負責對施工環境中存在的廢氣、噪音、揚塵、輻射等制訂相應措施、確保進場作業人員符合勞動法規要求的作業環境。

十一、解決協議糾紛方式: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供貨能力和履約能力或項目實際情況增加或重新選擇材料供應商,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爲合格產品,如驗收不符合計劃或協議要求或經檢驗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退貨處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協議簽訂時,乙方須提交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的複印件給甲方,並加蓋公章。

4.如需擔保,另立協議擔保書作協議附件。

5.本協議簽訂後,如甲乙雙方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該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該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章) 乙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郵編: 郵編: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銷售協議書 篇20

協議號:_____________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0合作範圍

1.1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爲甲方的代理商,銷售(品牌)商務通信產品如下;

i)授權代理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ii)授權區域包括:(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1.2以上指定區域非乙方專享的,甲方有權發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代理商。

2.0銷售指標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的首批定貨金額爲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給甲方)。其後在每季度的定貨金額不低於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

2.2本協議自簽字後生效,至220xx年月日終止,經考覈可轉爲一級代理商。

3.0合作原則及規定

3.1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戶和擴大市場佔有率。在銷售代理產品的範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爲主。

3.2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譭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爲最終導致用戶終止採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4.0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4.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和工程技術培訓和支持,並與代理商一起組建全國性的銷售和售後服務網絡。甲方作爲華北,西北區總代,在所管區域內不對最終用戶銷售。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同時甲方向乙方銷售情況和庫存。

4.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4.5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季度考覈進度和表現。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5.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與所管區域總代協商聯繫進貨。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區域外與其他代理商競爭客戶。對於(品牌)內部客戶和其關聯企業和甲方的主要客戶,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協議的產品與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換機競爭業務。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召開演示會。

5.4爲了保障用戶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應從甲方直接採購所有產品和相關配套設備/軟件,以保證產品的技術質量和正常使用。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從第三方進行採購。

5.5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信息網,及時提供準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信息給甲方,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飛利浦通信產品及服務。

6.0銷售行爲規定

6.1產品價格

6.1.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規定,詳細價格請參見附件一。

6.1.2(品牌)將在每年初複議價格規定,甲方將按照(品牌)的最新價格規定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6.2定貨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採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每個採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類型和交貨時間。採購單可能還會附有關於採購、運輸的其他條款以及其他事先書面約定的條件。

6.3付款條件

6.3.1乙方應在採購單確認後的三(3)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戶,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請,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6.4交貨期

6.4.1甲方應在收到合同定金後的三十(30)天內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6.5保質和售後服務

6.5.1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十五個月(15)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如由於人爲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

6.5.2如由於產品的設計和/或製造缺陷和/或軟件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

6.5.3在保質外,甲方將收取不高於產品代理價格百分之二十(20%)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等,維修後的硬件將享有六(6)個月的保質期。

6.5.4乙方須把需要維修的板子集中並按保質期分類,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將在收到板子後檢查損壞情況,在三十天(30)天內完成維修並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七(7)天內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在維修費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權不於退還有關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尚不能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對送修的板子作出處理,以補償甲方的維修費用和相關支出等。

6.5.5對於不能修復的板子,甲方將通知乙方徵求處理意見,如乙方未能在通知發出後的三十天(30)內作出回覆,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不能修復的板子,乙方無權追究。

6.5.6乙方需爲用戶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培訓足夠的合格工程人員提供現場的產品安裝和維修服務,並貯備足量的備品備件以滿足客戶的維修和更換需要。

6.6反竄貨、反低價管理

6.6.1乙方將甲方的產品發往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接受外地定單的行爲稱之爲竄貨。

6.6.2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代理商,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竄貨行爲。

6.6.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竄貨行爲,甲方可以處罰乙方以補償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竄貨賠償金將以竄貨價款的100%作爲罰金,以代理價計算,其中罰金的50%將直接支付給被竄貨方,作爲對被竄貨方的補償。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貨源衝擊時,有權根據甲方的規定從竄貨方獲得同等的賠償。

6.6.5乙方在舉證他人竄貨行爲時,應提供產品購物發票、序列號和其他有效證明,並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舉證。

6.6.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範和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爲。

6.6.7如遇嚴重的竄貨行爲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7.0商標使用

未經飛利浦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飛利浦的商標和/或文字標誌。

8.0保密責任

8.1出於本協議的目的,乙方僅擁有爲實施合作而參閱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的權利。

8.2乙方承諾不會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非本協議之目的,不會使用、披露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並且不會向其乙方員工泄露任何屬於甲方的保密資料,除非該等員工有必要爲工作的緣故而掌握該等保密資料。

8.3乙方將對由於前述原因而掌握及瞭解甲方的保密資料的員工簽署與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協議書,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資料,以免使之爲非雙方確定的合作內容下允許瞭解及掌握保密資料的員工所使用或爲公衆掌握及瞭解。

8.4本協議下甲方將保密資料交由乙方,並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專利或版權的權利,或意味着乙方對該等保密資料擁有任何其它權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代理關係結束之日起三(3)年內持續有效。

8.6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0)天內歸還除了爲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8.7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9.0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9.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爲。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9.4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9.5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9.6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在事件發生後九十(90)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10.0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0通知地址

本協議首部所註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12.0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合同剩餘部分條款的效力。

13.0協議的標題

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14.0協議複本和附件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爲憑。下述附件乃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價格規定

附件二、乙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複印件(加蓋公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銷售協議書 篇21

協議編號: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傢俱名稱、數量、價款

傢俱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材質顏色生產廠家數量單價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第傢俱保修期爲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傢俱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日

銷售協議書 篇22

廚房設備銷售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銷售廚房設備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照執行。

一、 設備名稱及價格、數量:

勝利牌9A-II型消毒櫃檯12434.40元

總計含稅價:12434.40元

二、 驗收及付款方式:

1、 甲方收到設備,經過乙方調試、調用完好後,甲方將對設備進行驗收(即覈對規格、數量、質量等)。

2、 總價:12434.4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肆佰叄拾肆元肆角),設備銷售協議範本其中包括設備、人工、運輸、稅金等費用。

3、 甲方在覈實設備無誤後必須將設備款如數付給乙方。

三、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規定的程序使用設備。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設備(紅外線消毒櫃)從驗收之日起免費保修壹年(注:人爲或其他電路因素將不列入保修範圍)。

3、甲方使用設備中(保修期內),如出現設備問題,乙方將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時內無償進行修復。如不在保修期內,乙方需向甲方收取合理的材料及人工費。

四、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因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訴訟發生的律師費、交通住宿費由違約方承擔。

五、其它事項:

1、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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