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通用19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7W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

實際出資人(甲方):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通用19篇)

名義股東(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萬元。現甲方認繳出資___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現實際出資人民幣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上述目標公司%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爲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且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情況

2.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爲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爲持有。

2.3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在設立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僅爲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其餘未繳足部分,由甲方後期實際出資繳足。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4在代持期間,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以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認繳出資萬元,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爲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爲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5.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爲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爲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爲,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6.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爲,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個人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代持股份的費用

7.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八、代持股份的轉讓

8.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8.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爲,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同時,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與___________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爲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代持股的處分

(1)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應保證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分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2)乙方有權處分代持股權,或將特定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3

甲方(隱名股東):

乙方(顯名股東):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委託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乙方自願委託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丙方自願接受甲方、乙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行使權利

甲方、乙方委託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丙方依據甲方、乙方在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爲限以自己的名義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東會並根據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乙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乙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甲方、乙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爲)。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和/或乙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擔;在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乙方承擔。自甲方、乙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內,甲方、乙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爲委託人,甲方、乙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爲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三方特別明確,丙方未實際參與公司設立及運營中的任何事務,因此應本項委託所產生的任何損失丙方均不承擔責任,如被追索而導致實際承擔任何責任的,丙方均有權向甲方及乙方繼續追索該等損失,且甲方及乙方對該責任是連帶的,丙方可選擇共同或者單獨向某一方或雙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及乙方承擔。

4、甲方、乙方作爲目標公司的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5、甲方、乙方認爲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丙方的委託並要求丙方配合將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的相關手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___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爲受託人,丙方得以登記爲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爲。

2、未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權及其股東權益;轉讓其名下屬於甲方的股權;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所屬甲方、乙方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並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爲。

4、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於甲方、乙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乙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後____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乙方與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委託,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乙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____________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權隨時通知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丙方應當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權份額或甲方、乙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爲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轉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擬轉讓丙方代爲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丙方,甲、乙、丙三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丙方不願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乙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價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目標公司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後,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乙方轉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或甲方、乙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損失的,由丙方賠償甲方、乙方損失。

2、甲方、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或者經營不適當導致丙方承擔任何責任的,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3、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並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爲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爲準。

4、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爲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爲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免費爲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協議

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註冊號: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註冊資本(___註冊資本金爲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爲出資___,在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股東身份參與___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作爲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爲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在乙方自身作爲___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於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爲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一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錶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註冊號:

住址/營業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_%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甲方在_ _______%財產份額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合夥人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

代爲行使該相關合夥人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

1.乙方代爲持有甲方在________%的財產份額,並在《有限合夥協議》及合夥人登記名冊上具名;

2.乙方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的相應管理活動;

3.乙方代爲收取投資收益、出席合夥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4.乙方行使《合夥企業法》與《有限

合夥協議》規定的合夥人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_________%財產份額的實際擁有者,對享有實際的合夥人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託持有財產份額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爲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財產份額持有人身份參與的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財產份額及其合夥人權益。

3.乙方在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意見,徵得甲方意見後按照甲方意見行駛表決權。

4.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財產份額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持有財產份額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收益、非現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名加指模):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7

甲方(隱名股東):___________

乙方(顯名股東):___________

丙方(顯名股東):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委託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乙方自願委託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丙方自願接受甲方、乙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行使權利

甲方、乙方委託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丙方依據甲方、乙方在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爲限以自己的名義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東會並根據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乙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乙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甲方、乙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爲)。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和/或乙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擔;在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乙方承擔。自甲方、乙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內,甲方、乙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爲委託人,甲方、乙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爲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三方特別明確,丙方未實際參與公司設立及運營中的任何事務,因此應本項委託所產生的任何損失丙方均不承擔責任,如被追索而導致實際承擔任何責任的,丙方均有權向甲方及乙方繼續追索該等損失,且甲方及乙方對該責任是連帶的,丙方可選擇共同或者單獨向某一方或雙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及乙方承擔。

4、甲方、乙方作爲目標公司的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5、甲方、乙方認爲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丙方的委託並要求丙方配合將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的相關手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___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爲受託人,丙方得以登記爲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爲。

2、未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轉讓其名下屬於甲方的股權;

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所屬甲方、乙方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並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爲。

4、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於甲方、乙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乙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後____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乙方與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委託,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乙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____________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權隨時通知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丙方應當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權份額或甲方、乙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爲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轉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擬轉讓丙方代爲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丙方,甲、乙、丙三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丙方不願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乙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價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目標公司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後,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乙方轉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或甲方、乙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損失的,由丙方賠償甲方、乙方損失。

2、甲方、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或者經營不適當導致丙方承擔任何責任的,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3、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並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爲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爲準。

4、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8

協議書

甲方:__ ____, 身份證:_________ ,

住址:

電話:

乙方: , 身份證: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

鑑於:

1、甲方與 、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對公司的投資中並不是主要投資者、及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戶,然後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具有之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毋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9

實際出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義股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甲方認繳出資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現實際出資人民幣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上述目標公司%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爲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且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情況

2.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爲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爲持有。

2.3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在設立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僅爲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其餘未繳足部分,由甲方後期實際出資繳足。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4在代持期間,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以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認繳出資萬元,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爲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爲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5.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爲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爲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爲,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6.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爲,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個人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代持股份的費用

7.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八、代持股份的轉讓

8.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8.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3、如乙方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爲,甲方有權利隨時終止本協議,解除乙方代持股權利。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爲,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同時,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年月日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鑑於: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_)。現甲方實際向乙方支付資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擬將該資金以______名義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萬元,甲方支付的資金摺合目標公司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義持有目標公司______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在目標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3、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此的全部投資收益。

2、甲方有權將“代持股份”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須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

5、甲方保證以其實際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保證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標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2、乙方保證本協議生效後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後均全部歸屬於甲方。

3、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委託其他個人或機構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不得對“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代持股份”時,無條件同意並承受,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變更股東登記等)。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積極、全面履行自身義務,保障對方權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支付對方與“代持股份”相應投資額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與___________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爲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代持股的處分

(1)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應保證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分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2)乙方有權處分代持股權,或將特定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2

接受股份人員(甲方):張勝崴

出讓股份人員(乙方):蔣傑

鑑於:

1、出讓股份人員以內部轉讓股權方式,將所其持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士科貿”)股權中的44%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鑑於國家目前對歐士(北京)科貿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爲工商登記股東,爲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爲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託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公司出資比例 %;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爲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 1 頁 共 5 頁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 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爲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爲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3.5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併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爲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採用 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爲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爲止。

第 2 頁 共 5 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 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爲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並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爲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後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第 3 頁 共 5 頁

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頁 共 5 頁

第 5 頁 共 5 頁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3

甲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共同經營,實行股份合作,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股經營項目和範圍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具體地址爲:;店名爲:。

第三條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總股本:甲,乙雙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髮廊的總股本投入爲_______萬元;合股經營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股權分配:經協商,決定甲,乙雙方均爲控股方,甲方股權佔總股份的_______%,投資金額爲 萬元;乙方股權佔總股本的_______%,投資金額爲_______萬元。利潤分配及後續投入均以此爲依據。

3、甲,乙雙方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立入股份額。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度覈算爲依據,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①甲,乙雙方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_______%實施。

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時退股;若要強行退股,將按實際清算後退股方所佔股份的50%實施。

③退股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並經其他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爲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

3、出資股份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股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人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如合股人將自己現有股份進行分割,轉讓於第三人,需經其他合股人同意,且第三入股人只享有股份盈餘分配和入股債務分擔,不享有合股人權利,並簽訂入股人合約。

第七條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股人其權限: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業的發展方向和實施策略;

②提名、任務日常經營管理的幹部人選;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項主要經濟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會議;

⑥對合股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⑦檢查合股帳冊及經營情況;

⑧共同決定合股重大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政策調整,發展方向的確立,重大人事的表決)。

2、合股人的義務:

①維護共同的利益,宣傳合股事業;

②努力奮鬥,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

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其他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股人,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區經營與合股競爭的業務。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

①合股經營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

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股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與訂立的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

合股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4

本協議由以下兩方於201年月日在重慶區簽訂。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碼)、楊(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資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稱“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x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資,乙方並未實際出資也未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僅是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其它事項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並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5

本協議由以下兩方於201年月日在重慶區簽訂。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碼)、楊(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資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稱“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x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資,乙方並未實際出資也未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僅是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其它事項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並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6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碼)、楊(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資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稱“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x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資,乙方並未實際出資也未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僅是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其它事項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並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7

一、股權代持的風險

1、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代持股隱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沒有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規定,以及沒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且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那麼這種委託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國投資者規避中國法律規定,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相關行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此時實際出資者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會因違反中國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爲無效。

2、代持股人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的爲防止代持股人在實際出資人不知情情況下擅自行使股東權利,代持股協議如果條件許可應當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由其他股東在協議上書面認可。這樣其他股東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違約行爲。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將股權出讓給了其他股東,實際出資人也可以其他股東知情而惡意受讓爲由宣告轉讓無效而取回股權。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讓或股權如名義股東未經實際投資者同意將被代持,實際投資者只能依據股權代持協議向名義股東主張賠償損失,而不能主張名義股東和善意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爲預防代持股權被轉讓,可以將名義股東名下的股權質押給實際投資者,實際投資者爲人,名義股東爲質押人。根據相關規定,未經質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轉讓被質押股權,工商登記機關不予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4、由於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導致訴訟而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並將代持股權用於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的。真正的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發繼承糾紛或糾紛代持股人死亡或離婚時,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爲財產有可能涉及到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實際出資人不得不捲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財產權。排除代持股人的財產權。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權的,如果出現意外死亡、離婚分割等情況時,其代持的股權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爲遺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樣就確保了實際出資人的財產所有權。

6、在處分股權時被其他股東主張在入股時通過章程或者明確獨立的權利。

二、法律建議

1、協議,還是協議以上糾紛都可以通過事先協議來避免,因而,一個好的股份代持協議一定是具體的、全面的;雙方在代持開始,就要理性的、商業化的書寫協議,不要過於估計所謂的 面子 或 人情 ,否則,等真正出了問題的時候,纔不會有真正的 面子 或 人情 那!

2、約定高額設立代持股時,雙方簽訂明確的股權代持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被代持股權及其孳息的歸屬、對名義股東的補償、違約責任等。

3、公證儘管不用公證,合法的代持協議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從證據的角度來說,公證之後的協議效力因公證而獲得較高的證明力。不過,公證的邊際證明力其實都是加強心理證明力而已!

4、簽署被代持股權的等隨時準備變身股東身份可以考慮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同時簽署被代持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這樣實際投資者可以隨時依據股權轉讓協議要求將被代持股權轉讓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時,實際投資者也可要求名義股東出具一份,委託實際投資者處置與被代持股權有關的事項。類似的措施還有出資人和代持人簽訂股權期權購買協議或代持人將行使代持股份的權利獨家授權給出資人。

5、代持人將代持股權質押給出資人在辦理股權代持的同時,可以辦理股權質押,將代持的股份向實際出資人辦理質押擔保。這樣就確保了代持股人無法擅自將股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出賣轉讓。再者,即使由於其他原因,比如法院執行或者繼承分割需要變賣股權,實際出資人也可以質押權人的身份,獲得優先權。

6、實際出資人要增強證據意識,注意保存蒐集代持股的證據。爲了防範萬一,實際出資人一方面要簽訂全面、細緻的代持股協議並及時辦理公證,另一方面要注意蒐集保存好證明代持股關係的證據,比如代持股協議、出資證明、證明、股東會決議、公司登記資料等。如果代持股人嚴重違約或者法院凍結保全執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時提出訴訟或者執行異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代持股協議書風險

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 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 正在讀取...|作者:北京股權律師|來源:法邦網 北京股權欄目關注: 導讀:真實的出資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或者是爲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或者是爲了規避國家法律對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的要求就會與他人簽訂代持股協議。那麼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存在什麼法律風險?下文將對這個問題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代持股協議

現實生活中,部分公司對認購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認購身份的投資者就會與公司認可的認購股份者簽訂代持股協議,約定由受託人,即顯名股東,享有公司工商登記和行使股權等權利;委託人,即實際股東,則享有股份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一定的費用。委託人,即實際股東,是實際上向公司出資與公司存在投資關係的人,他享有投資權益。《公司法解釋(三)》第24條規定,代持股協議若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認定該代持股協議爲有效合同。

二、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

簽訂代持股協議則存以下法律風險:

1、合同效力糾紛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即《合同法》第52條關於無效合同的規定,一般代持股協議是合法的。但是,這種合法也僅限於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另外,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中國有些產業限制或禁止外國投資者(包括港、澳、臺投資者)投資。如果外國投資者規避中國法律規定,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相關行業,此時實際出資者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會因違反中國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爲無效。

2、實際出資人不進行工商登記存在的法律風險

登記在工商管理部門的股東是接受委託的持股代理人,並不是實際的出資人,但是,對外來講,股東資格的確認依據的是股東出資證明書和工商登記,實際出資人雖然出資但是自己的名字並不顯示在工商登記資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股東的身份不被認可。由於實際出資人的姓名並不記載於工商登記資料上,那麼在法律上實際出資人的股東地位是不被認可的,股東的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一系列的權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導致風險的存在。同時代持股人轉讓股份、質押股份的行爲,實際出資人都很難控制。

(2)代持股人惡意損害實際股東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給實際出資人造成的財產損失。

(3)由於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導致訴訟而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執行名下的代持股權。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並將代持股權用於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實際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發繼承或離婚糾紛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爲財產將有可能涉及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實際出資人不得不捲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維護自己的財產權。

以上就是對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得問題的回答。代持股協議的擬定專業而且複雜,爲最大化規避代持股協議的風險,保障您的權益最大化,如果還有問題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和擬定代持股協議書。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8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

X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X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爲持有。

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爲甲方在X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第 1 頁 共 5 頁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X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X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爲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X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第 2 頁 共 5 頁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 3 頁 共 5 頁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爲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爲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X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爲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第 4 頁 共 5 頁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乙方):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頁 共 5 頁

代持股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9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目標公司人民幣_元出資(該等出資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爲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東會並根據甲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爲)。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爲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爲“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X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爲受託人,乙方得以登記爲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爲,也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2)轉讓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權;

(3)在任何文件上以目標公司股東名義簽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標公司利益的文件上簽字;

(4)簽署股東會決議等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要求股東簽署的文件;

(5)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6)以股東名義對目標公司的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3、作爲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並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於甲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後X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免費委託,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目標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X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表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擬轉讓“代表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乙方不願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導致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6、甲方以合理價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代表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後,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爲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否定甲方對“代表股權”的股東資格或要求確認自己股東資格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

違約金=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淨資產總額×150%

(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淨資產總額的計算基準日應爲乙方違反本款之日,但是,若在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目標公司淨資產總額相對於計算基準日發生增值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淨資產的最高值爲計算標準;若因違反本款之日難於確定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爲計算基準日。);

若目標的淨資產爲≤0的,則違約金爲人民幣X元。

3、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表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

違約金=乙方處置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淨資產總額×200%

甲方有權選擇參考或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違約金計算方式計算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並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爲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爲準。

4、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