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權協議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K
合同內容如下:
甲方爲授權方,
乙方爲被授權方
條款如下:
一、商標
1、甲方獨家擁有並受到法律保護的商標、商業名稱和其它一切標誌,包括廣告宣傳中所使用之商號、標識。
2、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在“****”產品中使用甲方“ ”品牌,包括:商號和商標(包括圖形),以及其他經營標識。
二、使用範圍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產品範圍:乙方“***”產品。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免費使用“ ”品牌、不收取任何冠名使用費。
2、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歸屬關係。
3、甲方不參與和享受乙方的經營、管理、利潤分配等,乙方在開展“***”產品的收入歸乙方所有。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乙方在使用甲方品牌時,如引起的經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品牌授權使用合同期限爲______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 月 日終止。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使用“ ”品牌,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確定。
2、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本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五、其他
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在對甲方所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甲乙雙方互相免除發生不可抗力期間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