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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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 篇1

甲方:

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乙方:

甲乙雙方就“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以下簡稱 物業項目)管理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就“ 物業項目”的物業管理服務成立“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分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門最終覈准名稱爲準)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嚴格遵照地方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開展“物業項目”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並保證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委託經營項目以外的任何活動。

二、管理費用和支付方式

1、管理費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爲:¥15萬元/年,即每年壹拾伍萬元人民幣(以上價格不含稅)。

2、支付方式:乙方正式接管物業後(和原來物業公司交接完成後)將第一年度管理費:¥15萬元(壹拾五萬元)支付給甲方。

3、乙方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的日期,在上一年度滿前一個月支付下個年度管理費;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注:如甲方中標,未能順利進駐接管物業項目,本管理費乙方無需繳納。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物業項目”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所需的相關合法有效的一級物業管理資質證明文件。

2、甲方支持乙方在物業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爲其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品牌管理文件和相關資料;

3、甲方協助爲“物業項目”分公司設立專項銀行賬戶,授權乙方全權使用管理。

4、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因經營管理之需要,有關文件、資料須以甲方名義報送並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承諾及時予以支持配合辦理。

5、甲方對乙方提出的項目備案、項目年檢、項目協調等合理要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提供良好的協助服務。(期間由此發生的人員勞務及差旅費由乙方承擔)

6、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干涉“物業項目”的日常經營活動,但甲方有經營狀況、人事調整的知情權和建議權。如乙方在經營管理中有損害甲方利益時,甲方有權制止,並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有權不定期對物業管理現場及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8、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承擔乙方負責管理期間的的任何連帶責任。由乙方及乙方的擔保人全部承擔。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物業項目”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擔,承擔由於“物業項目”經營管理髮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的連帶責任,併爲其提供經濟擔保。

2、乙方應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與甲方CIS規範要求,製作項目標識,配置項目負責人,做好項目備案工作。

3、乙方確保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應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合法用工,確保內部員工及業主(住/租戶)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招聘的“物業項目”物業員工,均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納入乙方勞動人事管理體系,進行規範的物業管理服務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協議期滿後,如雙方不續簽協議,乙方必須對其妥善安置,如有不良後果,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該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規定,按時配合年檢,如期報稅,接收甲方的監督,如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爲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間服務好所接管的物業項目,不得造成對甲方有形象損壞的事件,如有發生,將限期整改;對不整改,不接收甲方監督;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

7、乙方在經營期間承接的物業項目,有義務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國家法規規定的承接查驗要求標準的範圍內的物業資料、收費臺賬、設施設備臺賬複製一份甲方備案,並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後一月內向甲方提供兩份原件備案。

8、乙方管理期間對外簽訂的所有合同需上報甲方一份原件方爲有效,對爲上報的合同,將視爲乙方個人行爲,甲方不承擔任何履約責任。

9、乙方應每個月將上月財務收支報表簽字蓋章後報甲方備查,不按月及時上報處罰1000元,多次不上報視爲違約。

10、乙方在管理項目期間必須按照國家及地方有管法規進行項目備案,有關人員必須擁有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

五、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賠償有關損失人民幣壹拾萬元,雙方應充分配合協調政府和業主積極辦理退出事宜。

2、在項目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結束並明確中標方後,若甲方未接到項目物業管理中標通知書,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投標損失費人民幣兩萬元,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3、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獲得對方同意方可提前終止協議。本協議到期或終止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回“物業項目”證件及印章等手續。由甲方辦理註銷,乙方有義務全面配合,並承擔由於“物業項目”經營而產生的有關責任。

4、合同到期後,若雙方不再續簽合同,雙方應充分配合協調政府和業主積極辦理退出事宜。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五_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七、其他事宜

乙方擔保方作爲乙方的擔保人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擔保,對乙方的違約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爲了更好的爲物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現就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相關事宜,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爲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爲該項目原物業管理承包人。 現在該項目物業管理重新招投標中,經甲、乙雙方協作努力,甲方取 得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中標資格, 並與業主單位簽訂了該項目物業 服務合同(見附件) 。

二、爲保持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延續性,甲方經乙方要求同意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承包的期限、內容、面 積、地點與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爲一致。 即本協議承包期限爲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解除和終止時, 本承包協議也同時解除和終止。

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該項目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價格爲 元/年,該費用由乙方負責協調業主單位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轉入甲方的指定賬戶中, 該費用未及時到賬或到賬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墊付, 或在本協議乙方承包費用支付中相應覈減。

四、乙方應按質按量完成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內容和範圍包括該項目安全防範和清潔保潔工作 (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爲準) ;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承包費用覈定爲該項目物 業服務包乾費用扣減本協議第五、 六條約定款項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後的餘額。 在業主單位物業服務包乾費用足額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約責任 和義務後, 甲方於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攤支付前月承包費用給乙方, 但屬乙方應付未付款項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費前代爲扣付。

五、甲方於每個物業服務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計提該項目年管理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的百分之 五 計。同時按該同等比例 每月均攤扣留款項作爲乙方履約保證金, 在本協議正常解除或終止時, 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約責任和義務後,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爲,甲方有權罰扣相應履約保證金。

六、 乙方同意甲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每月計提並負責繳納相 關物業稅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的百分之 五點七計, 如物業服務稅率標準有變, 以實際標準調整爲準。

七、經協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員協助乙方進行溝通和管理以及業 務指導和監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員工作補貼計人民幣 1500 元,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費用中扣付。

八、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選派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按業主單位和甲方的標準要求,對該項目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和日常維護工作。乙方選派的工作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和管理, 乙方按其標準承擔並須按期支付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費用等, 同時報於甲方備案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九、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業主單位和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 和監督,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爲業主單位提供優質物業服務。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在該項目物業服務 中如發生人員和財產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損害和賠償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十、 在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期間, 乙方應主動維護甲方信譽和形象, 對甲方和業主單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見,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 員應認真對待並積極落實,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 情節嚴重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 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該項目物業服務所需人員、服裝、工具、設施設備以及有關物 料和成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業主單位提供的物業服務用房,以及相關環境場所和設施設備交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和使用, 本協議期滿時 應確保其完好狀態下歸還業主單位, 如有損毀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照 價賠償;乙方如需甲方臨時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關費用標 準經協商後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協議約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不良後果或損失的,均應承擔有關責任並負責 賠償。

十三、其他事項:

1、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諾:本協議旨在承包甲方中標的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與甲方僅爲承包與發包 關係,而不認爲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乙方在選派工作人員時應盡責告知義務,並承擔 相應責任和後果。

2、乙方應按規定與其選派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供社會保險, 相關費用由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擔, 甲方可提供相關協助並在乙方承包費中直接劃扣代繳。

3、爲完善管理,乙方應主動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確保其選 派工作人員在物業服務中受到意外傷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險賠付。

十四、在本協議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 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政策 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政策爲準,如因該類牴觸的調整涉及本協議的根本原則,甲、乙雙方應以積極的姿態另行商議解決辦法,確不能解 決的,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 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 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業主單位備案一份, 自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對接管理物業小區的服務質量,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承包公司名稱:鎮寧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承包方式:對公司實行整體承包

三、承包期限:捌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內容:乙方對鎮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管理經營,公司實行獨立覈算,自付贏虧,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法定代表人不得變更,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經營狀況及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甲方義務:甲方給乙方提供公司印鑑及各種證照,並協助乙方做好證照年檢及幫助乙方承接物業,爲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業小區的資料及介紹情況,爲乙方提供辦公用房。

乙方權利:乙方有權利用鎮寧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義承接物業小區管理經營,爲物業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有權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人員有權調換,對公司財務有權支配。對在工作中發生的民事糾紛,有權及有義務調解處理。

乙方義務:乙方有義務理順公司管理體制,加強公司人員、財務、資料檔案及各項工作管理。對所接管的物業小區加強管理,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達到讓業主滿意。乙方應重視公司員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要求物業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等。

六、目前公司已接管的物業小區名稱及物業服務內容:目前公司接管的物業小區有“東大街農貿市場”,“寧源嘉城”,“錦繪新都”。

上述小區的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維護、維修、給排水、供電、電梯、消防等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

2、小區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維護,要求24小時有人值班。

3、小區每棟樓的樓梯間、門廳、公共通道、停車場地,做到每天清掃保潔,垃圾集中外運。

4、小區的綠化補種及管護。

5、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小區社會治安防範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做好小區消防安全工作。

6、負責代抄小區共用電錶、水錶,代收水費電費及代繳水電費。負責收取物業服務費、停車費交公司財務進行管理覈算。

七、乙方負責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經費等一切開支,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八、乙方負責繳交稅款。

九、乙方對所接管的物業小區,房屋及水電等設備設施的維修,按國家規定的保修年限執行,在保修期範圍內的由乙方組織維修、資金由甲方負責,保修期屆滿的,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與業主代表共同協商後,寫出維修建議報房屋主管部門批准,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解決。

十、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轉包,如 發現轉包或公司管理不善,物業服務質量低下,業主投訴較多,甲方有權停止承包,並由乙方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乙方(承包人)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業主財物被盜及物業服務有關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二、乙方收取的停車費,在三年內由乙方支配,三年後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小區內不能停放油罐車、大貨車、工程車。

十四、小區屋頂不許安裝任何設備設施及堆放雜物。

十五、業主裝飾裝修時不準改變主體結構及外觀。

十六、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五日內向甲方交押金貳萬元(20000.00元),承包期滿後,乙方不續包,如數退還乙方,甲方不付利息,如乙方續包,該押金繼續抵押直到不承包爲止退還。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十八、在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 篇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把石景灣花園小區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爲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標準,爲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爲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對花園小區進行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承包物業管理的範圍:

石景灣花園小區

二、承包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交付押金:

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

四、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費用 元/月;

此費應在每月月底結清。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工作的實施情況。

2、甲方爲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監控設施。

3、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小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區上月水電費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徵收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及公共維修基金。

3、乙方負責承包期間內業主與業主之間發生的糾紛由乙方協助解決。

4、乙方負責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門廳)的衛生清潔。如有居民投訴衛生較差時,乙方應有責任處理此事。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任何公共設施,如須改建公共設施,必須經四方同意。任何個人及集體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別是樓頂搭建,如有違反乙方要負一切責任。

6、乙方負責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安全,並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7、乙方負責小區院內的公共設施、綠化帶、建築物、公共水電設施管理。

8、乙方負責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乙方承擔小區公用面積的巡邏檢查,確保小區所有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時盤查和監控可疑人員,發現案情要及時報警或上報鎮黨委、政府。

9、乙方負責公共衛生區的環境衛生、垃圾清運。小區內不得焚燒垃圾,禁止院內垃圾存留。負責化糞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0、乙方在管理期內,負責收小區內公共設施維修基金。並動員小區業主自選79位業主代表負責監督小區內工作及公共設施維修的開支。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物業管理委託或承包給第三方。

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另:供水泵房動力馬達檢修確切損壞,及小區內用電變壓器確切損壞,由雙方

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物業承包的協議書範本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武漢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規範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花山大道綠化補植項目的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花山大道綠化補植工程;項目地點:花山大道;

第二條工程內容雙方約定樹種、規格、樹形的移栽及養護,並且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質量、保成活。

第三條工期及苗木

工程施工及養護期:自開工日期至20xx年2月3日具體開工日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苗木種類:見附件第四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總價爲壹拾壹萬元整。(¥110000.00)

2、本工程全部完工後,由甲方組織驗收,甲方自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價的65%,養護期滿達到業主標準後餘款付清。

3、施工及養護期內因養護不當造成的綠化苗木、花卉死亡或損壞,由乙方無償補種修復,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總價包含:

1)本項目實際完成內容所有勞務費用;

2)綠化施工期間的苗木費及養護費;

3)施工期間所有勞務費、交通費、工人保險費、垃圾清運費等其它費用。

5、本合同爲固定總價包乾合同,不因市場變化、政策性調整導致人工、機械、材料價格變化等任何因素而調整。

第五條養護質量

按照武漢市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以及武漢市道路綠化養護管理考覈評分標準,苗木成活率99%。

甲方如有其他質量要求,以書面通知爲準。

施工中甲方視進度不定期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必須返工,返工費用乙方承擔,返工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將工程範圍列明清單,雙方進行現場確認簽收。

2、協調乙方與政府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的關係。

3、加強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督檢查;

4、向乙方施工提供的便利;

5、負責進行工程驗收。

乙方:

1、按苗木清單,做好種植養護管理。自行做好養護灌溉工作。

2、嚴格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噪音污染、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3、按甲方要求和約定達到規範標準進行施工、養護,按時開工、完工並按時養護;

4、配合甲方或業主方的工程驗收、檢查。

第七條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養護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作業的有關管理制度,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

(2)乙方應對其在養護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養護工作。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範

(1)乙方在從事噴灑農藥、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樹木、修理設施、清理道路或水體、防火防汛等工作時應自行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安全防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對土壤進行消毒或防治病蟲害時,應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藥劑,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劇毒、高殘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藥劑。

乙方噴灑藥物之前,須將噴灑時間、藥物種類提前報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時間和路線進行噴灑。殘留藥劑和容器,乙方應按規定妥善收集和處理。乙方未按規定使用藥劑,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環境保護

(1)養護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養護範圍內的垃圾應按規定清理、外運。污水、廢水未處理達標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設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施肥、漚肥。施肥、漚肥不得造成綠化景觀和周邊環境污染。

(3)養護期間產生的綠化垃圾須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若甲方未指定堆放地點,則由乙方自行組織車輛運走,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事故處理

(1)養護期間,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雙方對事故均負有責任的按有關部門認定的責任比例各自承擔。

(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八條施工所需機械、材料、器具設備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自行配置工程所需要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以及交通工具,費用自行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在合約期間,除非得到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反、終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則由此導致對方產生的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均由違約方承擔,受損害的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施工過程中甲方對工程內容的書面通知爲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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