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個人協議書(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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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1

甲 方:身份證號碼: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精選10篇)

乙 方:身份證號碼:

甲、 乙雙方就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承攬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 承攬工作內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關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攬工作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二、 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 甲方有權根據其所承攬廉江汽車運輸總站安鋪分站的部分站場管理工作(站務、安檢、保衛等)需要,靈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時期內完成其中一項工作。

2、 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須服從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員,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 遇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處理,必要時要儘快向甲方彙報並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三、 協議期限。

從二0年 月日至二0年 月 日。

四、 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 費用:每月捌佰元(¥800.00)。

2、 費用支付方式、時間: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將費用支付乙方。

五、 甲方權利義務

1、 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場所、條件與支持;

2、 對乙方工作的進度及完成情況進行監督、驗收;

3、 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費用給乙方。

六、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擔因承攬工作所發生的一切稅費與責任,包括乙方工資、福利、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其他經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稅金和費用,以及發生各種事故、事件(含工傷)所產生的責任。

3、 接受甲方的監督,嚴格按協議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攬的工作。

4、 按協議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按時取得承攬費用。

5、 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協議所述工作轉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七、 其它約定

1、爲確保協議的順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當日一次性交給甲方壹仟元(¥1000.00)風險押金。若乙方沒有任何違約或其他被投訴影響甲方形象或信譽的行爲的,協議期滿,雙方協商終止協議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級部門指令性要求)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將乙方所交的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2、協議期內,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攬工作,或不服從甲方或其上級監督的,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行爲的,乙方同意將所交給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風險押金轉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已按協議約定完成承攬工作而甲方不按時支付費用給乙方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須支付壹仟元(¥1000.00)違約金給乙方,且同意乙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協議期內,若出現乙方未給甲方同意,擅自將本協議約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同意甲方沒收風險押金並隨時終止履行本協議,由此產生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級部門指令性要求)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協議自然終止;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申請,待甲方同意後方可解除。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

二0年 月 日 二0年 月 日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2

爲確保學生能夠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順利完成生產實習任務,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二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安全第一,如違反規定發生意外,由學生本人負責。

第三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認真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做好實習工作,不做與實習無關的事情。弄虛作假者,工學院將對其進行處理。

第四條學生在實習期間,每週五必須向工學院彙報實習情況(可利用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

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保留一份,班主任、工學院各保留一份。

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工學院) (蓋章)

班主任簽名:

乙方(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由於資金、技術等原因,需向外引資,乙方願向該廠投資,雙方合資經營該廠。經過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 。

二、經營方式:合資經營

1、資金:企業中原屬甲方的固定資產(價值800萬元)計作甲方的出資,甲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乙方向甲方投資流動資金500萬元,計作乙方的出資,乙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合資期間,如需增加投資,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相應地調整雙方的出資比例。

2、人員:管理人員由按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配合的原則由雙方協商聘用、安排;技術人員由乙方聘用、安排,生產中技術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其他人員由甲方負責聘用、安排。

三、合資經營期限:十年,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四、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800:500的出資比例,對企業的利潤按比例進行分配。雙方因出資額變化而導致出資比例調整的,按調整後的比例進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進行。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保證企業證照齊全,負責協調企業與周邊村民、村委及相關單位的關係。

2、乙方有義務保證企業技術人員到位且稱職,確保企業的技術工藝不落後。

3、合資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六、合資期間,雙方的出資權不得向外人轉讓。如確需轉讓時,應徵得另一方同意,並優先另一方購買。

七、債權債務:20__年4月1日前,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承擔;20__年4月1日後,企業的債權債務由雙方按比例清理、承擔。如因甲方未及時清理合資前債務而致使債權人起訴企業或通過其它方式索要債務的,企業承擔後,甲方應向企業補齊。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八、合資到期:合資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繼續合資經營該企業。

如有一方不同意繼續合資或達不成新的合資協議的,雙方合資合同終止。企業的固定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還乙方投資款500萬元。

九、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O一 年 月 日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4

爲做好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維護存檔人員合法權益,規範社會保險代辦行爲,根據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存檔機構代辦社會保險工作暫行規定》,_________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__(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乙方),代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事務,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本市城鎮自由職業者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收取社會保險費的事務工作。

二、甲方對乙方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的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的職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政策法規資料,開展業務培訓。

三、乙方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行爲,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追索經濟損失並可以單方解除《代辦協議》。

四、乙方代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事務,不收取代辦費。

五、乙方應當爲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同時辦理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三項社會保險。

六、乙方應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專戶或獨立管理的基金帳戶,各險種要單獨建帳,使用統一的社會保險專用發票。確保基金及基金所產生的利息及時全額上繳甲方,不得滯留或挪做它用。

七、乙方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開展社會保險代辦事務,並且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業務培訓。乙方超越委託權限辦理的社會保險事務,責任自負,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積極合作、相互支持、平等協商的原則研究解決。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期限屆滿雙方是否繼續續約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協議時,必須做好代辦事項的善後工作,應提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5

甲方: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繫電話:

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繫電話:

其它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繫電話:

應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爲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民幣____萬元共同經營_____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6

甲方:(填寫合作人姓名)

乙方:

個人合作項目責權利:

1、合作者合作期間可以作爲煙臺和諧家企的預備導師免費參加目前正在進行的網絡個案督導。

2、合作者合作期間可以優先成爲煙臺和諧家企的授課導師,由煙臺和諧家企負責推薦給各地主辦方,或者在煙臺獲得實習和主辦工作坊的機會。

3、合作者的簡介和課程信息可以刊登在煙臺和諧家企的官方博客或者官方的網站上。

4、合作者可以以最大優惠(可能在4折左右)參加王建峯老師在煙臺的各類課程學習,保證低於其他正常學員的最低優惠價。

5、合作者未來有機會優先擁有公司的股份,未來有機會優先成爲公司股東。

6、合作者可以以最大優惠參加由煙臺和諧家企主辦的國內外知名導師課程(包含王建峯導師的課程,初步決定《小物件一對一排列訓練營》爲團課課程,未來還會有更多。),每年4次左右。合作人也可以集體商議推薦導師,屆時有煙臺和諧家企負責負責聯絡安排團課。(說明:採取團課方式,例如某知名導師的2萬,加上路費、場地、食宿10000元,成本共計30000元。如果參加團課成員爲10人,則每人只需花費3000元;如果參加團課成員爲20人,則每人只需花費1500元。另外非合作個人仍然採取正常價格參加該課程,此部分費用作爲課程利潤部分。利潤部分公司分得50%,其餘50%按照參加團課的人數平均分配給合作人。例如,上面所說20人團課成功,合作人每人1500元參加課程。非合作人爲6000元,有5人報名,則該課程利潤部分爲30000元,公司分得15000元,其他20合作人共同均分15000元,每人獲得750元,即相當於合作人只以750元的價格參加了一個市場價值6000元的課程。注意:若合作人未參加該課程,不參與分配利潤。)

7、參加過王建峯導師高級(深度療愈)訓練營的學員合作費用15000元,合作期限兩年,參加課程費用從合作費用中扣除,兩年合作期滿,返還剩餘部分合作款。

8、未參加過王建峯導師高級(深度療愈)訓練營學員合作費用25000元,合作期限兩年,參加課程費用從合作費用中扣除,兩年合作期滿後,返還剩餘部分合作款。

9、合作者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伴侶、孩子)可以享受第4條優惠,可以享受第6條團課的優惠價格,但不參與第6條的利潤分配,其餘優惠不享受。

10、合作人自願參加合作,合作期限爲兩年,從簽訂合作協議開始計算時間,合作人自願遵守合作協議,知道在合作期限內不能退款。

1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個人和煙臺和諧家企各自保留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手印或蓋章):公司蓋章有效

時間:時間: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7

南通市個人住房公積金

按揭貸款合作協議書

協議方:────────────────── (開發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按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丙方)爲支持個人貸款購房,促進住房消費,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丙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業務適用的商品房爲:

對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買甲方開發建設並依法銷售的座落於─────────────────────────────────的商品房的個人,丙方委託乙方發放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 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

職工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且最高可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職工購

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且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第四條 甲方承諾

甲方爲確保與乙方、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一、及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企業財務報表、按揭貸款有關情況證明等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二、甲方配合做好發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審覈借款人資格等工作。

三、甲方在乙方開立售房款帳戶,並將銷售資金結算委託乙方辦理。

四、甲方將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於本協議第二條所指商品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願意接受乙、丙雙方對上述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承諾貸款額度內,對每一購房人的貸款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並在乙方存入不低於貸款金額30%的保證金存款。

保證責任範圍爲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及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並隨着借款逐期還款而相應遞減。

保證期限從乙方或丙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爲購房人辦妥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抵押登記,將《房屋他項權證》等房屋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或丙方收妥之日止。

六、甲方同意在其保證期內,如因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丙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或由乙方直接從甲方保證金帳戶中劃款還本付息。

七、購房借款人在還款過程中,連續超過三個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或丙方爲了回收貸款需處理抵押物時,甲方應保證回購抵押物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甲方發生破產、清算、解散、合併、變更等重大變故或將房屋開發建設權轉讓他人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丙方,如甲方保證責任的轉移必須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擔的保證責任得到重新落實前,甲方仍須履行保證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乙方爲確保與甲方、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一、對甲方推薦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丙方審批,並在收到丙方審批結果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告知甲方。

貸款發放前,及時辦理甲方保證金存款入帳、凍結手續,待購房人的房屋產權抵押證明收檔後及時解凍。

二、爲防止貸款抵押風險,在組合貸款中,乙方應保證制定一份同時包含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兩項內容的貸款合同。

三、乙方在購房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生效之後,按照該合同約定劃款方式和付款時間及時將購房人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帳戶內,並及時將劃款憑證傳遞給甲方。

四、乙方應保證每月末將該月所辦理的>複印並加蓋公章後報送丙方。

五、在甲方保證期間內,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可按丙方書面通知要求或直接在甲方的“保證金專戶”中劃款還本付息。

六、借款人所購房屋竣工交付後,乙方負責及時將保證擔保貸款轉抵押擔保貸款。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九十天後仍未辦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辦理抵押貸款人名單並詳細說明原因。

第六條 丙方的承諾與措施

一、丙方爲確保與甲方、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1、對甲方推薦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乙方報送的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按第四條第六款履行保證責任後,丙方有義務支持、協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爲支付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償還全部欠款,丙方保證將貸款的抵押權益轉讓給甲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丙方爲保證與甲方、乙方合作過程中的利益,將採取如下措施:

若出現房屋竣工驗收交付半年後仍未辦理產權抵押的,丙方將停止對甲方辦理下一個樓盤的按揭業務,同時丙方根據情節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未辦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餘額;丙方將限制對乙方劃撥新的貸款。

第七條 保守商業祕密

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在合同履行時和履行結束後,負有保密義務。對任何一方因泄露商業祕密造成另外一方或兩方損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違約方無條件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全部經濟責任。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協議合作期限內,如無書面協議,各方均不得擅自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8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1、項目名稱

2、經營地點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工商、稅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 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雙方共同所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51%;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9%;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意見分歧時最終表決全歸甲方所有、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無限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分工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主要負責: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負責: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九條 賬目管理和利益分配

1、賬目管理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財務支出一定要在甲乙合作雙方互相同意的情況才能支出

(三)所有出貨進貨、都應該保留原始單據以備查驗

(四)對公支出需雙方簽字才能報銷

(五)一定要保證財務公開性,不要有因個人問題出現查不清道不明,出現甲乙雙方矛盾,雙方有權隨時查看財務狀況、

2、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乙商定每一年進行一次盈餘分配。

分配時間:每年農曆臘月26日。甲、乙雙方的盈餘按投資比例分配

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④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4、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一)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合夥人不得在未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下進行違反常態的交易、

第十二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解散與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將坐落於長白路渤海小區9號樓1單元102室;

共6層第1層。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止。

第四條租金。個人租房協議書書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千百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一次性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一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房屋出租用途

房子出租後,乙方只能用於居住,不得用來經營。如若用於經營,則必須另行商議租金。如若有違,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退還租金。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爲押金。

本協議書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實用的個人協議書 篇10

甲方:商場

乙方:專櫃

爲保持商場良好的經營秩序和經營形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制定本協議,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應填報裝飾(修)計劃書(甲方統一製作),包括專櫃效果圖或相關資料,裝飾用料樣本、電氣接線圖、用電負荷量和施工用電需求情況,報甲方經營部初審,初審通過後,由設備科、保衛科填寫好施工要求,經營部負責報分管經理批准,雙方簽署本協議,甲方落實指導監督人員,與乙方施工人員同時進入施工現場。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指定區域內施工作業,並佩戴工作牌,經營部門督促清理垃圾,施工中應保持現場清潔,不得佔用走道及其他專櫃空間,不得損壞其他專櫃及商場的地面、牆面、吊頂等設施,不得影響商場的正常經營。

三、使用油漆、稀料或其它易燃品作業時應加強防火措施,根據施工裝飾情況,保衛科應配備專門的滅火器材,以防意外。如因裝修需要,必須動用電焊作業時,應到保衛科辦理《動用明火作業》手續。

四、電氣施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員必須具備電氣施工資質,經過甲方設備科認可。

2、電器材料(包括導線、燈具、開關、絕緣材料、壓線帽等),必須使用甲方指定專櫃銷售的合格產品,特殊材料,須經甲方設備科檢驗合格並簽字後,方可使用。

3、導線部分必須安裝護套(全導軟管),接線頭必須使用壓線帽。

4、電源側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5、導線部位、燈具安裝部位必須塗防火塗料2遍。

6、電氣隱蔽施工部分(燈箱、貨架、櫃檯)必須由設備科驗收簽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7、施工用電必須由設備科指定,嚴禁私自接線。

8、乙方購進定製專櫃,必須遵守本條有關用料和工藝要求。經設備科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投入使用。

違反以上條款,每次罰款100元,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暫停乙方施工,並責令部分或全部返工。

五、施工現場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300元。因乙方違章造成嚴重後果,乙方負完全責任。

六、施工作業必須自覺接受甲方保安與技術人員的監督、管理,甲方人員必須監督到位、文明服務。乙方投訴必須經過經營部,按正常渠道逐級反映。

七、施工完成後,經營部報請分管經理批准,由設備部牽頭,組織進行綜合驗收,填寫驗收報告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裝飾(修)計劃書及驗收報告存檔。

八、施工必須在協議規定時間內完成,每拖延一天,罰款100 元。

九、甲方經營部負責專櫃報修,乙方負責維修,維修用料及要求,按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自報修之日起一週之後,乙方仍未修理的,視爲乙方自行同意甲方代爲維修,維修結束後,專櫃實物組長或部門負責人在維修工料清單上簽字認可,經營部負責人每月在費用匯總表上簽字,公司財務部定期從乙方貨款中或其他費用扣除,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因維修帶來的安全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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