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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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精選16篇)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爲: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夥經營投資總額爲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甲方負責全面工作,乙方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甲方佔股60%,乙方佔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甲方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甲方、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爲違約。違約金爲各自出資額佔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爲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備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2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t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正文開始>>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3

甲方:

乙方:

一、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夥經營貨車運輸。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貨車運輸,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購__________汽車壹輛(已使用個月);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經營範圍爲。

三、合夥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乙方各出資二分之一,即人民幣( ),大寫 元整 ,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夥利潤的分配

1、合夥利潤按雙方所佔合夥份額分配,合夥利潤爲除去貨車運營成本(成本包括油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修理費、拖車費等)的全部收入。

2、合夥利潤按結算,每分配一次。

乙方駕駛車輛,雙方共同爲乙方支付工資爲xx元/月。每( )結算一次。

五、合夥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雙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份額分紅。

2、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應馬上與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雙方按合夥份額承擔。

4、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

六、散夥和協議終止

1、中途若車輛轉讓、變賣則視爲散夥,本協議自動終止。

2、車輛轉讓、變賣所得雙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則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七、本協議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八、本協議無其他未盡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4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合夥人(丙方):

姓 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名稱、品牌、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爲合夥負責人。以 爲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爲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爲規範合夥企業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夥企業協議書》。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夥企業協議書》的首要法律依據爲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關於合夥企業的相關規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未予規定的事宜,方能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其性質爲普通合夥企業,三方均爲普通合夥人,甲、乙、丙三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合夥人共叄人,其中一合夥人爲個人獨資企業,即甲方,另兩合夥人爲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條爲了便於本合夥企業順利開展業務,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本合夥企業名稱沿用甲方註冊登記的商號即“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對外開展業務。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甲方未經乙丙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其商號。

本合夥企業住所地:

第五條合夥人入夥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夥人甲方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出資方式爲甲方店內截止 年 月 日所有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店內各項設備、傢俱、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夥人乙方沈敏出資方式爲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夥人丙方劉萍出資方式爲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鑑於甲方之業主屈勝龍此前與他人合夥經營過甲方店務,甲、乙、丙三方特別聲明,甲方保證 年 月 日前無任何債務,若未來發現此前負有債務,乙、丙兩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乙、丙兩方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則享有無條件向甲方追索的權力。

第六條合夥人出資時間及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合夥人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甲方店內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店內各項設備、傢俱、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夥人乙方沈敏應於 年 月 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夥人丙方劉萍應於 年 月 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爲一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夥企業期限屆滿後自行終止,若繼續合作則須以書面形式爲之。

第七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合夥人共同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上述出資事項經合夥人共同決定後,應於每月5日前向合夥企業交付。

上述出資比例爲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八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三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甲、乙、丙三方對合夥企業財產共有性質爲按份共有,共有份額分別爲: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夥企業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其他合夥人或者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二條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確定,合夥企業日常事務由甲方負責,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會計由乙方擔任,出納由丙方擔任。超過元的開支事項需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爲有效。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非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40%,乙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30%,丙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30%。

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月未七個工作日爲當月報表製作時間。

合夥企業若有盈利,按本協議約定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但需預留元作爲流動資金。

第十七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十八條以合夥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夥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第二十條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第二十二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退夥需經其他全部合夥人書面同意方可爲之,強行退夥對於退夥前及退夥後產生的債務均按其在合夥企業中約定的分擔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夥企業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擔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夥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後仍有剩餘的,按本協議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六條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合夥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的,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不能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以法律、法規爲準。

第二十八條爭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應當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業主(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望謨縣金桃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xx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7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

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

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8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項目,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共 2 / 7頁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爲合夥負責人。以 爲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共 3 / 7頁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爲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

簽署時間: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經營理念差恂,難以繼續合夥,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散夥協議:

第一條:甲乙合夥經營的“金磊混凝土攪拌站”,雙方同意20xx年xx月x日甲方退夥。

第二條:甲方退夥後,“金磊混凝土攪拌站”由乙方經營,產權、所有權歸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合夥截至20xx年xx月xx日爲止的所有收入、支出雙方已結算完畢,互不相欠。

第四條:合夥經營時與xx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整體轉由乙方承繼,散夥後與甲方無關,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處理。

第五條:因合夥時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義簽訂,爲避免散夥後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擔風險,乙方自願對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兩套房產作爲抵押擔保。

第六條:散夥後,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夥期間的合同導致甲方承擔合夥經營期間的債務時,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自願提供土地使用權以及現有的廠房、設備作爲對該風險的擔保。

第七條:關於土地,在土地租賃期間,鎮、村如果在收稅費,必須按所使用面積承擔。否則,乙方有權按原價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賠償。

第八條:分家時分給甲方應還帳務未還的,後又到乙方來討帳的,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附分家清單表4張。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五份,退夥人各執一份,交歷山東村村委備案一份,公證一份。本協議自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0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就三方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共同投資人投資目的、經營範圍

共同投資人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廣告設計,印刷諮詢,宣傳策劃等。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三方一致同意甲方_________管理公司,爲總經理。

3、共同投資人投資均爲實收資本,三方應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投資款打入戶名爲________,開戶行爲___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的卡內,收到改款後,甲方爲乙、丙方出具收據一支。(注:如出具爲入股款,則日後如若產生糾紛法院很有可能不受理或受理後因法院無法清算合夥賬務,而要求撤訴或駁回訴訟請求。如必須寫入股款則應當三方及時在每一筆賬如上共同簽字)。

4、成立公司前所需的辦公地址、用具、僱傭人員等一切事宜,按照本協議約定徵地乙、丙方同意後,均由甲方辦理。

5、_________公司應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由甲方自己辦理,併成立。

6、合作時間: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除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約定的事由出現外。

7、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對應的表決權。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_________有限公司店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不允許任何人、

2、退夥:

①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經全體合夥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④退夥事項獲得同意後,七日內_________公司通過法定程序辦理退貨事宜,並在2個月內辦理完畢;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共同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同投資人內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五、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其權限是:

(1)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_________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5)對合夥投資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6)購進辦公必須物品及公司開展業務必須物品;

(7)盡職盡責的履行作爲_________公司總經理的職責及行使相關權力。

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及賬務,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三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2)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以_________公司的名義聘任_________爲公司副總經理或監事,聘任_________爲公司財務總監;

(3)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2日內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更換事務執行人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方可,並當日選出新的事務執行人。

7、經營管理:_________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發展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公司減資、公司增資、處分公司財產、公司給共同投資人擔保、公司與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等)及凡屬於共同出資人應當共同表決的事項,採取由共同出資人三分之二通過的原則。

8、約定日常財務報銷制度等

9、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_________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八、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立即退貨停止該項業務,由另二名共同投資人勸阻,不聽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後決定除名。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立即退貨停止該項業務,由另二名共同投資人勸阻,不聽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後決定除名。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合夥投資;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立即退貨停止該項業務,由另二名共同投資人勸阻,不聽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後決定除名。

4、上述約定的除名事項出現後,三日內公司清算,有盈餘則扣除賠償及造成的實際損失後,將剩餘款項退還;如若公司虧損則彌補虧損、扣除賠償及造成的實際損失後,將剩餘款項退還。

5、甲方承諾在其違約或不履行義務,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產生爭議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1

合夥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___ 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 , 經友好協商 ,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 , 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 , 爲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例:促進產業銷售市場的發展壯大 , 充分利用各合夥人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各合夥人相關能力 , 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組合,共同完成多贏的局面。)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1、(略)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叄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總出資額的10%,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總出資額的50%,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全部出資額,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叄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所有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2

聯合經營____合同書

訂立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乙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丁……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

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

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

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br>

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資:(略……?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

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

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

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

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

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

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

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

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

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

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

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

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

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

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

行爲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

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

付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

視爲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

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

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

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

公證或鑑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3

爲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爲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爲:(省) (市縣)(鎮

三、乙方爲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設備、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擡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爲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爲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爲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覈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複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持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爲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爲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4

爲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爲甲方第47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爲:(省)(市縣)(鎮)

三、乙方爲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設備、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擡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爲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爲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爲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覈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複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持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爲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爲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乙方:

日期: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5

合夥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址: 市 街道 號 合夥人:乙(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址: 市 街道 號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夥人: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簽字或蓋章)×年×月×日篇二:項目合作協議書範本項目合作協議書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身份證號:,籍貫乙:,身份證號:,籍貫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 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總 篇16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名稱: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主要經營地址:湘陰縣東茅路精密現代城43棟門面。經營項目: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第三條合夥期限。20xx年3月10日起,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588645.00元作爲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1/3爲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爲合夥負責人。以爲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爲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幾方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爲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幾方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爲合夥門店的前臺收銀員。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爲擔保、抵押)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爲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甲方):姓名:

合夥人(乙方):姓名:

合夥人(丙方):姓名:

簽署時間:20xx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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