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退股協議書(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2W

公司退股協議書 篇1

甲方:

公司退股協議書(精選5篇)

乙方:

於X年XX月XX日正式註冊成立,法定代表人,公司是由兩位股東,後由轉讓所有股份給,即公司是由兩位股東,即甲乙雙方合資創辦,甲方佔股份總額60%,乙方佔股份總額的40%。現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願放棄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並將股份轉讓給甲方,由甲方另找他人入股。經公司財務覈算向乙方返還人民幣元整(¥:)。

2、乙方退股後,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XX元整(¥XX元),X年XX月XX日前,餘款元及利息於XX年底之前還清。

3、本協議簽訂後,公司盈虧由甲方負責,與乙方不再有任何關係;乙方不再享有公司股東的任何權益和義務,不得再請求分配利潤或者其他經濟報酬。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當日交回公司向其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4、本協議簽訂前後乙方所有的個人債務應當自行履行完畢,因其履行個人債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訴訟、仲裁均與公司和甲方無關;如因乙方原因給公司和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公司退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甲方退出三方共同投資的XX店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退股

甲方按原股本金額退出其股份共計¥100000(拾萬元整)。

二、帳目和債權債務以及經營

1、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該店的所有帳目帳務(包括投資階段的所有帳目和債權債務)以及所有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簽字後,該店實際營業開始的盈虧和今後的盈虧均與甲方無關,乙丙雙方自負盈虧。

三、股息

1、乙丙雙方向甲方支付股息¥50000(伍萬元整)

2、乙丙雙方可採取分期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該款項。

3、支付方式爲月付,每月支付¥5000(伍仟元整),支付日爲每月5號。總支付期爲10個月。

4、乙丙雙方若逾期60天未能支付,則視爲乙丙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丙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未付部份股息。

四、轉讓出讓

乙丙雙方若要轉讓店面或出讓股份,轉讓或出讓所得應優先支付甲方股息。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1月22日

公司退股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甲方退出三方共同投資的 店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退股

甲方按原股本金額退出其股份共計¥100000.00(拾萬元整)。

二、帳目和債權債務以及經營

1、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該店的`所有帳目帳務(包括投資階段的所有帳目和債權債務)以及所有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簽字後,該店實際營業開始的盈虧和今後的盈虧均與甲方無關,乙丙雙方自負盈虧。

三、股息

1、乙丙雙方向甲方支付股息¥50000.00(伍萬元整)

2、乙丙雙方可採取分期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該款項。

3、支付方式爲月付,每月支付¥5000.00(伍仟元整),支付日爲每月5號。總支付期爲10個月。

4、乙丙雙方若逾期60天未能支付,則視爲乙丙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丙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未付部份股息。

四、轉讓出讓

乙丙雙方若要轉讓店面或出讓股份,轉讓或出讓所得應優先支付甲方股息。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__年1月22日

公司退股協議書 篇4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於20xx年6月20日正式註冊成立。法定代表人:王亮,註冊資金爲人民幣:叄萬元整(¥:30000.00元)。宜欣居裝飾是由王亮、錢斌、李新寶、孫鍵三位股東合資創辦,股東王亮:佔股份總額的30.8%;股東錢斌:佔股份總額的30.7%;股東李新寶:佔股份總額的30.7%;股東孫鍵,佔股份總額的7.8%.

由於公司發展及自身原因孫鍵提出退股請求,經股東會議研究,同意其退股,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股東孫鍵放棄所持有的所有股份,經公司財務覈算返還孫鍵捌仟貳佰壹拾肆元整(¥:8214.00元)。

2、孫鍵退股後,公司股東王亮持有公司33.4%的股份,錢斌持有公司33.3%的股份,李新寶持有公司33.3%,公司盈虧由股東王亮、股東錢斌及股東李新寶負責,與孫鍵不再有任何關係。

3、王亮爲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盈虧及所需資金按投資比例分擔。

4、本協議一式五份,由,各持一份。公司留檔一份。

年月日

公司退股協議書 篇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100%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6、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轉讓款的支付

全部轉讓款。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違約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爲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殷祖政府備案一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