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遊安全協議書大綱

來源:瑞文範文網 2.65W

爲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爲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

自駕遊安全協議書大綱

(一) 此次自駕遊活動的發起、聯繫、組織都是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甘肅車主俱樂部爲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爲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爲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爲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爲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爲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後其行爲後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爲安全負責。未滿18週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爲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爲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爲安全。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爲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後於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八)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九)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本協議爲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願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爲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並詳細瞭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後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

參加活動者簽名: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