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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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 篇1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國______市簽署:

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通用5篇)

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和存續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其註冊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和存續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其註冊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與存續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其註冊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d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和存續的公司,其註冊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d公司爲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惟一出資者,其合法擁有公司的所有股權;

2.經批准單位、批准編號〔 〕____號文批准,公司擬實施債轉股;

3.根據a公司、b公司、c公司(以下合稱“資產管理公司”)與公司及d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股權協議》和《債轉股方案》,公司擬增資擴股,公司經評估後的淨資產將在剝離相關非經營性資產及不良資產後覈定爲d公司對公司持有的股權,資產管理公司對公司的債權將轉變爲其對公司持有的股權;

故此,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各方之間的債權轉股權協議,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

1.1 公司的名稱及住所

(1)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英文名稱:

(2)公司的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公司的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股東

2.1 公司由以下各方作爲股東出資設立:

(1)a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d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3.1 公司的經營宗旨爲____________,並確保公司債轉股股東之股權依照《債權轉股權協議》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從公司退出。

3.2 公司的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股東出資

4.1 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

4.2 公司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

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股東的出資方式

(1)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將評估後的資產在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及不良資產後作爲d公司對公司的出資,其出資額共計人民幣___萬元;

(2)資產管理公司享有的對公司的債權轉變爲其對公司的出資,其出資額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3)各方同意,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的確認值與上述評估值有差別,則各方的實際出資額及出資比例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值進行相應調整。

13.6 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b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c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 d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爲:。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爲: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爲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爲:

甲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與股東會並依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爲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依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祕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依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爲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與,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與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蔘與的,視爲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與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與會議,視爲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與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依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商量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依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依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覈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含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含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與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爲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商量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覈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商量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照。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依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 篇3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年月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多少股權;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覈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覈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爲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爲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__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__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__至__時間內___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__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爲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爲經營運作人,作爲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裏每月應付工資爲 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爲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爲獨立公司,爲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爲 、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戊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 篇4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xx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覈准爲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東莞市xx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經營範圍:房地產評估;

3、註冊資本:以工商註冊爲準;

4、法定地址:以工商註冊爲準;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收購東莞市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乙方佔%、丙方佔%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爲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爲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爲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爲該股東退股的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話:

丙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話:

年月日

關於股東的協議書優秀 篇5

股東分紅協議書範本

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________提議建立,以________爲主要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股,四方共同組建。

股東一:_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________

(依次排列)

根據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議的一致通過的決議,確定全體股東以茲遵守對公司具體合作事項如下: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

股東一: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二: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三: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四:________,無現金出資,實物出資________萬元,以提供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及相關服務管理參與經營管理;

現金出資的資金用於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今後公司如需增資等重大事項均有全體股東開會決定。

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股東會並享有平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爲董事會成員;

4、按照比例分取紅利;

5、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6、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7、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二)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2、嚴格遵守合作條款,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和提供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及相關管理服務;

3、依其按佔有公司股份承擔公司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隨意退股;

5、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6、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7、保守公司祕密;

8、《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股東大會

(一)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二)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四.利潤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項

1、每個自然年度爲一個經營週期,每個營業週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進行週期結算。

2、每個營業週期滿後,公司財務人員將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彙總,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制定紅利分配報告,經股東會同意後,按純利潤實施紅利分配。所謂純利潤是指總營業額減去開支和稅收後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積金:利潤的10%爲法定公積金

4、分紅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積金後的利潤。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東不提取勞動報酬。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

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每次均按照________佔:____%、________佔:____%、________佔:___%、________佔:___%的比例分紅。

五.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股東另行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本協議簽定於________年__月__日,一式五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由公司蓋章即可生效。

股東一:_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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