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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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精選8篇)

乙方:________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負責提供業務銷售。

三、雙方協商確定,乙方負責業務銷售的同時,甲方需按照約定的_%負責給乙方提供業務費用。

四、雙方協商確定,在經營期間按照____比例進行提現。

五、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六、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簽章) 地址: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區教育局與___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於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併爲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爲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爲30人,培訓期限爲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爲280_300學時。

五、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於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__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___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爲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並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並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___外貿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新能源材料的研發、生產經營等事宜等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基本信息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事宜及職責劃分

甲方、乙方、丙方在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現就新能源材料研發、生產經營有關事宜,自願結成普通合夥關係。具體職責範圍劃分如下:

甲方負責企業資本投入,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與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與項目所在地有關管理機構的外事協調處理事宜,是合作組織的法人代表,甲方爲合夥事務的執行人。

乙方、丙方負責項目開發、項目攻關、技術諮詢、人員培訓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建規模適宜的技術服務團隊。項目正常運營情況下,甲方對技術團隊核心成員的選聘事宜需經乙方、丙方同意。

二、出資形式

(一)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爲_________萬元;

(二)乙方、丙方以知識產權(或勞務出資)。

三、股權比例及利潤分配

(一)甲方持本合夥企業股份的_____%,享有股權對應比例的分紅。

(二)乙方、丙方持股_____%,其中_____%爲約定技術股份,剩餘_____%爲激勵股份。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前,所應該得到的分紅應當留存合夥企業作爲備用資金,待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後,乙丙雙方自動取得相應比例股份的分紅權及對應數額。

(三)項目運營中後期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資金投入或引入外部資本,並以當期項目估值確定股份比例,另行確定股權分配的相關事宜後,甲、乙、丙三方應當另行簽訂股權分配協議。

(四)甲方不領取工資性報酬,次年_____月份在財務覈算並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後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配紅利。

(五)乙方、丙方根據工作需要領取______元/月技術諮詢服務費,次年1月份在財務覈算並經甲_______________三方確認後獲取當年利潤25%-30%股份分紅。公司負責報銷因公出差往返交通、住宿費用。

四、合夥責任承擔

(一)若因產品經營或市場變動等原因或其他市場方面的原因導致公司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其他責任的承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定。

五、合作期限內的重大事務處理

如骨幹人員的選聘、公司財務制度、對外投資或外部資金注入等工作需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所需費由公司承擔,費用的用途應予以明示,各方均享有知情權。

六、研究開發性項目申報與相關事項約定

公司對外研發性項目申報、技術服務均有由項目技術團隊共同完成;

合作期限內技術團隊取得的相關發明專利、技術成果歸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人員予以激勵性獎勵。

以公司名義申報的各級政府研究開發性項目經費(含技術補貼性獎勵),在扣去相關成本費用與支出後,盈餘部分40%歸甲方所有,60%歸乙方、丙方所有,乙方、丙方對所持有部分獎勵具有二次分配權。

七、合作期限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從賬務中支取、借支款項

任何一方以個人名義做出的民事行爲或以合作組織名義,實爲謀取個人利益的民事行爲的後果均由其個人承擔,與合作組織的其他方無關。一方更不得因己方原因使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受損。

八、退夥約定

關於入夥與退夥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認。

公司正常經營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退夥,如確有它因執意退夥,需以當期公司的財產狀況減除甲方投資成本後的現值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按退夥人所持股份_____%進行現金結算(因退夥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不予結算)。一方退出後空餘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東具有優先有償持有權。

九、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諸法院。

十、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經合作三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並清算後,剩餘資產予以返還各合夥人。

六、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七、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八、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禁止合夥人自營或間接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一經發現,違約的合夥人對守約的合夥人賠償 元並賠償合夥企業的全部損失,違約合夥人必須終止其自營或間接經營的企業;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二、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三、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6、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直接自營或間接經營同類競爭性企業,違約合夥人應對守約合夥人賠償元,並承擔合夥企業損失。並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爲以下第種。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5、如日後合夥企業壯大,經各合夥人同意,合夥企業變更爲有限公司,則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 ,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爲 __,佔該公司 __%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__注入___即__%, 注資__期限共__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稅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證人簽字(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合夥出資運營________網吧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______網吧。

經營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號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執照號爲: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乙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______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各合夥人的出資,統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資金的支配以發票或收據以及收條爲依據,(依據必須得到兩個合夥人共同認可)以爲後期算賬做依據。

第四條盈餘分配

合夥企業應當於正常營業後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於合夥企業備用開支;但累計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餘盈餘分配,以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夥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夥企業用作債務抵押、抵償、還貸;否則應向另一合夥人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三)合夥人私人債務與本合夥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係;

(四)合夥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變更轉讓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吧:電腦設備、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吧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進行財務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②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本合夥協議簽訂後合夥人不得同他人在合夥企業同一縣級行政城市內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非取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爲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夥人的出資

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合夥企業註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夥人在合夥期間

不得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

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___份,甲乙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糾紛的解決______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爲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爲: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爲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爲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覈查,並就覈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覈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權限爲: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爲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平均分配。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爲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求對方當面理清收支的具體情況。

六、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即行推舉清算人,(中間人或公證員)

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甲:(簽字蓋章)

合夥人乙:(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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