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催交的函(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6W

費用催交的函 篇1

公司:

費用催交的函(通用3篇)

年 月 日,貴公司在我公司辦理了一筆借款擔保業務,委託我公司爲貴公司向出借人 借款(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借用期限《借款合同》編號: )提供擔保;並且貴公司還委託了 公司向我公司提供了反擔保。 年 月 日,合同到期,貴公司並未履行還款義務,我公司已經按照合同約定於借款期限屆滿後三日內向出借人 履行了代償義務。

年 月 日,貴公司已償還本金人民幣 年 月 日,貴公司仍未履行剩餘 元的還款義務,既沒有辦理相關延期還款的手續也沒有給予我公司任何合理的解釋,現我公司鄭重的向貴公司發出警告和通知,限貴公司於 年 月 日之前償還本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按《借款合同》約定支付逾期利息、違約金、罰金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望貴公司在收到該函時,能夠深入思考相關違約行爲帶來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處罰後果,及時清繳上述款項及費用;否則我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相關措施,並按照《保證反擔合同》的約定將反擔保方 有限公司所抵押的房產進行房產過戶及拍賣,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從房屋出賣價款中扣除貴公司的借款本金以及相關費用,房屋出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支付的,我公司將繼續向貴公司追繳剩餘款項。

再次希望貴公司能夠慎重考慮您的違約行爲帶來的影響與後果!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費用催交的函 篇2

各位未繳費、欠費同學及家長:

按時繳交學費是大學生必須履行的義務,截止至目前爲止,還有部分同學未繳學費(或只繳部分費用)。爲了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更好地保證我校今年學生學費、住宿費等有關費用能夠及時足額上繳市財政,學校要求各位未繳費或欠費的同學,應於x1年12月25日(星期日)前繳清費用(包括往年欠費),請抓緊辦理繳費手續。

現將學生繳費有關事項向您詳細說明如下:

一、按時繳納學費是大學生必須履行的義務

根據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教財[1996]10號文)和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x6]2號文的規定,“高等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高校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按屬地化原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考慮實際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覈,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我校根據廣東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關於一步規範我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x7]186號文)的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代收軍訓費和教材費。

按時繳費既是大學生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體現,應當積極及時辦理繳費手續。由於銀行批扣時間爲9月份,10月以後銀行不會再自動扣除未繳費學生的學雜費,因此欠費的同學必須親自去東、西校區內的平安銀行櫃檯繳交現金或者讓櫃員扣除卡內金額。

二、學校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多種途徑,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根據《xx職業技術學院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體系管理辦法(修訂)》(深職院[x0]70號文),《xx職業技術學院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資助管理辦法(修訂)》(深職院[x0]69號文),《xx職業技術學院勤工助學活動組織管理條例(修訂)》(深職院[x0]74號文),以及《xx職業技術學院獎學金評選條例(修訂)》(深職院[x0]18號文)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及相關部門提供了包括“獎、勤、貸、助、補、免”等六位一體的資助政策,以幫助貧困生解決經濟上的困難,使其順利完成學業。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通過所在學院向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學管理中心等部門提出申請。具體資助措施如下:

1. 國家助學貸款。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普通高校在讀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可向國有獨資銀行申請助學貸款,在校期間由國家財政給予貼息,畢業後由貸款學生在三年內還清本金及利息。

2. 國家獎學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3. 國家勵志獎學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4.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爲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5. 校級獎學金。凡學期內品學兼優、未受院(系)級通報批評以上處分的學生,均可參加校級獎學金的評選。

6. 勤工助學。學生處下設勤工助學管理中心,負責爲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服務。有需要的學生可向勤管中心提出申請,由勤管中心按相關規定安排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習成績優秀者優先)。

7. 校級困難補助。資助對象爲經濟特別困難的在校生。其中,對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孤殘單親學生、少數民族學生以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優先考慮。

8. 特困生學雜費減免。爲了幫助地震災區或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克服學習、生活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本人可向學校申請減免學雜費。

三、惡意欠費及相關處罰。

1. 有下列情形之一都屬於惡意欠費:

(1)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繳交費用,且未辦理申請任何資助手續;

(2)無正當理由按規定時間繳交費用,且雖申請資助但不符合相關條件而未獲準資助;

(3)獲准資助後仍未足額繳交費用;

2. 根據《xx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深職院[x9]108號文):“學生按期報到並按規定繳納應繳費用,繳齊所有費用的予以註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全部或部分緩繳費用、申請相關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經過批准,辦理有關手續後予以註冊。因其他原因不繳納費用的學生不予註冊,直至繳齊費用後方予註冊。未註冊的學生不能使用學校資源,學習成績不予認定。”對此項規定,學校將嚴格執行。

3. 根據《xx職業技術學院學費收繳管理辦法》(深職院[x0]92號文,對於惡意欠費的學生,“學校一卡通辦公室負責停止該生校園一卡通的使用;無正當理由欠費的應屆畢業生,各學院不予出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處不予簽發畢業生報到證,教務部門暫扣其畢業證”。

請未繳費及欠費同學認真瞭解學校的有關規定,嚴格對待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及時按規定繳交費用。如果無正當理由繼續不繳應交費用,學校一卡通中心將於x1年12月31日停止其校園卡的使用。

特此告知。

xx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費用催交的函 篇3

:

我公司自 x1 年 11 月 15 日開始負責 御點江山 小區的物業管理,截止x4年 月 日,貴方共欠交物業費 元(x2年欠交物業費 元,x3年欠交物業費 元,)。經物業公司多次催要,直至今日,始終無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相關法律規定,貴方的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約。

有鑑於此,現鄭重函告貴方:

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內,將拖欠的物業費共計 元予以交納,並承擔違約責任。

屆時,貴方不予交納的我公司將採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就貴方的違約行爲及不負責任的行爲追究貴方的法律責任,並就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向貴方進行追索。

專此函告,望貴方慎思並妥善對待,以免訴累。

華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x4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