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未婚證明範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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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戶口所在地。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閱我婚姻登記機關從年月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離婚或喪偶後再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範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
XXX,性別,19XX年X月X日出生,爲我村第X村民小組村民.於XXXX年X月X日,於XXX學校畢業,現與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自力生活),至今沿未結婚.
特此證明
【篇三】
茲有我單位員工__________向貴行申請個人___________貸款,現特此證明如下:茲證明我單位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從未登記結婚;□離異後未再登記結婚;□喪偶後未再登記結婚。我單位對所提供證明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填寫人簽章:
單位組織(人事、保衛科)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