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科技公司員工守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8W

第一章 總則

網絡科技公司員工守則

1、爲規範企業和員工的行爲,維護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2、本規章制度適用於企業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1、本公司招聘的對象是資格最符合的個人,無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

2、企業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覈、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3、員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4、員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回答企業提出的問題,不得有任何虛假內容。

5、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僞造證件欺騙企業。

6、企業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定期定向培訓、職業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7、企業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爲1個月爲30天至3個月爲90天,試用期過後簽訂正式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1、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2、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企業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5、勞動合同期滿企業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係,並不給予當事人經濟補償費。

1)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違反勞動合同或本手冊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爲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被勞動教養的;

8)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終止聘用關係:

1)員工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或公司瀕臨破產或轉讓,徵得當地勞動行政部同意減員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企業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不含每日中午用餐一小時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其他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2、企業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

3、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7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企業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3天。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1、企業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績效獎金、津貼和補貼;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2、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3、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銀行轉賬形式發放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4、每月15日發放本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

5、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企業處罰的罰款;

4)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5)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6)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7)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第六章 管理制度與工作守則

1、具體管理制度另見附表(人力資源部關於XX年員工管理制度)。

2、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小心使用辦公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於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爲作鬥爭。

第七章 保密制度

1、爲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祕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2、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3、可能成爲企業商業祕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內部文件、會議紀要、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4、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企業的商業祕密。

5、嚴格遵守企業祕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祕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櫃中,借用祕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文件。

6、員工發現企業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7、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部門經理或者行政人事部,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8、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祕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範圍、權利、義務、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9、未經企業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營業。

第八章 附則

1、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牴觸的,以勞動合同爲準。

2、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 法規、規章有牴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3、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4、全體員工閱讀後簽名,並以此作爲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本規章制度自XX 年6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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