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使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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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保證學校的信息化設備不受任何損失,確保全體教師安全有效地使用信息化設備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特制定本責任書。

設備使用責任書

1.學校配備的信息化設備(包括微機、多媒體等)使用者即爲管理人,領用前必須簽訂《學校信息化設備管理使用責任書》,隨即承擔相應責任。

2.管理人必須愛護學校的信息化設備,嚴格按正常程序進行操作,一律不得隨意拆卸。

3.設備若出現故障,管理人應及時向信息中心報修,由信息中心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維修,有損壞現象的,依據《信息化設備損壞賠償制度》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4.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信息化設備的存放地點,更不得挪作他用。

5.嚴禁任何人利用學校的信息化設備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禁止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軟件。

6.對故意破壞計算機系統的行爲要進行嚴肅處理。

7. 該《責任書》每年簽訂一次,一般安排在秋季開學後一週內進行,有效期一年。期間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中途更換管理人的,必須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8.設備參數明細

責任書一式三份:分別由管理人、學校信息中心和校產辦保存。

學校(章): 校長簽名: 管理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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