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範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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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下面是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範本3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範本(一)

爲進一步加強課堂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深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任課教師是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不準隨意離開課堂。預備鈴響及時進教室,按時上下課。杜絕離堂空堂。

3、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爲。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5、不準組織或安排學生從事不宜的勞動或其他活動。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要作好安全保護工作。

6、對突發疾病或受傷的學生,應及時採取措施救護,並報告學校及監護人。

7、任課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或參加校外活動時,應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進入教室後應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若發現有學生末到課堂,應及時報告學校、班主任及監護人。

9、學生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10、按時放學。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若確要離開,要請其他教師暫代爲管理學生,被請教師爲課堂安全責任人。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對“首遇”而不負責任、採取迴避態度的教師,定爲師德不稱職,年終考覈定爲不定等次;導致事態擴大、出現重大事故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師,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 校(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任 課 教 師(簽字):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範本(二)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爲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爲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爲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並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做好與學校的聯繫和溝通,請將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禁止讓學生操作機械化電氣化農具,禁止讓學生駕駛機動車輛。乘坐農用三輪車或無證照車輛。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禁止在野外燒荒,林區生火。禁止私拆家用電器,拆解電源開關。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溝渠塘壩崖畔玩耍,禁止採食不瞭解的花草。

5、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溝渠、塘壩、水井、崖畔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建築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單獨外出遠行。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在外遊蕩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8、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學校護送路段之外放學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9、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建議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XXXXX國小 班主任簽名: 20XX年8月25日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範本(三)

爲繼續開展學校安全文明建設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半年(20XX年9月-20XX年7月)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杆、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電源插座等)。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有效的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週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瞭解消防知識和重大災難預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及時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資料齊全,按時上交校長室存檔)。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護導工作,課間,午間,學校集體活動,班主任和值日教師應及時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飲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未經學校審批同意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爲。由各部門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5、嚴格教育教學管理,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大掃除(沒有教師在場嚴禁學生上教室後窗涼臺)等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於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6、班主任應嚴格教育學生不得乘坐非載客的車輛,嚴禁不滿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的教育。

7、路隊護送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將學生安全護送出校門。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8、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髮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工作職責

(一)班主任職責

1、堅持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2、及時檢查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身邊的各種安全隱患,紮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3、加強早自學、晨間談話、讀寫課、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兩操等班級日常管理,建立班級常規和各種記載簿;

4、經常與科任教師聯繫,協調各項活動和學生課業負擔;

5、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強生活管理;

6、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繫,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指導家長正確教育子女。

(二)任課教師職責

1、做好一切課前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作息時間,按時下課;

2、無特殊情況,不坐着上課,不隨便離開教室,不與無關人員拉呱攀談家常;

3、杜絕諷刺、挖苦、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調課的,必須提前報教導處安排;因故要變動授課時間的需經教導處批准。

5、因教學要求需帶學生外出的,必須經校長室批准,認真、周全考慮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以及解決補救的辦法;

6、學生休息時間不得強制進行集體補課(學生個人自願除外);

三、考覈與獎懲

1、將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學校教師考覈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律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對因體罰、變相體罰、違反教育法規造成的學生致死、致傷殘等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或逃學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除參照上級指示精神處理外,扣除並直至取消全年崗位獎勵和工資津貼。

3、對上級領導部門佈置的學校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執行不力,造成不良後果的,扣除學期工作所有獎勵。

4、學校對各責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學期考覈,凡達標的責任人,方能認可完成任務獲得工作獎勵。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爲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

4、責任書共一頁一份(個人部分參閱本校網站內容),學校保存一份存檔,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字(蓋章) 崗位責任人(簽名)

20XX年9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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