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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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通用9篇)

1、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在校門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等,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3、重視做好“雙差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

4、要關注學生行爲。學生出現行爲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5、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6、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及時帶領學生安全離校。

8、學生早上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買東西。

9、爲維持正常的進行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任課教師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校長  任課教師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2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3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傷害處理辦法》,爲了確保中學部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每位教師都有義務維護校園安全,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必須上好課表中所排列的屬於自己的課(包括早、晚自習、班會及活動課),因特殊原因(包括請假)需要調課者,必須報教導處審批,等批准備案後,調課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時上課,缺課或調課後,被調者未履行職責,造成的學生違紀、違法或者傷害事件均由當事人負責。

任課教師都要確保上課學生的安全。“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進入課堂首先清點學生人數,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凡因學生曠課沒有及時彙報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凡遇突發性事故(如火災、地震等),上課教師爲當事責任人,應及時處理並上報學校,如未妥善處理而造成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2、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力範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項目進行規範訓練。物理、化學、生物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告訴學生不按操作規程去做,容易出危險,如果不聽勸告,取消做實驗的資格。理、化、生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讓學生幫忙拿實驗用品(尤其是化學藥品),如果確實需要學生幫忙,要和學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師都有詢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的權力。每位教師都有義務向學校治安領導小組反映校園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如能排除應當盡力排除。

4、教師同學生進行個別談話,一般情況下不要鎖門,對於女學生的教育要注意時間、地點、方式和方法,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5、對校園內出現的突發事故,第一見證人要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的領導。

6、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淨,物品擺放要整齊。

注意:(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無人時要注意鎖門,以防丟失物品。(2)注意節約用電。天氣晴朗,室內光線好,請不要開燈。長時間離開辦公室要關閉飲水機電源。(3)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7、嚴禁任課教師擅自將學生趕出教室。凡教學需要帶學生外出實踐,實習者,須提前報主管校長審批後,經覈實確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當萬一發生不安全事故時,承擔組織者的教師要負主要責任。

8、教師要努力學習,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要尊重、關心、愛護學生,特別是要對“問題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愛,加強溝通,注意引導,耐心說服,循循善誘,禁止簡單急燥,野蠻粗暴的進行有辱學生人格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爲。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影響進行查處。要做到依法、有據、合情、入理,造成傷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9、負責晚自習的教師要增強責任心,上自習要認真核對人數,如有出入要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繫,要關注學生的動態,確保上課的效率。下課後,督促學生儘快回宿舍。值班教師要在各樓道口值班護送學生下樓。確保學生安全上下樓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此責任書資簽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課教師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4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保證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安全,體育教師除履行任課教師安全職責外,還要履行以下幾項安全制度:

1、體育教師是體育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師生的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切忌存在僥倖心理。每節體育課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上體育課之前,體育老師要親自點名,並把曠課的學生報告班主任,然後組織學生排好隊伍,帶領學生安靜緩步進入體育場地,課後或者訓練結束必須整隊總結,督促學生離開活動場地。按照體育課常規,體育課上必須帶領學生先做準備放鬆動作,培養學生正確的運動姿勢和體育運動習慣,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發育。體育課和體育訓練時,體育教師必須親自帶領、指揮,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要經常性地檢查活動場地和活動器材,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並立即採取措施,進行維修、加固或撤除。

3、在投擲區進行訓練時,指導教師必須始終在場監督,並及時遣散圍觀的學生,確保訓練的安全。

4、組織學生自由活動或訓練時,教師必須始終在場,運動強度要適合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對個別體質特別弱或者有疾病的特殊學生,應儘量減少其運動量或禁止其參加體育活動,以確保學生安全。

5、學生集會或者學校進行大型活動,體育教師負責整隊,並作周密安排,要加強組織和管理,做到安全、有序,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

6、如果學生在上體育課時發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的性質及程度,追究體育老師相應的事故責任,嚴重的報上級按法律法規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

政教處(簽字):

體育教師(簽字):

20xx.9.3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5

一、職 責

1、協調溝通學校相關處室,協助苑區校長負責本苑區的德育工作,着力加強班風學風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習慣。制定苑區德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爲規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協調溝通學校相關處室,協助苑區校長負責本苑區的團隊工作,指導好學生會幹部,團幹建設。

3、負責德育工作隊伍建設,抓好班主任培訓,不斷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制訂完善苑區德育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的評價制度,並組織實施。

5、抓好苑區的體衛藝工作,組織好健康教育,抓好德育科研工作。

6、負責苑區安全、法制教育工作,爲本苑區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7、負責學校五星級苑區德育管理方面的爭創工作。

8、負責八年級級段管理工作。

9、協調學校各項迎檢工作、接待工作和外出活動。

10、完成苑區校長和學校對口處室交代的其他工作。高姿態、顧大局,一切與學校保持一致。

二、目 標

認真履行各項職責,督促德育活動、文體活動的有序開展,做好學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帶領班主任大膽創新,探索班級管理新路子。在學校相關科室的日常檢查、德育活動、綜合考評中力爭學校第一名,不出前二名;在學校每月的五星級苑區考覈中,德育管理方面的四星必須奪得三星。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6

爲確保學生的安全,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學校與課任老師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責任,教育督促學生注意校內外的人身安全,杜絕學生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1、上課時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詢問去向,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學校。

2、針對上課時出現的意外情況,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教師要及時作出處理,並組織好學生,切實保障好學生的人身安全。

3、維護好學生秩序,避免出現起鬨、擁擠、下位等現象,不得讓學生隨意離開課堂。確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彙報。

4、要維護好課堂秩序,防止出現打架、鬥毆等傷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5、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妥善化解各種矛盾,保證課堂教學順利進行。

6、有實驗課的教師要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來進行實驗,要保證實驗過程中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別是有危險的化學藥品以及注意實驗操作過程中的用電安全、防火等一切安全隱患。

7、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按照值班工作分配,及時、按崗、認真值班,填寫好學校安全工作日記。

學校教師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因工作疏忽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年度考覈、晉級評優均實行“一票否決”制,課任教師將承擔相應責任,並給予通報批評,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適用時間爲: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7月15日。

校長簽字:

任課教師簽字: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7

體育教師安全責任書

爲確保體育課及體育訓練的安全,根據我校具體情況,特爲體育教師制定以下責任:

一、課前及活動前

1、凡體育教師在上課或訓練運動員前,對運動場地、器材等都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險器材堅決不能使用。

2、清楚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根據學生的情況適當或不安排運動,對有心臟病的學生堅決不安排運動,學生可自由活動。

3、對青春期的女生應予以適當的照顧和關懷。

4、體育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訓練計劃,合理組織課堂教學、訓練。提前預見安全隱患,及早採取措施加以預防。

二、上課及訓練活動時間

1、體育教師必須在上課和訓練活動前組織學生集合整隊,認真清點人數。

2、要嚴格課堂、訓練組織紀律,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上課、訓練活動時衣服內不準裝刀、筆、鑰匙等妨礙安全的雜物等。

3、體育教師在上課或是在訓練活動時,如有高難度的動作,要對學生採取保護措施。

4、上體育課時教師不得提前下課,中途不得離開課堂,課後要及時組織學生收拾好體育器材。

5、上課、訓練活動時,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強調學生上課、訓練期間的安全。

6、由於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確實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教師不要強求。

三、應急措施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將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學校有關領導及家長。凡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上課教師依據有關制度負相應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教師要按《新修訂的中國小老師職業道德》、《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條例等對教師的要求條款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體育教師個人各執一份。本責任書由體育教師負責實施,並作爲教師考覈依據之一。如因教師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

學校(蓋章) 教師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8

爲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後清點工具並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後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後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嚴防因教師指揮不利,課前電源、器材、備品檢查不到位或教學組織不當,操作不規範,導致的火電災害和導致學生人身傷害。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衛應認真查驗覈實,並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着“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並在年終考覈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設備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繫,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裏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並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繫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採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爲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並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覈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鉤,並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爲20_年4月至20_年12月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_年 4月 1 日

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9

爲貫徹關於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爲主的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繫,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班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外出活動等,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爲。學生出現行爲異常時,要及時詢問、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9、與宿管交接班時,班主任必須在場,不能出現學生無人看護的情況。不得在工作中相互推諉責任,出現問題班主任老師是第一責任人。

10、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12、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教師(簽字)

教育學校

盲人學校

20xx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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