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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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 篇1

爲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跟車教師責任狀:

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精選6篇)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跟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覈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車地點或下車地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跟車教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

六、跟車教師在跟車期間,須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爲。

七、跟車教師在跟車途中,須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跟車教師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再示意司機開車;不可因趕時間,提前行車,而發生意外。

以上各條須按規定執行,若因跟車教師的疏忽出現任何意外狀況,由跟車教師負全責。

跟車教師簽名:

園 長簽名:

幼兒園

20xx年2月

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 篇2

爲了保證坐車學生安全上學返家,跟車教師必須儘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 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下午接送時一定要讓家長接走幼兒;如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幼兒隨車返園。如錯接或丟失幼兒,一律由跟車老師和司機負責。

二、 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早上接幼兒時要向家長、小朋友說早上好,並下車把孩子抱上車然後跟家長說再見。下午送幼兒回家時,跟車老師到一接送點要下車把孩子抱下車給家長並說再見。

三、 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車門旁這個座位,以便抱幼兒上下車。在車上,跟車老師要照顧好車上幼兒,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 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 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儘量不要出現遺漏現象;在車上,老師要檢查孩子是否有受傷、是否整理好衣褲、鞋子,是否有尿溼現象。

六、跟車老師在開關車門時要注意幼兒的手、腳、頭等,以免車門壓傷。

七、 每次幼兒接到幼兒園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八、 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

九、 跟車老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行車途中不得和司機閒聊,高度注意行車安全;若車前後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開車門抱幼兒下車。

十、 如出現安全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獎,並負相應責任。

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 篇3

爲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週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譁,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爲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於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儘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後方可發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並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後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名稱:湟中縣多巴鎮小福星幼兒園

幼兒園法人:張紅英

跟車教師:

20xx年9月1日

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 篇4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並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繫,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20xx-11-23

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 篇5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確保幼兒及跟車人員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時刻維護幼兒園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實事求是。

5、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6、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駕駛證;

7、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8、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爲。

9、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並與幼兒園取得聯繫協助處理,急救傷患人員,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兒。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幼兒園報告。

10、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一切責任由司機自負。司機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纔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4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幼兒園門口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幼兒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後方可開門;幼兒沒有坐穩繫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5、校車到達幼兒園後,司機停穩車輛,先下車協助跟車老師將幼兒安全送進幼兒園,然後檢查車內,確保全部幼兒下車後再鎖好車門。

6、對待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報告幼兒園領導。

收車後:

1、檢查車內是否有未下車幼兒和遺留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嚴禁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

司機簽字:

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 篇6

根據教育部門及交通部門的文件、通知精神,爲確保幼兒園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和幼兒在乘坐園車來園及回家時的安全,同時,也爲了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園車跟車老師的安全責任感,特擬定本責任書。具體如下:

1、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爲生命。

2、熱愛幼兒,關心幼兒,視幼兒生命爲自己生命。

3、熟悉報警電話和程序,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遇交通事故和其它緊急事件時能迅速報警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惡化。

4、在接送途中若有任何異樣情況發生,必須馬上報告辦公室,並採取有效措施,否則後果自負。

5、接送園車時,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和《車輛接送安全操作流程》。教師應坐到能顧及所有幼兒及上下車幼兒安全的位置,並監督司機控制車速,不超車、不違章駕駛,不與他人聊天或接打電話。將車輛靠邊停穩後(車門必須靠路邊),幼兒方能上下車。憑接送卡接送,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如教師需離開車送孩子或離車比較遠時,必須要把車門關上;過馬路時一定要拉穩孩子的手,注意左右看,確定無車來才過馬路)。家長不在時,不能把孩子獨自放下,須帶回幼兒園。

6、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銳的物品來園並及時把它是收起來;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打開,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7、關鎖車門前,須巡查車上是否仍遺留有孩子。

8、對帶藥的孩子做了班級、姓名、藥品名稱登記,詳細記錄服藥方法並及時轉達班級教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旨在提高跟車教師的安全意識,望各位教師以“安全至上、生命爲重”。若有違章操作而帶來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後果,以國家法律及本園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爲依據進行處理。

責任人:

白鶴中心幼兒園: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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