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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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家長

乘車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

爲了您孩子的健康,爲了您家庭的幸福,爲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爲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對你合租的車輛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你合租的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你合租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爲未來的有用人才。學校只進行對學生安全進行教育、上報監督車輛是否安全、及時提醒你注意車輛安全。你租的車輛在路上出事的責任與本校絕無關係。

班主任(簽章) 家 長(簽名) 學 生(簽名)

X年XX月X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2

爲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高高興興來上學、安安全全回家去,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進行了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協議:

一、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學校嚴禁學生乘坐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營運車輛上下學或騎自行車、摩托車上下學。對離校較遠的學生,學校建議每天由父母或其監護人接送上下學。

二、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5、駕駛員酒後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請家長認真閱讀以上內容,若無異議,並同意接受,請簽字: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 簽名: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爲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爲。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X年XX月X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4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爲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5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爲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6

幼兒園與幼兒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爲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交通安全,使幼兒高高興興入園,平平安安回家,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特制定幼兒園與幼兒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在馬路邊、車輛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靠右行走,不要突然橫穿馬路;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來往車輛,學會避讓。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員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家長嚴禁使用或租用超員超載車、無合法駕駛及車輛手續、無營運資質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幼兒入園、離園。

4、家長若發現本園幼兒家長有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的車輛或其他違規接送幼兒車輛,要積極舉報。幼兒園設舉報電話:

5、家長在幼兒園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和幼兒園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要停在幼兒園劃定的紅線以外,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肩負起監護人的職責,親自接送幼兒入園、離園,不要捎帶其他幼兒。切實做好與老師的當面交接工作,並認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配合幼兒園做到入園以人換卡,離園以卡換人。家長有事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或委託別人代接幼兒時,應提前與班主任聯繫說明或簽訂代接代送委託協議書。

7、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乘車輛性能完好。要經常檢查駕駛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雨雪、冰凍、大風、霧霾天氣,更要遵守交通規則。

8、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上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幼兒監護人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章)

幼兒園 班 小朋友家長簽字: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7

尊敬的家長

爲了您孩子的健康,爲了您家庭的幸福,爲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爲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對你合租的車輛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你合租的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你合租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爲未來的有用人才。學校只進行對學生安全進行教育、上報監督車輛是否安全、及時提醒你注意車輛安全。你租的車輛在路上出事的責任與本校絕無關係。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8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爲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爲。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9

尊敬的家長

爲了您孩子的健康,爲了您家庭的幸福,爲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爲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對你合租的車輛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你合租的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你合租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爲未來的有用人才。學校只進行對學生安全進行教育、上報監督車輛是否安全、及時提醒你注意車輛安全。你租的車輛在路上出事的責任與本校絕無關係。

班主任(簽章)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大滿鎮四十店國小

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0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爲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爲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1

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覈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週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爲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爲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爲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爲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2

爲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範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

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師達成協議後,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爲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吧、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並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校卡、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金華學校(甲方): 學生監護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學生家長: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3

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學習和教育分三個層次開展並落實:

1、公司每季度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針對培訓內容對所有準駕人員進行考覈,簽訂責任書的駕駛人應準時參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參加的,由各部門負責安全的責任人及時補課,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員。

2、各部門內部一個月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員重視交通安全。

3、出車前各部門負責人對駕車人的情況應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紀律教育。

二、行車規範

1、駕駛人員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2、出車前要檢查用車狀況(制動、轉向、燈光、剎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行車時做到“八不”:不闖紅燈、不違章掉頭、不闖禁行線、不酒後開車、不違章超車、不超速行駛、不超載、不亂停車。所有乘車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4、嚴禁把車輛交給未與公司簽訂責任書的人員駕駛。

5、未經單位領導安排,不得擅自動用車輛;若私自出車發生事故,肇事者應付一切責任,賠償費和維修費以及由此引發的各種不良後果均有駕駛員本人負擔。

三、節假日準駕人員行車規範

1、爲確保“節假日”期間的供水安全穩定,爲提高公司員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素質,保證不出現安全事故,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安全隱患,要求各單位在“節假日”之前召開司機交通安全例會。

2、“節假日”期間駕駛公司車輛人員必須是取得駕駛資格證兩年(含兩年)以上的準駕人員。

3、各單位保證“節假日”期間的車輛專車專用、專人專用。

四、車輛保養

1、出車後要做到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2、駕駛員每天必須對車輛進行清潔、檢查,隨時保持車輛外觀整潔和安全部件技術狀況良好,確保行車安全。

3、車輛維修必須向單位主管部門申報,確定維修項目後到指定修車廠維修。

五、事故處理

1、如遇交通事故應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彙報、瞞報、虛報者按責任書處罰規定處理。

2、駕駛人員行車中的交通事故屬甲方責任,公司視情況追究其責任。

3、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不逃逸、不漏報,並報公司主管部門解決。

六、處罰

1、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駕駛人員的行車安全負責。

2、行車中因甲方責任造成車輛損失和人員傷亡,試車輛損壞和人員傷亡程度,分別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①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個人承擔5%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個人承擔7%,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

②交通安全責任與年終評比和個人獎金掛鉤。凡發生交通事故,認定爲甲方責任的按人員傷亡及車輛損壞程度分別採取:

a:造成人員死亡或傷殘的,扣罰部門主要負責人季度獎金,當事人年終獎金,部門不得參評先進集體,個人不得參評先進個人;

b:車輛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罰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當事人季度獎金20%,部門不得參評先進集體,個人不得參評先進個人;

c:部門在一年中發生兩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責任),並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獎金,部門不得參評先進集體,個人不得參評先進個人;

d: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並不得再駕駛公司車輛。

③正常行車,因路況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責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賠償責任。

④公司發現酒後駕車人員,扣發本年度所有獎金,一律停止駕駛公司機動車輛並記行政大過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納入季度考覈年終考覈,由辦公室參評。

2、京燕公司所有駕駛人員必須簽訂責任書,未簽訂人員不許駕駛公司車輛。

3、責任書實行逐級簽訂,層層貫徹落實的原則。

4、公司車輛主管部門是公司安全保衛部。

主管領導(簽字): 駕駛人(簽字):

年 月 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4

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覈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週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爲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爲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爲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爲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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