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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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沒有安全保障就根本談不上治校辦學,學校在安全用電方面多次予以強調,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教育學院宿舍是學校提供給青年教師的臨時過渡住所,該住所原是教育學院的學生宿舍,線路都是按電燈的功率配備的,如使用大功率電器容易出現發熱、燒斷,引起火災事故。爲了避免出現安全用電事故,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使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得到保障。經學校研究決定,與住在教育學院宿舍的教職員工簽定九江一中用電安全責任狀:

安全用電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

2、發現宿舍的電器設備損壞或失靈,不可擅自修理,要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派專人修理。

3、不亂接電源,防止由亂接電源使電流過載導致的火災發生。

4、未經學校允許,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取暖器、空調、電熱水壺等),不準私自安裝用電設備,如:牀頭燈、檯燈等。

5、防止宿舍中電器在無人情況下長期通電,尤其是電磁爐、取暖器等設備。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電源,文明用電,節約能源,消除隱患。

6、確有需要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必須先向學校總務處申請,學校派電工實地考察認可後,由申請人自己買材料,學校派電工安裝。

7、凡有不按照學校規定者,一經學校相關部門查實,責令整改到位並處以貳佰元罰款。情況嚴重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本安全責任狀一經簽定,即刻生效。

安全用電責任人(簽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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